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失业险怎么领
失业险的领取方法: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贰’ 北京失业险怎么申领
北京失业险申领方法如下:
1、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领失业保险金;
3、按照规定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提交以上材料和申领表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金会转入个人社保卡或者银行卡中。具体到账时间和金额会根据当地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或下载打印;
2、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5、个人社保卡或者银行卡。
综上所述,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避免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申请失败或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不同地区对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办理手续前先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和政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叁’ 北京失业险怎么领怎么计算领多少
法律主观:
北京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是: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救济金,所在单位和本人判颤好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自己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根据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洞游生活水平,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
法律客观: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配个人账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垫付,待失业保险基金补足后并入统筹基金。3、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为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4、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保险系统记录的领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据,于每年12月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金划转申请,经核对批准后,市掘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基金转账处理。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6、同一个自然年度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失业前后、再就业前后享受同一门诊(住院)起付线,所发生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及住院次数累计计算。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8、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