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驻京部队三期士官,已婚,我名下在京有一套住房,想今年要孩子 ,想问孩子出生后可上北京户口吗
1、北京新生儿落户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看你家属一方的户口状态。
2、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4、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5、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6、如果你家属的户口在你的房产上,孩子可以直接落户在上面。
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企鹅(户口之友)或者查阅天涯论坛--户口之友;
Ⅱ 驻京部队军官在北京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安置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1、北京市出生并且北京市入伍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户口注销证明
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户口注销证明:已婚的,取配偶户口、结婚证;未婚的,取父母户口
3、配偶婚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结婚满一年)或随军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结婚证、配偶户口或随军出京的户口注销证明
4、配偶随军落户北京市满四年结婚证、配偶户口
5、双军人双转,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为北京市结婚证、夫妻任何一方北京市户口注销证明、配偶军官身份证明
6、双军人单转或双转,任何一方部队驻地为北京市结婚证、配偶军官身份证明、夫妻任何一方单位驻地在京证明
7、已婚,本人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且身边无子女结婚证:本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户口:父母单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身边子女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