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申请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需要什么条件
一、重庆申请公租房共有33个申请点,具体如下:
1、沙坪坝房管所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
2、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附9号
3、沙坪坝区西永申请点 :西永大道28号附2号SOHO楼
4、九龙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
5、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九龙坡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城分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陶家工业园区管委办1楼
7、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点九龙坡区正街13号3楼
8、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
9、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北碚区广州路71号
10、北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11、北部新区经开园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2号1楼
12、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13、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14、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4楼
15、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
16、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珊瑚路1号
17、南岸长生房管所申请点
南岸区茶园长生路48-2号
18、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19、大渡口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20、鱼洞房管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
21、巴南区李家沱房管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南大道16号
22、龙洲湾龙海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23、渝北区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24、渝北区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25、渝北区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26、渝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27、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
28、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
29、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30、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
31、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32、高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点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
33 、经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经开区白鹤路139号
二、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3、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㈡ 重庆公租房申请表在哪里拿
重庆公租房申请表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领取并填写。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2)重庆有个上海路和广州路在哪里扩展阅读: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