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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州在哪里 2024-11-23 16:49:32

福州仓山折迁办在哪里

发布时间: 2024-11-03 02:10:00

⑴ 福州明年拆迁名单

二、2022年福州仓山区哪些村将拆迁?
2022年福州仓山区3个镇15个村将拆迁,拆迁村名单如下:
1、城门镇鳌里村、城门村、前锦村、龙江村、下洋村、洋坑村、樟岚村
(1)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16号):拟征收集体土地24.4898公顷,位于城门镇鳌里村、城门村、前锦村。
(2)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17号):拟征收集体土地8.2136公顷,位于城门镇鳌里村、前锦村。
(3)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21号):拟征收集体土地0.2865公顷,位于城门镇龙江村。
(4)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22号):拟征收集体土地1.0085公顷,位于城门镇下洋村。
(5)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23号):拟征收集体土地0.0801公顷,位于城门镇下洋村、洋坑村。
(6)根据《征收土地补好并偿安置方案公备袜吵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24号):拟征收集体土地0.0192公顷,位于城门镇樟岚村。
2、盖山镇新安村、中亭村、半田村、尚保村、竹榄村、北园村
(1)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18号):拟征收集体土地0.8198公顷,位于盖山镇新安村、中亭村。
(2)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19号):拟征收集体土地0.7000公顷,位于盖山镇半田村。
(3)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征补公告〔2022〕20号):拟征收集体土地1.1982公顷,位于盖山镇尚保村、竹榄村。
(4)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2〕20号):拟用地(使用)面积0.0403公顷,东至白湖村、西至北园村临时停车场、南至北园村村道、北至北园村农田,涉及盖山镇北园村。
(5)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2〕21号):拟用地(使用)面积0.9515公顷,东至义序机电园、西至竹榄历史建筑群、南至三环路、北至义序路,涉及盖山镇尚保村、竹榄村。
3、城门镇胪夏村,盖山镇半田村,螺洲镇天福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仿侍2022〕22号):拟用地(使用)面积:2.4172公顷,东至南台大道、西至胪夏历史风貌区、南至天福路、北至义序物流园,涉及城门镇胪夏村、盖山镇半田村、螺洲镇天福村。
二、2022年福州仓山区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镇、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44万元/公顷。
2、一般青苗补偿费:含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包干单价6万元/公顷。

⑵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辖街道办事处有哪些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辖街道办事处包括仓前街道、东升街道昌中亮、对湖街道、临江街道、三叉街耐宽街道、培猛上渡街道、下渡街道、金山街道、仓山镇、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螺洲镇、红星农场。

⑶ 仓山金浦小区一期会拆迁吗

会。
仓山区金浦小区一期1#-9#楼位于仓山区盖山镇高湖村、江边村结合部,该项目系仓山区政府为安置太平洋城拆迁,以新旧大桥拆迁改造指挥部名义立项。
2021年仓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三叉街街道)项目建设,对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主要对辖区望旺楼城南小区、高湖新村(小区)、先锋商住楼、金浦一期10、11#楼、南湖花园、联邦新城、金浦小区一区、金浦小区二区、东城小区(金浦二期)、鑫高新苑等10个住宅小区进行雨污水管网疏通改造及破损路面修复等。

⑷ 福州仓山区拆迁名单有哪些

法律分析:1、城门镇璧头村、樟岚村
根据2021年5月6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1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城门镇璧头村、樟岚村,面积0.5641公顷。
2、盖山镇照屿村
根据2021年5月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1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盖山镇照屿村,面积0.4759公顷。
3、城门镇白云村
根据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城门镇白云村,面积0.3611公顷。
4、盖山镇后坂村
根据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盖山镇后坂村,面积0.0558公顷。
5、盖山镇新安村、中亭村
根据2021年4月2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盖山镇新安村、中亭村,面积0.8198公顷。
6、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
根据2021年4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螺洲镇吴厝村、店前村,面积1.0722公顷。
7、螺洲镇店前村
根据2021年4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榕仓征补公告〔2021〕5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螺洲镇店前村,面积1.6205公顷。
8、盖山镇郭宅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