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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哪里有内衣厂 2025-03-26 12:34:38

北京农村大院出租多少钱一年

发布时间: 2025-03-24 10:31:30

A. 北京四合院的详细资料

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的四面都建有房屋的院子就是四合院。

北京四合院属砖木结构建筑,房架子檩、柱、梁(柁)、槛、椽以及门窗、隔扇等等均为木制,木制房架子周围则以砖砌墙。梁柱门窗及檐口椽头都要油漆彩画,虽然没有宫廷苑囿那样金碧辉煌,但也是色彩缤纷。墙习惯用磨砖、碎砖垒墙,所谓“北京城有三宝……烂砖头垒墙墙不倒”。屋瓦大多用青板瓦,正反互扣,檐前装滴水,或者不铺瓦,全用青灰抹顶,称“灰棚”。

从平面设计图来看北京四合院的中心庭院差不多就是一个正方形,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房屋都是独立存在的。正房、倒座与东西厢房是不连接的,而游廊就是连接他们的关键。较高档的院落甚至还会建设花园和假山。并且厢房和倒座等所有房屋都是一层,没有设计楼房。

四合院的大门比正房还有复杂,其中包括:门楼、门洞、腰枋、门枕、连槛、门槛、等等等等零部件。面积比较大,大概能占一个房间的位置。大门的设计一般是黑色,往往会贴上红纸黑字的对联。

在四合院的设计中,后院的设计为私室或闺房,是女人家或眷属的活动的地方,一般外人是不得随意进去的。这个建筑格局体现了中国对传统妇女限制和尊卑等级思想。

影壁在四合院中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作用通常在于美观、遮挡视线并突出大门的作用,共三部分组成:座、身、顶。一般是由砖砌成。影壁墙的顶会像屋顶一样用砖雕出椽子。

四合院是封闭式住宅。从外面看,它四面都是墙,只有一个院门通向外界,两扇大门平时还关闭着,一对门钹仿佛告诫人们不可擅自闯入。四合院内一大家人可以安安静静、和和美美、与世无争地生活。院内的房子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面向院子中间开放和集中。

高大宽敞的北房,冬暖夏凉,由长辈居住,长辈一旦有什么不适,哪怕刮风、下雨、下雪,儿孙们也可以沿着游廊到正房去问安。这种房屋布局,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民居的家庭观念和东方的伦理道德。

(1)北京农村大院出租多少钱一年扩展阅读:

四合院建筑,是我国古老、传统的文化象征。“四”是东西南北四面,“合”是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这就是四合院的基本特征。四合院建筑之雅致,结构之巧,数量之众多,当推北京为最。

四合院一般分为大门、影壁、倒座房、屏门、垂花门、正房、厢房、耳房、后罩房、群房、廊、庭院等,讲究也很多。

北京四合院的研究中,四合院的风水是非常受关注的,作为老北京传统文化的载体,北京四合院的结构设计、选地规整,十分有讲究。体现了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学说的思想理论。

四合院建筑的布局,是以南北纵轴对称布置和封闭独立的院落为基本特征的。按其规模的大小,有最简单的一进院、二进院或沿着纵轴加多三进院、四进院或五进院。

内宅是四合院中心,北房前出廊,东西两端建有游廊,游廊将东房、垂花门、西房、北房连成一体,既可躲风、避雨、防日晒,又可乘凉、休憩和观赏院内景色。四合院内可以种树,养花,有的还置有金鱼缸,搭有葡萄架。在四合院内种枣树、石榴树寓意早生贵子,多子多孙;种丁香、海棠,表示主人有身份和有一定的文化修养。

B. 北京将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凤凰网房产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11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积极探索建立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各相关区可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及因继承、赠与或购买房屋形成“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具体房屋补偿标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确定。

全文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管控,落实村民户有所居

(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各相关区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提供依据。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分区)控制目标,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村庄规划应当对村民住宅建设布局,建筑风貌,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以及基底面积和高度等作出规范。

(二)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村民建设住宅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建设用地,要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建设。宅基地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他各类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宅基地上建房应当本着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遵守村规民约,方便村民生活,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区特色和乡村风貌。

(三)分区分类落实村民户有所居。各相关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并重点通过前三种途径落实村民户有所居。

1.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可通过纳入本区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没有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村民,村集体不得再为其提供宅基地;已有宅基地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村民,应按有关要求处置地上房屋并退出原有宅基地,不退出的不得为其提供保障性住房。

2.对具备条件且村民有积极性的乡镇、村,相关区可统一规划,鼓励乡镇、村通过集中建设村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区等方式,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实现户有所居。各相关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申请政策,申请集中居住的应当是无宅基地的村民或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的村民。

