㈠ 打新冠疫苗要带什么证件吗
必需证件要带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在接种新冠疫苗前一般需要提供一种或多种材料证明,而身份证就是最基础的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在接种新冠疫苗前核实个人身份时,如果发现没有带身份证的话,建议及时返回取件,如果用电子身份证可以代替原件的话也是可以的。
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知情同意书、接种码、健康码、行程码,准备完成后即可按预约时间至指定接种点接种。市民可在村居委或单位预约登记时领取知情同意书,按要求填写完整,根据防控要求,部分地区接种前需要市民提供行程码。
拓展资料:国家卫健委官网近日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答》明确表示,现阶段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现将60岁及以上老人纳入接种范围。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身体基础状况良好的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
除了未成年人暂不接种外,以下人群也暂缓接种:1.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5.怀孕女性。
㈡ 外地在北京打新冠疫苗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需要用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了以用手机扫新冠疫情防控二维码,把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填进去,到防疫站扫码打疫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㈢ 异地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以目的地城市的安排为准,在北京接种新冠疫苗需要确定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去接种疫苗时需要携带身份证。
法律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门诊出具。
二、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2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