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州医保卡报销方法
一、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二、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三、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四、医保的规定用药其中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是给予报销的不需要自己另行支付的,乙类是自己需要自己多负担5%费用的,丙类是不给予报销的给用。你把你卡里的钱当成是自己的现金。你住院花费3000元,2000为医保规定用药还有就是1000元非医保用要,可以理解成丙类这部分钱需要自己全额负担的,医保是不给报销的。
五、起付费用通俗点说是门槛费,也就是说你要达到超过这个数额的费用才给予报销,不够的根本不给报销需要自己现金支付。起付高低一个地区一样。报销的给用为总额:(3000-起付费用-乙类药自负部分-丙类药1000元)* 年龄比例大概是85%-90%最后才是你报销的给用。这部分费用医保和医院结算不用自己拿。医保给支付。
六、其余的费用也就是你花费总额和报销的差额,需要你自己拿现金支付,也可以用卡里面的5000元支付。 报销的额度是有一定限制的有个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这部分的就需要您投保的重大疾病发挥作用了。比如医保最高支付4W,大额可以支付16W。即一年内各人最多可以报销20W,但不只你花费的20W,是给您报销的20W也就是你可以要花上30万以上。
(1)广州医保卡掉了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零星医疗费报销及个人账户的管理。
第三条 坚持精简高效、统一标准、优化流程、动态调整的原则,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医保公共服务有序高效运行。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具体事务。
第七条 新参保制发社会医疗保险凭证期间,参保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
社会医疗保险凭证遗失或重制期间,参保人员可凭社保卡服务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或补换卡凭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
‘贰’ 广州医保卡丢失后报销
医保卡丢失住院怎么办你只要购买了医疗保险达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是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这跟医保卡掉了并无影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叁’ 请问我医保卡丢了,去广州的定点医院还可以报销吗是提供身份证吗
医保卡丢失去医药看病是不能报销的。而且医保报销是必须得住院才可以报,你现在想用医保就要先到社保局把医保卡补出来。补办医保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窗口交付7元卡费,当场就给补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肆’ 广州医保卡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保报销手续办理:
一、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二、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三、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伍’ 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报销的程序:1、参保人凭医保卡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在异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医院和医保机构需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2、居民办理要带上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者暂住证复印件。学生要带《学校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指定慢性病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6个月内到广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的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