3.对已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引导其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乡镇政府审批,通过在原有宅基地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缓解村民住房紧张,实现户有所居。

4.对无法通过上述三种途径落实村民户有所居的,可通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提供宅基地空间,缓解村民住房紧张问题,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批。

二、依法确定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履行审批手续

(四)明确宅基地用地相关标准。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积、超高度建房。对按照统一规划批准易地建设住宅或集中居住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退出原有宅基地。

(五)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和条件。宅基地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可申请宅基地:一是本户内有两个(含)以上子女,除一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且现有宅基地按照所在区规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扩建的;二是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按照统一规划批准使用宅基地的;三是经村委会同意,确因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原因申请村内易地搬迁的;四是国家工程等公益性建设占用原宅基地未进行住房安置的;五是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依法规范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到场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委会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下达宅基地批复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钉桩放线。

三、严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加强建设管理

(七)加强建房设计管控。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以下简称村民建房,包括住房和附属用房)的,要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对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基底面积和高度等规范的标准执行;村庄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或虽已编制完成但对上述相关标准未作出规范的,由乡镇政府按照实际情况报区政府审批后确定。村民建房基底面积占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7.2米。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台阶均应控制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要加强村民建房风貌管控,村庄内建筑风貌应相互协调,鼓励引导村民选用有关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标准图集进行建设,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国家注册专业人员进行设计。

(八)严格履行建房审批手续。村民建房应当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并携带选定的通用标准图集中相应户型图或满足基本质量标准且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四邻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出具建房批复。

(九)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和服务。村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建房批复进行,可自行施工,也可选择施工单位、国家注册专业人员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接施工并签订施工协议。施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和本市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等有关要求,便于消防取水和消防车辆通行,形成施工记录。村民对建设房屋的质量安全负全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村民房屋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和服务,督促落实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等措施。

(十)依法加强建房后续管理。房屋建成后,乡镇政府要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房屋位置、面积、层数、高度以及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验收。公安机关应按照《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建房批复等受理编制门牌,并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北京市门楼牌编号证明信》。经合法审批建设且符合建设要求的村民住宅,可依据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乡镇政府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照片、影音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并建立台账。

四、稳慎处理历史问题,积极探索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

(十一)稳慎处理因历史原因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对于1982年以前划定的或因转让及房屋继承、赠与等原因形成的超出现行规定面积标准占用的宅基地,超占面积达到现行规定标准且户内具备分户条件的,允许其家庭内部分户后优先使用,但应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超占面积未达到现行规定标准或户内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仍由其继续使用,并按照村庄规划或待转让及房屋继承、赠与时逐步调整。对于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等历史遗留问题,要依法逐步进行整治。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各相关区可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及因继承、赠与或购买房屋形成“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具体房屋补偿标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确定。鼓励和引导村民在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各区要探索通过制定示范合同等方式,规范引导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户籍政策,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严禁城镇居民户籍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农村间的户籍异地迁移。

五、切实加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

(十三)依法规范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在落实户有所居、保障本村村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依法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和文化体验等产业。盘活利用的闲置住宅应当是在合法宅基地上已经闲置且预期继续闲置2年以上的住宅,原则上应以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证及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政府核发的住宅建设手续作为权利证明依据,没有依据的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在确保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兼顾集体与个人利益,规范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合作、出租等方式盘活利用。出租用于居住或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出租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严禁出租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严禁违法群租。

(十四)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通过自营、合作或统一组织对外出租等方式开展经营;对成员经村集体同意后开展经营的,村集体要切实加强管理。村集体可通过统一组织、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式,获取合理的经营收益和管理费用,并严格纳入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分配和使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应惠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村民易地搬迁节省出的宅基地指标应优先用于村集体发展产业。

(十五)严格防止各类违法建设。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和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以及已列入搬迁计划、拟拆迁腾退和已纳入城市开发边界内的村庄不得开展盘活利用工作。享受过政策性搬迁的旧村址,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规划,已经调整为非集体建设用地的,必须复垦复绿;仍规划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在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开展盘活利用工作。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十六)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盘活利用的闲置住宅应当符合本市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严防火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整改。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安全监管,杜绝治安、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七)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带动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或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对违法违规建房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市级指导、区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及房屋建设基础数据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及房屋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十九)明确市级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以及责令退还村民建住宅非法占用的土地等。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及宅基地合理布局、宅基地建房审核报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标准建筑图集编制发放以及违法建设认定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宅基地上房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强化区级主导职责。各相关区政府对本区内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负责村庄规划审批、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申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组织统筹以及村民建房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充实力量,落实经费,改善条件,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

