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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明专利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1-18 02:32:27

1. 福州可以做专利国际申请的代理机构有哪些

专利申请不一定要当地的外地的也可以.
无论PCT国际申请还是单一国家申请,都需要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具体程序概述如下:
PCT国际申请
中国单位或个人提出国际申请的,应当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或者向中国专利局声明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然后可通过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提出申请。
(1)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专利申请,然后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
(2)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
提出国际申请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专利局不接受申请人直接提交国际申请。中国专利局PCT处负责受理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国际申请。中国专利局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代办处不受理国际申请。中国国民或居民也可以直接向WITO的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提交国际申请文件可以通过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PCT处面交、挂号邮寄或传真提交,通过传真提交的应当在传真之日起14天内通过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将原件送达中国专利局PCT处,否则传真视为未收到。中国专利局以实际收到符合受理条件的国际申请文件之日为国际申请日。通过传真提交的,只要传真件符合受理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送达的,以传真日为国际申请日。
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允许申请人在提交日起的30天内补正,并以补正符合受理条件之日为国际申请日。
提出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国际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费(包括基本费和指定费)。其中指定费既可以按上述期限,也可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缴纳。
单一国家申请
1、申请中国专利
我国单位和个人如拟申请外国专利,必须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这主要是便于专利局作保密审查,以维护国家利益。这对申请人也是有益的,因为.如果是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可按规定享受优先权。至于中国公民在外国作出的发明创造.可按照《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先办理居住国专利申请手续。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不得申请外国专利,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办理优先权证明和手续
单位申请的,一般应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管辖关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向国外申专利请求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收到请求书后,应在从申请日起4个月内,对该请求进行保密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意见,通过申请人并抄送国家科委。申请人接到肯定的通知书后,即可持此通知书到中国专利局要求出具优先权证明,以办理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个人申请的,可直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优先极证明,在通过保密审查后,中国专利局将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请求出具优先权证明,要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3、办理微生物保藏手续
大多数国家专利法都规定,凡涉及公众不能得到的微生物的专利申请,要求在申请日前或申请日将该微生物提交保藏。这就要求申请应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办好出口许可证手续,与此同时,还要通过所在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微生物进口手续。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加入《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布达佩斯条约》。中国专利局指定的微生物保藏单位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北京中关村)、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武汉大学内)也是国际承认的微生物菌种保存单位。因此,凡已向上述单位提交了保藏而专利申请又是向布达佩斯条约缔约国提出的,可以不另办或延期办理保藏手续。
4、委托代理
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人应持优先权证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委托代理,要签署委托书(有的还要签署委托合同)。委托书一般是代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申请人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理人签字;申请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章即可。其次.还要填写委托外国专利申请明细表,表的内容包括发明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址、原申请日、申请号、优先权要求、申请国别、申请类别、申请文件翻译方式、办理公证和认证方式等。其中,发明人一栏要提供中文和汉语拼音,申请人栏要提供正规的中英文或汉语拼音的单位名称。优先权证明文件原未办妥的,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5、填写有关申请表格
这些表格由申请国的代理机构提供,需中国申请人填写。比较常见的有委托书、转让证明(如有转让关系)、发明人宣誓书、中小企业证明(有些国家和美国规定.申清人是中小企业的.可减免申请费等)。
6、办理其他必要文件要视申请国别而定,如向日本申请,要办理法人公证或个人国籍公证。向泰国、菲津宾、南美诸国申请,要办理委托书签名属实公证;菲津宾、南美诸国还要办申请文件认证手续。公证手续一般可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

2.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

专利的分类
我国对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对象统称之为发明创造,并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之为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技术更为具体,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果,而技术方案则达不到这种程度、“技术”当然可以作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但从专利法的要求来说,“技术方案”就已经可以做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就是说,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一定要求它是已经成熟的,已经达到了实践程度的“技术”,但一定要求它已构成“技术方案”,已具备成为“技术”的可能,一旦付诸实施,必能解决技术领域中的某个特定问题。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所谓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化学方法发明、生物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经过改进改善了已知产品的性能或已知方法的效果,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特征。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产品的微观结构特征。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产品形状特征、或者生物的或自然形成的形状特征,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特征。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被公知公用,既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被公开披露,也没有相同内容的在先申请公布在中国专利公报上,该产品没有在国内被公开出售、公开使用。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者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者组合;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
(3)富有美感。
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无法使人产生美感,是否富有美感,应按照消费者的眼光看,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富有美感。
(4)适合工业上应用。
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3. 专利,请问福州市有何专利奖励政策,如何申请专利奖励

