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州市中考指标到校分配名额
广州市中考指标到校分配名额
有三大内容。
一,指标到校,把示范性高中30%的名额指派下去广州市内每一间初中。
二,老三区不再视为同一区,而是分区招生。
三、外来工子弟只要其父母在广州工作三年,有居住凭证(租的也可以)且其子弟在粤读满三年,就可以报公办公费了。利就是部分比较差的初中,分到了指派名额,因此考上示范性高中的机会大大增加。弊就是有驳公平竞争的原则。【拓展资料】
有利的人群:有爹可拼的,弱校优等生, 你初中三年在读地区是你想考的高中的那个地区的学生
有弊的人群:无爹可拼的;初中三年不在你想考入的高中那个地区的;不算太拔尖,本来打算通过一定分数进入理想高中的算是成绩不错的
无利弊人群:成绩拔尖,即使是不同区的那所学校只招15%也能考入的,任何政策都不会有影响(心理上可能也有一点)1.招生学校:广州市所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通过初期督导验收的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比例是示范高中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0%。有多个校区的示范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分配比例为各校区招生计划数的30%。
2.送生学校:广州市十二个区、县级市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参与指标分配。
3.分配范围:省、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送生学校,即省、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全市分配;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对象为本区、县级市范围内的送生学校,即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本区、县级市分配。
4.报考条件:报考示范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和本校正式学籍、在本校一直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以下简称“指标生”。“指标生”享受公办公费生同等待遇。
四、指标计划的分配及录取
省、市属示范高中及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的指标计划分别按二级分配、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具体操作由市招考办负责实施。
指标计划的招生设立单独批次投档录取,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独立招生学校录取结束后、提前批录取之前,单独设置指标计划录取批次,根据指标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下同)及所在送生学校分配到的指标计划,以招生学校近3年在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的平均值下降3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投档。
“指标生”录取批次在各校最低控制线投档结束后,若有剩余指标未完成录取,则将剩余招生计划并入该招生学校提前批进行投档录取。
“指标生”录取投档规则与我市中招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位规则、宿位限制规则等。
⑵ 广州中考新政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利弊
有三大内容。一,指标到校,把示范性高中30%的名额指派下去广州市内每一间初中。二,老三区不再视为同一区,而是分区招生。三、外来工子弟只要其父母在广州工作三年,有居住凭证(租的也可以)且其子弟在粤读满三年,就可以报公办公费了。利就是部分比较差的初中,分到了指派名额,因此考上示范性高中的机会大大增加。弊就是有驳公平竞争的原则。
质疑一:“指标到校”分配的名额如何确保各学校人员不出现以钱买学位的贪污现象使其变为走后门的利用途径?质疑二:越秀区优秀学位集中,老三区的分开招生,让海珠荔湾的学生情何以堪?教育资源分布本来就不平均,为什么还要进行地域的限制?质疑三:指标到校分到的名额只有几个,根本没利于缓解择校热
这个政策之一允许外来工子女在粤读满三年可以报公费公办我是支持的,这一点能很好地缓解择校热,但是指标到校有悖公平竞争原则,我反对!原本按高分录取,我没意见,考不上愿赌服输。但是现在的政策使部分高分的学生都拿不到优质学位,反而是差的学校的学生获得了优质学位,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要促进教育公平,我觉得有必要放开区域限制,全市既然统一试卷,自然应该统一录取,不应该限制区域录取。另外要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为什么不从师资分配开始呢?无论省市属还是区属学校,最好就是把优秀老师均分到各学校,届时,谁还会跨区去读呢?傻子都就近上学了。这样难道不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