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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证怎么

发布时间: 2023-06-15 17:24:50

❶ 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广州居住证的办理具体如下:
1、受理与补齐:
(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
(3)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1)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
(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1)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
(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成都居住证由市里统一记性签发;
6、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❷ 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广州居住证申领途径有三种:

(一)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1)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住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放“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3)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办理;

(三)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❸ 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广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广州居住证暂行办法的申请资格,要求符合广州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和有相关学历要求等,并有相关的知识技能和没有犯罪记录。然后申领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送到工作单位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申请。
:1、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表格;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三)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四)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迳送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注册机关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批准设立人事户头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