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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广州外籍人士的部门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9-14 00:04:14

1. 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2019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国人管理,优化外国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三条外国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服务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国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实际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五条公安机关是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

聘用、邀请外国人的单位应当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六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习俗,不得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外国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应当将外国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第八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当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应当核实被邀请人情况,如实向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者《邀请确认函》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授权单位)报告,并对邀请行为负责。第九条被授权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查用人单位资质和被邀请人的申请资料,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者《邀请确认函》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被授权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邀请的外国人提供在华期间的经济担保。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发现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向公安机关举报的;

(二)发现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举报的;

(三)发现外国人无照经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的;

(四)发现外国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举报的。第二章管 理第一节居 住第十一条外国人在旅馆、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或者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第十二条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证件或者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应当交验海关签发的有效健康证明书,公安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和指引。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外国人办理签证、居留证件的信息按照签证事由通报相关部门。第十四条外国人入住旅馆的,旅馆应当核查其护照、签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外国人所持护照、签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旅馆应当同时报告公安机关。第十五条外籍教师、留学生所在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外籍教师、留学生的护照、签证或者就业证等信息报告相关部门:

(一)属于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二)属于技工学校和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第十六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家中有外国人住宿,或者外国机构、外国人家中有其他外国人住宿的,应当按照规定为其办理或者督促外国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把房屋出租或者免费提供给未持有效护照或者签证到期的外国人居住。

租赁房屋不得同时用于居住、仓储和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八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租赁给外国人,应当与其约定房屋用途和居住人员等事项,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查看承租人及同住人的身份证明;

(二)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房屋用途或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变更手续;

(四)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 哪里可以办到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是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的,原来这个部门也叫商务局
一般是由邀请外国人来的企业向商务局提出申请,然后商务局通过审批后出具邀请函,外国人持邀请函去国外的中国大使馆申请F签证入境

3. 广州市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广州就业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含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单位,市属区、县、番禺市和经济开发区,下同)的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华侨、港澳常驻代表机构,外国驻穗领事馆工作而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已取得居留证件、并在我国任职、从事聘用单位以外工作(即兼职)的外国人;定居国外及港、澳、台的中国公民在本市就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外国驻穗领事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是指持有F、L、G、C字签证来中国的人员,以及因改变原有身份而被公安机关收缴了居留证件的人员。
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是指持标有X字签证来中国留学、进修、研究、实习的人员。第四条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以及定居国外或港、澳、台的中国公民在本市就业,已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要求兼职,必须向广州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就业许可证,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或改变来华身份手续后方可就业。
已在本市就业、按照规定应办理就业许可证的人员,须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后三十日内补办手续,领取就业许可证后方可继续就业。第五条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申请就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予以签发就业许可证;
(一)年龄满十八周岁,持有效的护照、证件和签证的;
(二)具有将要从事的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
(三)受聘雇者将要从事的工作是聘雇单位有特殊需要非该受聘雇者而不能进行的某种工作,并且这种工作由外国人担任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经广州卫生检疫局体格检查,并取得该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第六条就业登记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手续,由聘雇单位办理,填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被雇人有效护照和广州卫生检疫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到广州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就业许可证。
(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本市就业,须经国家教委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退学手续后,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办理申请就业手续。
(三)已取得居留证件、要求兼职的外国人,由兼职聘雇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填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携被雇人原批准就业、居留证明和护照以及广州卫生疫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到广州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经审查后发给就业许可证。
(四)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本市就业的手续,由聘雇单位办理,填写《定居港澳台及海外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就业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携被雇人的有效护照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华侨、港澳台胞暂住证》和广州卫生检疫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到广州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查后,发给就业许可证。第七条就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其就职单位与就业许可证注册的聘雇单位必须一致。如需延长就业期限或变更聘雇关系,应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或变更。延期只限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第八条被批准就业的外国人和定居在国外或港澳台的中国公民,应在领取就业许可证之日起十日内,持就业许可证和广州卫生检疫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及有关证明,到广州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手续。就业许可证延期或变更,亦应办理相应的居留延期或居留变更手续。第九条聘雇单位和受聘雇者签订聘雇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我国政府有关法律和政策。聘雇合同的副本应在被批准就业之日起三十日内,送交广州市劳动局就业管理机构备案。第十条遗失就业许可证,应在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广州日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后,给予补领新证。第十一条聘雇单位应在解除聘雇关系之日起十日内,将被解雇人的就业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