(二十一)压实乡镇属地责任。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工作负主责,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建房施工监管、指导和服务,违法违规建房的制止和查处等。探索建立宅基地及建房统一管理机制,建立联审联办制度。开展宅基地及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其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有租金收入的,没收租金收入,并处租金收入一倍的罚款。

(二十二)发挥村级主体作用。村委会要依法完善宅基地村民自治管理程序,强化村规民约的监督约束作用,具体负责本村宅基地及建房的申请核实、施工管理、宅基地用地调整、超占面积处置、退出处置、纠纷调解以及宅基地违法用地的劝阻和报告等;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配合村委会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等工作,对本村以外的个人或单位使用本集体宅基地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各相关区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C. 搬家一年后——北京“腾退搬迁”纪实

2017年11月,北京大兴区新建村一栋群租公寓发生火灾,夺去了19位租户的生命。火灾后,北京展开了针对群租公寓的大清退行动,许多人连夜搬家,或者不得不离开北京。那时我刚好在北京实习,于是就用镜头纪录了几位北漂的搬家过程。

2017年11月23日晚7点,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乡长站到了王家大院里,通知所有住户三天内紧急撤离。小志就是这里的住户之一,此时他刚到北京两年多。那一夜,整个大院都不平静。搬还是不搬,搬去哪里,还回得来吗?

小志没有犹豫,立刻着手找新住处,“肯定是要搬的,不搬的话要停水停电”。小志查看了大门上新粘贴的租房信息,他发现,上面的房源最便宜的一居室要4200块,比现在的租金贵了将近两倍。正常找租估计是来不及了,小志和哥们联系了身边的朋友,开始了紧张的找房过程。24日晚十点多,他们找到了4公里外一个单元楼里的一居室,3500块,靠近地铁站,他们当即决定就搬这了。

与小志的三天内撤离相比,魏明的搬家来得更为急迫。

11月27日中午1点,正在工地上忙活装修的魏明接到妻子电话,催自己赶紧回去搬家。魏明放下电话立刻往回赶。他和妻子住在皮村青年公寓,朝阳区的最东端。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搬家,之前每一次都是妻子把家里东西都打包收拾好了,再打电话告诉自己要搬家了。但这次不一样。

当天中午,一则关于限时一天内清空皮村所有出租土地上的公寓的通知开始在网上流传。这份通知上没有落款,没有公章,村里的每个租客都在惴惴不安地探听风声。下午2点,消息被村委会确认,要求6点前所有租户撤离。

这次搬家来得并非毫无预兆。

2017年11月18 日,北京大兴区新建村一处聚居了400多人的集生产、仓储、居住于一身的“三合一”公寓发生火灾,这场由电线故障引起的大火造成 19 人死亡,8人受伤。赶到现场的北京市委书记要求立即在全市进行大排查,一村一村、一院一院地毯式摸排,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早在2015年,北京就提出要严控增量、疏解存量、疏堵结合调控北京市人口规模。新建村的大火成为了北京“进一步疏解人口”的导火索。11月20日起,北京展开了为期 40天的针对隐患群租公寓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大批公寓在短期内被拆除,租客被要求在短短数天甚至当天搬离,逾期不退则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强制措施,以外来打工者为主的公寓租客流离失所,很多人连夜寻找住处,或不得不离开北京。

小志和两个室友住在王家大院三楼一个20平米的单间,摆着上下铺和一个简易床,一个月只需要1500块的租金。经过一个早上收拾,难得空出来的墙面上,孤零零地留下了两张设计图纸。“大学学的是建筑,来北京就是想丰富下经验。”这是小志初学设计时画的图纸。墙上原本还贴着詹姆斯和李小龙的海报,已经被小志仔细撕下准备带到新家去,室友从沙发底下掏出来的一对黑色哑铃他也决定带走。

房间几乎清空了。剩下没能拆的上下铺、柜子、沙发和椅子。小志想了想,决定把柜子送给隔壁的邻居,这是他第一次和邻居打照面。此前,他不认识这栋大楼里的其他人,更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

“我们隔壁居然是个书法家,喏,这是我厚脸皮跟他要的。”临上车前,小志手里握着书法家邻居题的一幅字“紫气东来”,在室友面前晃了晃,炫耀了一把。

25日一大早,王家大院里停了两三辆面包车,其中一辆是小志从搬家公司叫来的。这个大院四面环楼,小志在的那一栋有三层高,蓝顶白墙,房间窗户上大多装的铁丝网,租户把衣服都晾到楼下两排铁栏杆上。小志搬行李的时候,栏杆上还挂满了衣服,门口的绳上穿着十几只熏鸭,一切都像是原来的样子。

