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残保金怎么扣款
1. 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流程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着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2.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交
需要准备书面申请书(找村集体要)、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件等。其中,由于特殊情况,由委托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首先,个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进行书面申请,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民政窗口受理并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内);
其次,初审材料合格后,县级残联将转交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对复审(10个工作日内);
最后,复审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将协同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款项到个人账户内。
3. 残疾人保障金缴纳依据
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
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保证金的缴纳流程如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6、逾期惩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
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4. 残疾人社会保障金如何缴纳1,社保
卡激活很简单,带本人身份证去指定银行营业厅,花几分钟时间。
2,残疾人不能亲自办理,不能有监护人代行办理。
3,真的需要办理,向银行客服,大堂经理求助。 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是解决单位、家庭和残疾者本人后顾之忧的一项重要措施。残疾人的社会保险,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会保险一起实施的,按照国家的统一政策规定办理。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障的层次、标准、运作等都不一样。它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保方、参保方都是为了追求利益,因此,参加商业保险完全是一种个人自愿、个人出资、个人承担风险、个人受益的行为。 残疾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养老待遇: (一)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在一次性足额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独子证、人事档案等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现行政策规定为其计发养老待遇。 (二)已领取养老金和未领取养老金的重度残疾人死亡,按现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5. 残疾人保证金怎么缴纳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甬残联【2013】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将按新标准执行。
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是:现按每人每月1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征收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从2014年至2016年逐年等幅提高4元,即2014年1月起(2014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由目前每人每月12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元;2015年1月起(2015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2016年1月起(2016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元。
其他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仍为每人每月24元。一、安置残疾人与未安置残疾人,残保金缴费计算不同。1、未安置残疾人职工计算公式:缴费基数*应缴残保金;2、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或达不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缴费基数*(已安置残疾人职工人数/在职职工总人数)=应缴残保金(出现负数按零申报)。二、安排残疾人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五条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 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条件
1、一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3、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4、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5、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可免费进入博物馆、文化馆、公园等场所(上述场所举办大型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6、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学校、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大中专院校在颁发奖学金、助学金时,优先照顾残疾学生。
7. 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流程图
残保金申报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浏览器,进入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企业登录;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4、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进行申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8. 残疾人保障金何时缴纳
2020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8月1日到9月30日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请于8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优化征收(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9.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缴纳1、网上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2、上门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10. 残疾人保障金缴款期限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办事负担,市残联、市税务局和市人社局优化流程、整合系统、数据共享,构建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业务系统,将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缴纳残保金和申请超比例奖励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模块,实现残保金相关事项线上办理。一、征收时间2020年度残保金缴费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仍在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过程中,应在申报完成后及时缴纳残保金。二、征收对象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三、征收流程(一)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
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7月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后,系统生成单位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阅读确认承诺书内容,完成申报。(2021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残疾职工信息有异议的,按异议类型上传材料,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委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3.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应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继续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
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可直接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缴费。
(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显示用人单位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等基本信息,以及残疾职工比例、残疾职工明细。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系统将展示残保金缴费信息,用人单位确认后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用人单位如对单位基本信息(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有异议,须在残保金缴费信息确认前通过异议处理模块发起异议申请。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中心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操作手册见附件2)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继续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三)缴纳残保金1.无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本次操作。
2.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点击“立即支付”跳转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电子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服务,用人单位核对应缴费额相关信息无误后,完成残保金缴费。(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残保金申报缴费操作手册见附件3)
(1)缴费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银联在线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或第三方缴税。
(2)凭证获取:完成缴费后,可在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证明。(3)异议处理:用人单位在缴费环节对应缴费额有异议的,处理规则如下:
因未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导致应缴费额有误的,用人单位应在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重新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系统中确认应缴费额信息,系统将更新应缴费额;
对单位基本信息(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有异议的,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异议处理模块发起异议申请。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继续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4)多缴退费:缴费后申请异议处理,经相关部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审核后,确需调整应缴费额,产生多缴退费的,确认更新后的应缴费额,进行更正申报,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提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7月20日起,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四)超比例奖励2020年度已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完成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单位信息,进入超比例奖励申请页面,填写单位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用人单位开户名称锁定状态),申请提交超比例奖励申请。
如用人单位账户名不匹配(用人单位开户名称不同于系统中显示的单位名称),需更改已提交的超比例奖励单位账户信息,可携带材料至本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四、注意事项1.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和应缴费额等信息后,方可办理残保金缴费和超比例奖励申请。
2.为确保费额计算准确,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按以下顺序操作:先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再确认应缴费额信息,最后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申请。
3.为保障数据传输到位,用人单位完成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待数据传输后,再登录残保金征缴一件事,进行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4.异议审核后,用人单位需根据不同类型的异议,进入不同的事项,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或应缴费额信息确认。
5.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eTax@SH3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如对应缴费额存在异议,参照“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环节的异议处理方式。五、咨询方式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等方面问题可咨询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残保金征缴基数、上年度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等方面问题可咨询上海人社咨询热线12333或各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残保金申报缴款等方面问题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方式详见
B.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缴纳及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一、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二、雇佣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四、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C. 残疾人保证金怎么计算,怎么缴纳
残疾人保证金是用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得出来的,一般是企业先向当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然后根据流程要求按时缴纳应缴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如实申报企业内部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不可瞒报。
第一, 残疾人保障金是不能挪用的,如果被发现,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第二,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不可存在延期缴纳或者不缴的行为,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职权便利宽限用人单位,这样会使自己触犯法律。
残疾人保障金是要缴入地方国库的钱款,属于国家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残疾人保障金作任何支配使用,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把征收来的保障金如数存入地方国库,不可以玩忽职守滞留残疾人保障金,更不可以利用职位之便,私自挪用残疾人保障金,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是知法犯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将会被警告处分,并记大过,情节严重的,还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残疾人保障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一条,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D. 如何缴纳残保金呢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1、前往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前往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4、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福州大公司残保金在哪里缴费扩展阅读:
一、残保金逾期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二、费用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减免政策
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3、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 残保金在网上怎么申报
1、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按照提示填写并登录。
2、登录后,选择“ 税费申报及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点击“ 进入申报”→点击右侧“ 数据初始化”,在提示框中选择“ 是”,在“ 初始化成功”提示框内点击“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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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返回纳税申报页面,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右侧“ 修改”按钮。
5、点击“ 增加一行”,所属期对应的“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自动跳出。如实填写“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在职职工人数”,系统自动适用“ 减免性质”并计算应缴费额。填写完毕后,点击左上角“ 保存”后“ 返回”。
有产进化只没单至完矿消值族。
6、返回主页面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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