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主观: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贰’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
法律分析:产后三个月,大部分的生育津贴在申领的时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任何时间去都可以,北京市的生育津贴也是的,需要在产后三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去提交,并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的,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就视为自动放弃,就不可以提交申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叁’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什么时候申请
产后3个月之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北京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大部分的生育津贴在申领的时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任何时间去都可以,北京市的生育津贴也是的,需要在产后三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去提交。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