行之知识产权集团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新修订的《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已经2014年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9日

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福州市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11〕54号)和《福州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榕政综〔2012〕194号)的要求,对原《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榕政综〔2008〕63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由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福州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专利产业化实施、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保险资助、专利奖的奖励及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与战略研究以及表彰与奖励先进等。

第二章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

第四条对福州市组织申报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以上奖励执行最高额度或补足差额。

第五条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年评审一次,示范期限为三年,由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指南》,期满复审合格企业,可继续授予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不再给予资金奖励。

第六条对福州市推荐的列入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的项目按照省项目扶持经费的30%予以资金配套,每项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对福州市推荐的列入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同一笔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进行补贴,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单年获得的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万元。

受补贴专利保险企业主要指市级以上(含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在购买专利保险满一年后,每年6月就已到期的专利保险提出补贴,根据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申报指南递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章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

第九条对申请人地址在福州市辖区内的专利申请和授权的专利进行资助与奖励,资助和奖励经费由福州市财政局预先拨付,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每季度集中发放。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专利授权后一年内申请办理资助与奖励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十条专利申请的资助,按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范围予以资助与配套;专利授权的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对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500元;对企业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同一授权专利奖励不超过两个国家。

第四章专利奖的设立与奖励

第十一条福州市专利奖列入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序列,每一年评审一次,分为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两档,由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福州市专利奖申报指南》,评奖办法参照《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办法》规定进行。对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和2万元。

第十二条对福州市组织申报获得国家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发放的费用全数退回,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福州市科技局、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榕政综〔2008〕63号)文件同时停止施行,符合原办法规定的项目应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4. 发明专利有哪些领域,发明专利领域有哪些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分类发明专利是指前所未有、独创、新颖和实用的专利技术或方法;它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及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及价值是最高的,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最长的(保20年)。
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两大类。
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用发明人所提供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直接生产的产品,如电灯、电话、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新的合金物质等发明。
没有经过人力的加工、属于自然状态的物质不是产品发明,如天然宝石、矿物质等。产品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产品专利,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过程。
此处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以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纸方法、炼钢方法、印刷方法、通讯方法等。方法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方法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到进口或者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销售的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意味着未经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关于发明,还有一种更细化的分类方法:
1、首创性发明首创性发明又称开拓性发明。这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外技术史上从未有过先例,此发明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里程碑,是绝对新颖的发明。
比如在人类的发明史上留下辉煌足迹的指南针、印刷术、蒸汽机、电灯、电话等发明就属于首创性发明。
2、改进性发明改进性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在保持其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又改善了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进技术方案。与首创性发明相比,改进性发明对前人的技术成果的依赖性较强。
绝大多数发明都属于改进性发明。
3、组合性发明组合性发明是指把已知的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以达到新的目的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比如将发动机、轮胎、车厢、方向盘组合成一种交通工具,使组合的结果产生了与原来的四个部件的单独特征完全不同的技术效果。
组合性发明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更显得重要和不可缺少。原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原有工艺的变通使用,有时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把现有技术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4、应用性发明应用性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里的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而产生的发明。
这种新的应用也能够产生意向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洗衣粉是一种众所周知的洗涤剂,有人研究了洗衣粉的某个特性,把洗衣粉用在畜牧业上,作为饲料添加来喂猪,可以达到催肥的目的。洗衣粉的这种新用途就是应用性发明。5、选择性发明选择性发明是指从许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出某一技术方案的发明。
选择性发明是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发明形式。比如,在标准大气压下,50°~100°C时,A物质的产量通常是恒定增加的,但根据进一步的实验表明,如果设定在70°~80°C时,A物质的产量有明显的大幅度增长。这种发明就是在很宽的温度限制范围内做出的选择性发明。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专利申请人想把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范围划得很宽,而又没有足够的实施例加以支持,很容易被他人在原发明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发明。以上对发明专利所作的介绍稍微多一点、复杂一点,但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中,对发明的要求是最高、最严格的,一项发明创造能够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查取得发明专利权而不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相当困难的。
所以,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申请发明专利的比例比较小,只占全部申请量的百分之十几。

5. 到目前为止,以福州大学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有多少件

2396件发明专利申请,还是挺多的。
有效的发明专利840件,也是比较多的。

6. 发明专利具体包含有哪些类型

1、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2、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7.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