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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生育津贴在哪里领取

发布时间: 2024-05-18 06:29:10

Ⅰ 生育津贴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去社保局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1、生育津贴金额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Ⅱ 绂忓窞鐢熻偛娲ヨ创镐庝箞棰嗗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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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生育津贴是在哪里领

法律分析:去社保局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Ⅳ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注: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需在术后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至医保中心申请津贴)。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可在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⑴参保女职工: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⑵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满12个月的,在其分娩,男方有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

办理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女职工住院生育(含分娩、流产、引产)时,提交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二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注: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除外,需在术后6个月内至医保中心申请津贴)。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办理时限

一办理时限: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指定账户

办理地点

❶各社区、行政村办理地点以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布地址为准。

❷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地址如下:

鼓楼管理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

台江管理部(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仓山管理部(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

晋安管理部(入驻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2层

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82号档案馆大楼9层

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龙江路88号二层

长乐管理部: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六层

罗源管理部:罗源县九大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

连江管理部:连江县文笔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一层

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咨询电话:96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