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屋租赁发票的开具地点为:当地的税务机构。房屋租赁双方能携带已经订立好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地税机构,由地税机构代为开具发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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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房屋租赁发票如何开具
房屋租赁发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大厅来开具,你可以按0.5%-1.5%的减免政策来开发票。
【法律分析】
1、个人房屋出租需要确定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即可申请办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租房合同原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复印件。
2、如果房主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以由房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资料齐全可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个人房租发票代开所需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请单》;
(二)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三)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五)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法律依据】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1.5%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