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立遗嘱去哪办
立遗嘱,建议到公证处去办理,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要带着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公证处给公证完的遗嘱,永远生法律效率 。
㈡ 立遗嘱要去哪里办理
立遗嘱要去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3、代书遗嘱,是由另外一个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4、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5、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㈢ 如何在广州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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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阿,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9号。
电话是020-3351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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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立遗嘱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根据《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㈤ 遗嘱到哪里去办理
法律分析: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㈥ 立遗嘱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但,目前办理公证遗嘱不受地域限制,不过需要提交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属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㈦ 广州有什么地方可以立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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