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符合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B. 如何办理北京居住证
北京居住证办理方式:
1、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提交申请;
2、申请人聘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进行审核,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
3、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五条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第六条
《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七条
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C. 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条件: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连续六个月的个税证明、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登记卡满五个月,或持有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以上为申请居住证的条件。
如果没有时间证明,请先申请北京居住登记卡。时间条件满足后,需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可以到现住地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D. 在北京怎么办理居住证
北京居住证办理: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第九条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 北京工作居住证怎么办理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1、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单位提出办工作居住证申请;2、单位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为员工注册。登录后,填个人信息、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3、区县人事局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局审批;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区县人事局会制作证件反馈单位,单位把证件交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F. 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是我国部分一线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试点改制政策,用以为我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一、申请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免冠照片;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二、办理居住证的流程也比较简单,目前分为线下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1、线下办理:以北京为例,首先准备好上述材料,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收到材料后会报市公安局审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办理完毕后,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2、网上办理:以办理北京居住证为参考:首先关注北京住居证微信公众号或者进入小程序,填写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申请表;其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电子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另行提交劳动合同电子复印件;再次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届时会有公安机关民警联系您入户调查,并拍照。完成上述流程后,派出所民警会将审核情况报市公安局复核,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制证(电子证件),大概十个工作日制证完成,申请人在北京通上可以查询得到电子居住证。
【拓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G. 北京居住证申请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H. 想办理北京居住证,该怎么办理
一、北京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1、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1、申请人网上申请,依次完成填表、预览确认操作,等待系统通知。
2、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并进行系统排队,排队完成之后系统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3、窗口受理人员现场受理网上申请居住登记卡时,将核验您填写的身份信息与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一致,核验您填写的现住地址与提供的在京住所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存在不符的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申请。审核通过后,请在《个人承诺书》上现场签字。系统默认使用您的身份证照片制发《居住登记卡》,如果您需要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
4、制作并发放《居住登记卡》。
5、公安机关和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登记卡》。
I. 如何办理北京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证》申办:
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 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办理速度: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