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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发布时间: 2022-05-12 10:01:12

Ⅰ 广州市公积金在哪提取

博文正文 首先,与你的公积金存折开户行取得联系,询问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质料。一般第一次提时需要提供一些资料,之后就不消那么麻烦了。 其次,你应该向单元主管人事或财政的同事,询问提取公积金是否需单元出证明; 最后,每半年可以提一次。 1.已经买了屋子,想拿公积金出来作其他投资的 2.急着要用钱,想把公积金拿出来周转的 3.买屋子没钱付房款首付,想把广州公积金提取出来作首付的 4.要告退分开原单元,想把公积金拿出来的 5.感受贬值比力厉害,想拿出来作保值投资的 6.拿钱回家过年、成婚、生小孩等等等都可以找我们 要在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网上业务治理协议,在满足“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时,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治理。 凡切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质料原件及复议件及小我私家储备支取卡(中国邮政-储备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分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海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条约的:劳动部分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元解除劳动条约证明。 4.职工死亡治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治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小我私家储备卡,法定担任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小我私家储备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小我私家储备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治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小我私家储备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担任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打点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担任文件或由公证部分出具的有关遗产担任的公证书、遗产担任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小我私家储备卡账号, 专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打点部审核上述质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打点部留存,第二联加盖打点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管帐处,治理相关支取手续。 治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单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担任人或受遗赠人的,打点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担任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担任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小我私家储备卡的所有人必需一致。 凡切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质料原件及复议件及小我私家储备支取卡(中国邮政-储备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中原银行-中原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备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元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元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打点部治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质料外,还需提供成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元开证明。但匹俦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凌驾购置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构造分中心、中央国家构造分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质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治理措施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需通过汇缴单元治理。由汇缴单元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元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质料,经市住房公积金打点中心系统审核后,治理支取手续。

Ⅱ 广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用身份证人脸识别认证,搜索公积金,会弹出几个选项,选择公积金提取,进入后能看到公积金可提取额度和余额,输入想提取的额度点提交即可。三天内金额将自动到账,你之前登记的银行账号。如果首次提取,需要带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民中心现场办理。

Ⅲ 广州的公积金怎么找上提取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对于正在上班的职工,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如果核实有效的话;

2、我们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其实职工在审批允许后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二、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向自己公司咨询,能够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对购买、建造、修整、翻建拥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对离休、退休的;

4、常见的情况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6、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还清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3、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Ⅳ 广州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三、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提取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补交限价商品住宅土地收益价款后变更权利属性或房屋性质为商品住房的。

五、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六、销户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八、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三)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中心审批人员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后发现提取人并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取消因租赁该套房屋而产生的提取资格)。

九、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十、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条件:

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⑵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

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

十一、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十二、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提取条件:

自愿缴存人员、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一)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二)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1.非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2.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2、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Ⅳ 广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
【拓展资料】

(一)、
(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一、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
1、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样式(教你填表)
2、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积金提取业务在开户银行办理;
三、公积金部分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数;销户提取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后注销个人公积金帐户;
四、公积金由中心托管的职工(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在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Ⅵ 在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6)广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扩展阅读: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

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建造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或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翻建或加建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

Ⅶ 广州住房公积金在网上怎么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能网上预约。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一、登录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

1.输入的信息一定要正确,否则登录失败。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多被锁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二、退出

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三、 归集业务

(一)前台提取业务预约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2.网上预约操作方法

(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

(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

(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存成功。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4)此时信息尚未提交,仍在提取业务预约信息选择界面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如不需修改,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预约操作。

(5)已成功保存但仍未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若需修改信息,点击预约信息最右边“修改”按钮,进行预约信息的修改;若需删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保存的预约信息。

(6)点击“提交”按钮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弹出《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同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职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

具体内容可咨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Ⅷ 广州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地点在哪

你好,很高兴回答 你的问题,针对你的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广州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 提取材料:一、部分提取(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按月还贷)、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非按月还贷)、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租住本市公租房。二、销户提取:(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三)离休、退休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3、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养老金发放卡、领取养老金的存折等)(原件1份)。(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3、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五)出境定居的,如内地居民出境定居的,需提供: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原件1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若是港澳台或外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需提供: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3、 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1份)。(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有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已注销证明(原件1份)3、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4、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提取对象符合以上第(一)至(四)项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网上预约: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现场排队: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心铁路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目前只能这么回答你,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愉快。

Ⅸ 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应该去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应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