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普通话为什么以北京话为基础有和道理
想更正一下。普通话并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而是以北方话为基础。因为根据语言学家和人口学家的统计和调查,北方广大地区方言存在较强的同一性,所以采用北方话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有比较高的认同性。另外,大家可以看一下现在台湾地区讲的“国语”,它的基础也是北方的方言,这说明在国民党政府统治大陆时代,就已经认识到采用北方方言作为普遍流行语言的效率比较高,比较容易认同。这和政府所在地以及领导之类的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⑵ 为什么以"北京话"作为同一的普通话
楼主您的提问是错的,普通话并不是北京话!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北京话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üè”、也有人念成 “qǐn lü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棒子”,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由来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着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普通话前身是古代北方官员的官话,因为北京做过多朝首都,官话也就更接近北京话,今天南京方言不像其他苏南地区,也因为南京做过多朝首都,有点接近官话。
“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明:汉民族共同语早已存在,现在定名为普通话,需进一步规范,确定标准。“这种事实上已经逐渐形成的汉民族共同语是什么呢?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简便起见,这种民族共同语也可以就叫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⑶ 为什么普通话以北京音为标准
一)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通俗叫法,是现代汉民族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而在中国大陆则称为普通话。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为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阐述了普通话的内涵。在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同时,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的,并非北京话中的每一个音都是规范的、标准的。在词汇方面,普通话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而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也不是以北京话为标准。因为词汇的流动性大,相互渗透力强,系统性不如语音那么严整,所以它不能用一个地点的方言为标准或基础,若那样就太狭窄。在语法方面,普通话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是指现代优秀作家、理论家的优秀作品(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毛泽
东、周恩来等人的论着)和国家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如法律文本、通告、政令等)。
我们这里所讲的普通话训练着重指的是普通话的语音训练。
(二)普通话的语音特征
与印欧语系相比,普通话语音有鲜明的特点:
1.音节结构简单,声音响亮。普通话中,一个音节最多只有4个音素,其中,发音响亮的元音占优势,是一般音节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一个音节内可以连续出现几个元音(最多三个),如i?uh(坏),但普通话音节中没有复辅音,即没有像英语lightning(闪电)。俄语Встреца(遇见)那样几个辅音连在一起的现象。
2.音节界限分明,节律感强。汉语的音节一般都是由声母、韵母、声调三部分组成,声母在前,韵母紧随其后,再带一个贯穿整个音节的声调,便有了鲜明的音节界限。从音素分析的角度观察,辅音和元音互相间隔而有规律地出现,给人周而复始的感觉,因而极便于切分音节。
3.声调抑扬顿挫,富于音乐性6普通话声调变化高低分明,高、扬、转、降区分明显,听起来就像音乐一样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