4. 在广州的外籍人员有什么出入境方面的便利措施

在广州的外籍人员有10条出入境方面的便利措施:

  1. 外国人持广州市人才绿卡可申请2-5年居留许可,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可办理相同期限的居留许可。

  2. 外国人持有地市级以上外籍高层次人才证明函件,或者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企业等任职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职位或同等级别科研职位,以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上述第1点的优惠政策。

  3. 具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凭市政府推荐函,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4. 外国人在本地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工作,凭市外国专家局出具人才积分评估证明函件,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5. 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外籍高层次人才办证绿色通道,上述人才绿卡持有人等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办理证件。

  6.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签证证件,出入境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出入境部门优先审核。

  7. 已在本地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者连续工作满4年,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8. 外籍华人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提交相应证明可申请5年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加注“创业”的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9. 本地在读国际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等活动,凭就读高校以及实习单位函件,可以申请在学习类居留许可上加注“校外实习”。

  10. 国内以及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外国毕业生在本地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凭毕业证书申请加注“创业”类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有工作许可资格的可直接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以上回答内容由“广州公安”提供。

Foreign nationals in guangzhou have 10 entry and exit facilitation measures:

  1. Holders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with a valid period of 2-5 years. Their spouses and children under 18 years of age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of the same validity periods as their own.

  2. The preferential policy mentioned above in item 1 applies to foreign nationals who have obtained documents issued by Chinese local governments of prefectural municipal level or above recognizing them as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or who take high-level managerial posts of vice general manager or above or scientific research posts of corresponding levels at the regional headquarters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or enterprises headquartered in Guangzhou, high-tech enterprises, financial enterprises, etc. The same policy also extends to their spouses and children.

  3. Foreign nationals who have made major or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China may, based on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issued by the Guang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directl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4. Foreigners employed by local enterprises and foreign members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eams may, based on Points Assessm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Guangzhou Foreign Experts Bureau, directl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5. The Division of Exit and Entry Administration of Gu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has set up a green channel for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through which holders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and other above-mentioned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iven priority in handling their application.

  6. Applications for visa/residence permit by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enerally completed within 3 working days.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by high-level foreign talents are generally given priority in the examination process.

  7. Foreign nationals of Chinese origin working in Guangzhou who have acquired a PhD degree or have been working here for 4 consecutive years may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8. Foreign nationals of Chinese origin are not subject to the age limit of 60 years and may apply for a residence permit for work valid for 5 years or a residence permit for personal matters valid for 5 years (noted "Entrepreneurship") upon submission of relevant documents.

  9. Foreign students studying in Guangzhou who engage in off-campus internships may apply to have their student residence permits noted with "internship" based on relevant documents issued by their colleges and the internship providers.

  10. Foreign nationals graating from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cation in the Chinese mainland or the Hong Kong or Macao SAR who engage i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ctivities here in Guangzhou ma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 for personal matters (noted "Entrepreneurship " ) by providing their diploma as supporting documents. Those who have obtained employment permit may directly apply for residence permits for work.

The above content is provided by Gu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5.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在那

下设出入境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设出入境管理局(处),负责本地区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绝大多数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县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具体执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指导,同时接受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国家在全国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边防检查站,执行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现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汕头9个城市成立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由公安部垂直领导。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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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政府 外事办是干什么的

一:政府的外事办相当于地方的“外交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研究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

2.审核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报批事宜;承办全市县处级(含)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事宜;承办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全市副局级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厅级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年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5.了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报告。

6.综合归口管理外国文教专家、经济专家;协助有关部门对申请接待外国中学生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基层友好单位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8.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与对外表态口径。

9.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处理领事保护案件;审核外国对我市赠送、捐助事宜;受理有关部门报送的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称号和经济顾问的申请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11.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拓展资料----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对各处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财务、保密、档案及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协调处)

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性的外事(港澳)制度并负责相应的政策解释;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对外信件、函电以及其它重要文件,组织、协调全市外事调研工作;负责本市外事系统外事方针政策传达和经验交流工作;编辑《外事通讯》;负责组织起草本市外事方面的规章草案,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职责。

