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是广州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吗
法律分析:2017年开始,非户籍生报读广州的公办高中条件需满足“四个三”:
1、三年合法稳定职业
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
或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2、三年合法稳定住所
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
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所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
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3、缴纳三年社会保险
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三年完整学籍
随迁子女是在广州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办理居住证,在广州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三年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及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学籍,可报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
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B. 非广州户口读高中的条件
非广州户口读高中的条件:
1.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其父亲或母亲(含合法监护人,下同)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3.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
积分入学,是非穗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小学的一个主要方式。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各区实际,按照积分入学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的志愿以及当年本区积分入学制入学招生计划统筹安排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本区小学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1、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及子女为非广州户籍。
② 一定要满足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 《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外加满足社保缴纳年限,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等条件。
③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需年满 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C. 不是广州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吗
分析:如果不是广州户籍,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在广州上高中。根据《广东省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地户口转入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有以下规定: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合理安排。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绝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始时办理。学生转学应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络函》。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出具同意接收的回函;经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出学校将收到出具转学证明的回复,提供学籍信息,并将相关转学信息录入电脑;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信息接收学生。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和学籍信息的转学学生。学生转学后(包括县[区]内外转入转出),原转出学校的序号不变,带入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根据原学籍信息重新建立学籍档案(原学籍保留备查)。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颁布的《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合理安排。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绝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始时办理。
D. 外地户口在广州如何上高中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
1、学生在外省学校参加录取后,因父(母)调至广州市,学生必须随行,在征得广州市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凭父(母)的户籍证明可以申请转学到广州市。
2、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和有关证明向原学校申请转学。
3、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就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
法律依据:《广东省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予以合理安置。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学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