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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活垃圾如何分类

发布时间: 2022-04-26 05:08:52

❶ 北京垃圾分类分哪几类

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

其中可回收垃圾又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塑料制桶、制盆、制瓶和塑料衣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不可回收垃圾中包括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有害垃圾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其它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根据北京垃圾分类新政的正式实施,北京A级景区将迎来第二次垃圾分类的考核。等级景区垃圾分类从之前的两类垃圾桶,增加到“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此外,等级景区应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桶,对于涉及餐厅的景区在餐厅设置“厨余垃圾”桶,并在景区显着位置制作垃圾分类内容介绍标识牌。

猫先生对于垃圾回收进行全过程管控,在南京,猫先生的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已接入试点城市的城管局,对收集包括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居民参与率、各类垃圾收集情况、资源化处理等数据,做到有据可依、有源可溯,使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大环节实行大数据监管,确保垃圾分类准确率。

❷ 北京市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1、厨余垃圾

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处理是指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进行分类处理,通过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回收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同时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

(2)北京生活垃圾如何分类扩展阅读:

内容解读:

《条例》要求,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将采取措施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条例》指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❸ 北京垃圾是怎么分类的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❹ 北京垃圾分类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垃圾分类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修改后的《条例》注重源头减量,鼓励快递企业回收快件包装材料,设定多项罚则,餐饮、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罚重点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多次违规或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垃圾混装混运也将被处罚。修改后的《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❺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包括:1、分而用之2、因地制宜3、自觉自治4、减排补贴,超排惩罚5.捆绑服务,注重绩效

法律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❻ 北京 垃圾分类

法律分析:北京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大类。

法律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二)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三)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四)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❼ 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分为哪四步

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分为:有合格回收的,有可以卖的,可以不可以卖的,可以返回的那些等等。

北京市,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1]。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16410.54平方千米,2019年末,常住人口2153.6万人,城镇人口1865万人,城镇化率86.6%,常住外来人口达794.3万人。

北京地处中国北部、华北平原北部,东与天津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相邻,中心位置东经116°20′、北纬39°56′,是世界着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

❽ 我国的垃圾都是怎么处理的

1、焚烧法

焚烧法是将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气进行燃烧反应,使其变成无机物,焚烧处理可减容80%~90%。发达国家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普遍选取焚烧法,相对来说此方法效果比较好。焚烧法可以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使得土地占用率大大降低。



垃圾处理的相关条例

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北京市还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以及四个实施办法,“柔性”政策循序推进。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的总体布局,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流向、流量。

❾ 北京垃圾分类标准

北京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1、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是绿色的,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2、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是蓝色的,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者部分使用价值;
3、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是红色的,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是灰色的,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着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