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非北京籍贯的公民,满足北京落户条件在当地落户后,因个人原因等情况下需要把户口迁移回原户籍的,需要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带上申请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户口迁出申请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满足条件给予办理户口迁出。
北京当地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五条(1)明确迁往市(北京市)外户口登记相关流程以及所需要资料:
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服兵役、出国(出境)定居及失踪注销户口视为迁往市外。
一、迁往北京市外户口登记所需要提供资料:
1.招生、毕业分配:提供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2.参军: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提供出国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4.失踪6个月以上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5.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6.迁出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往北京市外户口登记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