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缴存基数多久调整一次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调整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来进行调整的。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在调整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后,单位在之后的一年内就不能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改动了。单位必须得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的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8、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9、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10、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11、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1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3、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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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住房公积金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公积金缴纳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不少单位是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在新的一年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的下个月,职工公积金就会以新的缴纳基数计算缴存。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储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储金特点
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叁’ 公积金基数多久可以调整一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纳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不少单位是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会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在新的一年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的下个月,职工公积金就会以新的缴纳基数计算缴存。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告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肆’ 公积金多久调整一次基数
公积金一年调整一次基数。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来进行调整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今年的6月30日截止的。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话,就只能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来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伍’ 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一次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每年的7月1号开始进行调整,因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由于公积金的调整,我们实际到手的工资就会有所变动。
1、贷款买房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办理购房提取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有的城市则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职工不仅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还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租房
对于很多人来说,尤其是北上广深等热点城市,房租带来的压力也不小。而且随着房价的攀升,房租也不断水涨船高,一年到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公租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赁的房租,让你不用再为房租发愁!
4、家庭生活困难可提取
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地震、意外人身伤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