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合法节税合理避税
税收筹划是指对企业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以及理财进行合理的筹划,为减轻企业税负压力,促使企业利润上升的一种活动。常见的税收筹划有以下几种:
一、自然人代开方案:
是指根据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对于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在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或者税收园区委托代征地点代开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税核定征收后按0.5%缴纳,且划入经营所得,加上增值税1%和附加0.06%,综合税率1.56%。
适用范围:适合缺少大量成本票的公司、以及税收压力大的个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方案:
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
一是定额核定:核定个税1.5%,但要求企业年开票量在400万以上才能申请享受;
二是定率核定:核定个税0.5%-2.1%,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0.5%-3.16%。
适用范围:适合利润虚高的企业、分红税高、以及个税高的群体。
三、有限公司方案:
在税收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园区奖励的财政扶持返还,
1.增值税:返还地方财政留存的70%-90%;
假如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地方政府返还35万-45万到企业对公账户上。
2.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财政留存的70%-90%;
假如企业100万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返还28万-36万到企业对公账户上。
3.企业当月纳税,扶持奖励次月到账。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适用范围:基本无限制,除开特定的几个行业外。
企业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形式入驻税收园区,不用实体入驻当地,只需注册地址在当地,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压力,提高自身利润更好的发展,实现利益最大化。
❷ 税收筹划的18种方法
【法律分析】
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有以下: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2、通过分散税基进行税收筹划;3、利用税法弹性进行税收筹划;4、利用税法空白进行税收筹划;5、通过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6、通过延期纳税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又称为合理避税,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减少税收,尽可能的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该政策的发出是结合了中国市场经济状况来发出的,希望中国市场可以在这种推动下得到发展,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管理方式,税收筹划这项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的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这可以平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对营业税可以实行抵扣的情形进行了如下明确规定: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
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
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❸ 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
税收筹划又称为合理避税,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让企业达到减少缴纳税款,是企业整体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即使适应了纳税人的需求,也是市场经济中企业追求利益的必然结果。
常见的税收筹划方法主要有十二种
一:利用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小微企业等企业身份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二: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根据经营情况税率高低,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三:利用比例税率筹划法,使纳税人适合更低的税率;
四:利用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行为,特度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将公司注册的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招商园区;
五:利用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进行筹划;
六:利用混合销售的税种选择进行筹划;
七:利用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控制支出的规模和比例,已达到节税的目的;
八: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例如分子公司所得税纳税的选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选择是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九:利用费用加计扣除进行税收筹划,例如研发费加计百分之七十五扣除,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百分之百扣除;
十:利用税基临界点进行税务筹划,例如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临界点等;
十一:一通过延期纳税进行税收筹划,例如收入确 认的时间选择;
十二: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例如高新技术企业百分之十五税率,农林木鱼业免税,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两免三减半,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百分之十,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政府奖励等;
❹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有分散收益法、转移收益法、按费用分摊法或增加法。
1、个人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征管的要求是两种类型的纳税人所需要的。进项抵扣制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采用比例税率筹划法,使纳税人适用更低的税率。
4、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5、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费用的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的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❺ 公司的税务筹划怎么做,都需要哪些步骤,请知道的人给些简单回答
公司现有化成回家弄饭也不懂,没忘就一样,都是读了清理完成。
❻ 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1、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
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及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投资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2、查账征税与核定征收方式的筹划
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对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对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仅规定了比例范围,同一行业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差异较大,有利于税务机关操作,但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随意性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税负。如果企业经营多业的,税法规定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可能导致适用较低应税所得率的业务按照较高的应税所得率征税。此外,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账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待遇,涉税风险较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不少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税收,缩小规模,异地经营,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经营的个体户状态,放弃查账征收的方式。私营企业规模小,无法形成产业优势,会计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综合权衡,私营企业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仅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需要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3、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是私营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营业主将个人及家庭餐饮、食品、娱乐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这种人为增加企业费用的做法并不可取。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设定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防止企业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由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允许全额扣除,首先,企业应控制并压缩业务招待费支出金额,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不要把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董事费等其他开支混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其次,企业可以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增加费用的税前扣除金额。例如,将某些餐饮招待费改为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在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称或标志,附带企业的宣传资料,或者邀请客户参加企业举办的产品推介会,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并为参会人员提供餐饮和住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4、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进行筹划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业主热心公益事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润总额只能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是在年度期间发生的,如果企业捐赠前不进行纳税分析,可能使企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负,而将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起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获得节税收益。
5、注意划分企业经营支出和投资者个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财务人员报销其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汽车、住房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以借为名公款私用偷税漏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且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为了避免部分企业股东以"借"为名,挪用公款私用,偷逃税款,税法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投资者分红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限制,私营公司的投资者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许税前扣除,而投资者分得的股利红利所得,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得税前扣除,投资者可以在分红与工薪所得之间进行选择,合理降低所得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