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转业干部如何进行安置,怎么选岗
北京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采取的是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安置的方式,具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师职转业干部
一是中央单位每年由国务院军转办下达接收指标,国家部委及部分央企和国企有接收任务,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需要转业干部与用人单位具体商谈。
二是进北京市安置的,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转业干部档案情况,并结合转业干部个人意愿进行指令性安置。担任师职职务满三年的师职干部安置在市属或区属委办局,一般是虚职平职安置,区属单位一般是正处行政领导岗位,保留原职务待遇,实际是降一职实职安置。对在部队担任虚职或任职不满三年的师职转业干部,一般安置在市属事业单位或降一职虚职的行政单位,保留工资待遇。安置市属企业的一般是企业中层领导岗位,如企业副职(副总经理或纪检书记)。
(二)团职转业干部
一是中央单位和市属单位团职转业干部采取考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提供岗位的性质来确定是否公务员编、事业编或企业。
二是城六区团职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与以往相比发生部分变化,任领导职务满三年的各区均能安置到公务员岗位。任领导职务满三年的,降一职安置,任领导职务不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的,降两职安置。
三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行政团职转业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基本都能安置到行政岗位。任领导职务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满5年以上的不降职安置,不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不满5年的降一职安置。
四是城六区团职转业干部任领导职务不满三年的和非领导职务的,也就是不符合任职的,安置上有差异。具体是:丰台区个别不参加谈话和任职不满的统一安排在事业单位岗位,对往年安置到行政岗位不报到的,不再安置行政岗位(市军转办有要求);石景山区团职干部统一由组织部采取指令安置,重点考虑安排相应公务员岗位;海淀区团职转业干部由组织部统一安置公务员岗位。海淀区组织行政团职转业干部参加“双选会”;西城区明确由组织部根据个人情况落实相应的工作岗位,符合、不符合任职的均安置在行政岗位;朝阳区行政团职干部均能安置公务员岗位;东城区行政正团干部符合任职的由组织部统一安置公务员岗位,不符合任职的团职干部参加区里组织的“双选会”进行选择,选上公务员单位是公务员,未选择上的再由区人事局负责安置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
自愿参加公务员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发合格证,参加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岗位选择;考试未通过的参加事业单位选择;没有选择单位的采取指令性安置。在郊区安置任正营级领导职务满三年和正营级职务满五年,或副团级职务不满五年的军转干部,可定为主任科员;担任副营级领导职务满三年和副营级职务满五年,或正营级职务不满五年的军转干部,可定为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