25日下午2点,王家大院全面停水停电。小志已经在去往“新家”的路上。

魏明和妻子租住的青年公寓位于皮村环岛南侧。身处朝阳、通州、顺义三区交界,和众多城乡结合村一样,这个村子吸纳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这几年,皮村算是一个“网红村”,这里有工人、有诗人作家,也有艺术家,不仅孕育了“范雨素”这样的打工文学写作者,更有自发建立超过十年的“工友之家”和同心实验学校,“打工春晚”、“大地民谣音乐会”让皮村显得格外特立独行。

魏明的妻子早就预感到要搬家。11月19日下午,大兴新建村大火的第二天,整栋青年公寓突然停水停电, 此后的8天里,魏明估算有几十户租客陆续自发搬离,到通知贴出当天只剩下30户左右。即便如此,这些坚持留守的租户们仍然感到猝不及防,无论是摞在墙边的塑料凳,塞满四季衣物的衣柜,还是使用多年已经翻起一角的厚床垫,都需要时间来清理、搬运。

魏明和妻子是当天搬离公寓的最后一家租户,他们托朋友在附近的葛渠找到一间过渡房。临走前,魏明和妻子折回屋里,想把按摩沙发也带走,下午5点多的北京已经被夜色笼罩,断电的房里黑黢黢一片,沙发拆不了,更没办法从窄小的门框里直接推出来。最后,魏明的妻子带走了租的另外一个房间里的一个拖把,并仔细地将门锁好,“到时候万一那什么呢,先锁上吧。”

11月25日,晚上7点,小志和哥们终于卸完大大小小几十个包裹,三人坐在“新家”的床沿上,啃起冰糖葫芦。室友飞快点完手上一叠钞票,“得了,就剩下一百块钱充地铁卡。”

小志口中的“新家”在一个老式小区里的单元楼,一室一厨和一个卫生间。房间里只有两个小床,他们打算晚上凑合挤一挤。刚经历48小时的“紧急腾退”,没有谁有力气组装那个从王家大院搬回来的简易板床了。

对于小志而言,他是幸运的,除了上班要坐更长时间的地铁、手头比以往更紧,他至少有了继续“北漂”的资格。更多的人还在焦急中寻找新的落脚点。或者,踏上回家的火车,离开北京。

27日下午6点,皮村的街道上车来车往,异常热闹。魏明租来一辆货车,上面塞满了电器和家具。妻子开着自家的车,从后备箱到后座也塞得满满当当,小狗皮皮安静地趴在副驾驶座的行李上。来北京20多年,魏明和妻子在这里相识相爱。俩人都爱养狗,新养的这只狗叫皮皮,刚三个月大,是两个月前魏明妻子去复印身份证的时候抱养回来的,夫妻俩像宠溺孩子一样对它。“20年前,我们住在东二环,后来搬到三环,又从三环搬到现在的五环边上,现在五环也待不了了。”魏明夫妇也想过咬咬牙离开北京,但是在这生活了20多年,所有人脉都在北京,“回去能做什么呢”?

皮村到葛渠只有六七公里的路程,货车却开了半个多小时,车流中还穿梭着许多拖家带口拉着行李的人,像极了春运,只是他们被冻得发红的脸上没有归家的喜悦,也不知道该走去哪里。皮皮受不惯路途颠簸,在车里吐了,魏明妻子一路担惊受怕,一下车赶忙掏出小盆给皮皮接水喝。

27日晚8点多,魏明夫妇刚卸完行李,草草归置完新家。皮村传来消息,清退通知被撕,限定时间改回到12月1日。通知当天必须撤离之后,皮村涌进了大量记者、志愿者以及听闻消息急忙赶回的租户。当晚,通知被换,限期改为12月1日,落款“皮村村委会”,仍然没有公章。

清理一年后,王家大院虽然还能进去,但已经没有人租住了,而皮村青年公寓仍然大门紧锁,魏明夫妇搬家时落下的沙发最终还是没有搬出来,他和妻子在搬家后回去了两次,“大门都已经封上了,房东都进不去。”如今,他们仍然住在葛渠,虽说要拆,但一直没有准确的消息,就暂时先住着。

小志在2018年春节前办完了离职手续,回到了老家郑州。他的两个室友不再合租,但是仍然留在了北京。小志说,在郑州的生活并不比北京轻松,但女朋友和父母都在郑州,他也不想往外跑了,新房已经装修得差不多,预计今年年底就能搬到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