(三)礼宾联络处

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接待党和国家重要外宾及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市领导人的外事礼宾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礼宾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属各部门举办的国际多边活动;指导本市外事礼宾工作和重点对外参观单位建设。

(四)国际交流一处

负责本市与环太平洋地区(东亚、东南亚、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城市以及香港、澳门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请的该地区外国省市级代表团;办理市领导人出访该地区的有关事宜;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有关手续。

(五)国际交流二处

负责本市与欧洲、非洲、西亚、中亚、南亚地区城市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请的该地区外国省市级代表团;办理市领导人出访该地区的有关事宜;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有关手续。

(六)涉外处

协调处理驻京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驻京机构与市属单位间的有关问题;负责授予外国人和港澳人士荣誉称号工作;归口管理本市的外国专家;负责向在京的境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提供人员服务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在京的境外留学生和实习生、外国侨民及境外企业驻京机构中的外籍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国驻京记者;负责安排市领导人举行的境外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

(七)因公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归口审核、审批因公出国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事项;向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并申办签证;办理部分外国人在京公务签证;负责归口审核、审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任务;负责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颁发通行证件并办理签注;对本市因公出入境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履行党组的办事机构职责;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安排市属单位外事干部培训。

(九)国际联络处(港澳事务处)

负责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外办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和国际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国际会议、活动的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间的交往工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驻京机构与市属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授予港澳人士荣誉称号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在京的港澳地区人员。

(十)非政府组织处

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本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案(事)件;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



7. 外国人在广州怎么办理签证延期

哪国人啊。签证延期,当然得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了。看这人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根据出入境的相关政策,选择合适延期。你应该直接打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电话。。如果你不知道 ,114查号台你应该知道吧。问他们吧。

8. 外国人在广州哪里办理工作证

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一)条 件:

外国人已入境,同时必须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备资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1份;

2、受聘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的复印件各1份;

3、《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单位已盖章)1份;

用人单位应持《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劳动局领取),护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先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地址: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审核批准。 (出入境部门同时有可能提出需交验申请人的学历证明,但具体似乎前台对申请人审核而定)

4、《外国人就业登记表》1份,填写签名、贴相片,并另附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5、《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提供派遣证明或任务书等相应证明文件,并注明聘雇期限)正本1份;

6、受聘人体格检查报告(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天河北龙口西路207号,电话:38259322);

7、《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公安部门出具)复印件。

(三)手 续:

用人单位携带齐备上述资料,由我经办人受理、签发《收件回执》,经审核符合来华就业政策的,同意签发《外国人就业证》。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与被聘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2、单位聘用外国人,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天内,按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入境后30天内持《外国人就业证》、被聘人有效护照及有关资料到市公安局外管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

(五)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一)条 件:

《外国人就业证》签发有效期到期,需继续留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在《外国人就业证》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

(二)必备资料:

1、《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2、填写《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每人1份,单位盖章);

3、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1份;

4、受聘人有效护照资料如与原递交的资料有变动,需递交新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的复印件各1份;

5、《劳动合同》1份(原签订劳动合同已到期的,需提供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则不须提供)。

(三)注意事项

1、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用完或有资料变动,须带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2、逾期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者,须重新体检,费用从《外国人就业证》到期日起计算。对申请单位存在就业人员逾期未办理延期或注消的情况,本局暂停审批其他《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和延期手续。

3、持《外国人就业证》、被聘人有效护照及有关资料到市公安局外管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

(四)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缴费及标准:

根据省、市物价管理部门通知,聘用外国人须缴就业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就业证(含表格资料)费每证10元(凭《缴款通知书》到本市任意一间工商银行缴交)。

四、《就业证》的领取

用人单位缴款后,凭已缴款的《缴款通知书》及《收件回执》登记、领取《外国人就业证》。

办证地址:东华南路148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接待电话:(020)8384173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00-5:00



外国人在广州市工作申办《就业证》变更、迁出、迁入、遗失补办、注销的有关手续

网站上发布日期:2005 年 9 月 27 日

一、《就业证》变更:

(一)、《就业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