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办理护照的地点在哪里
《护照》需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一、福州市办理地点如下
(1)福州市及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导航
二、办理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 未满 16 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 现役军人,还应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 换发普通护照,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温馨提示:为节省您的时间,请登录“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理预约业务
以上内容来源于
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
② 福州现在办理暂住证几天可以拿到证
现在只有办理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办理居住证。
暂住登记的办理条件:
在福州合法稳定居住的非福州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1、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居住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
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拆迁决算单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之一
房产证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另一方要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能反映婚姻关系的户口本;子女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出生证或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有房无证的还需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部分办理点可能会要求协管员核实签字盖公章,具体以办理点说法为准)
(2)居住在亲友家的,
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拆迁决算单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之一
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按此地址办证等,参考下图)
(5)居住在学校宿舍的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注:由于不同办理点的要求可能会不同,请具体以办理点告知为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资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一站式”服务窗口、警务室办理
》》福州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费用:
免费
③ 福州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一)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就业地认证的初级工以上《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地落户。(二)实行高校录取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和职业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落户,毕业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入就(创)业地。(三)在福州市辖区内连续居住满 3 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就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 3 年并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满 3 年(或依法持有居住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 3 年)的年龄 45 周岁以下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以连续办理《居住证》时间为依据,《居住证》颁发前已连续办理《暂住证》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时间。(四)在福州市辖区居住就业且被福州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评为劳动模范(享受或相当于福州市级及以上劳模待遇亦可)、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福州市荣誉市民,已办理《居住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可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户口迁入居住地。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户口迁入就业地落户。(五)在福州市辖区之外的县(市)城区和建制镇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就业单位设立的集体户,视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法律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二、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
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凡具有我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
新来我市落户人员可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在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允许落户,但房屋租赁必须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
(一)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二)各人才公寓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三)商住楼可以楼座为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自本措施颁布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按照现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如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由本县(市)区统筹直至全市统筹安排入学。
六、本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④ 福州仑山区办理老人证在那理办理
请到仓山区民政局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或者通过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办。比如,
仓山区对湖街道办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马厂街15号
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福州户籍或者外地户籍常住户老年人,自愿办理老年优待证。
60至69周岁老年人使用绿色老年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红色老年证。
办理材料:1、身份证2、本人户口簿3、一寸免冠照片1张,暂住证(外地户籍)
办理时限:1~20个工作日,具体的办理时限请咨询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或者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