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党组织关系如何跨省转移
1.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1)外省党员如何转入广州扩展阅读:
以下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京沪津)的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军队的旅。
6.各铁路局政治部。
7.中国民航局政治部组织部、局直属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