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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11年后哪里拆迁

发布时间: 2022-06-14 17:18:40

Ⅰ 近两年杭州有哪些村将要拆迁了

江干区:新塘村,
萧山区 新塘街道:井头王村、半爿街村、董家埭村、行头村 、琴山下村、曾家桥村
城厢街道:高田村、高桥村、车家埭村、徐家河村
蜀山街道:戚家池村、曹家桥村
北干街道:荣庄村、城北村、施家桥村、畈里张村、塘湾村、柳桥村

Ⅱ 杭州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2020年杭州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日前公布,不少地方的拆迁将提上日程。这份计划表涵盖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拱墅区共41个计划征收项目,涉及3418户(住宅3308户)。包括建工新村、劝业里、重机宿舍区块、杭氧生活区等。

法律依据:《2020年杭州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一)2020年全市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三个计划”。

1.出让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出让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345宗、共计15151亩。

2.收储计划。

全市计划收储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494宗、共计25914亩。

3.做地计划。

全市计划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做地1799宗、共计99385亩,其中主城区1147宗43312亩,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合计570宗50936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合计82宗5138亩。

其中,在全市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三个计划”中,安排轨道交通筹资地块出让计划12宗2231亩,收储计划4宗230亩,做地计划19宗1726亩;在主城区住宅、商服经营性用地“三个计划”中,安排地铁站点关联地块出让计划6宗265亩、收储计划6宗271亩,安排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8宗216亩。

(二)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与创新型产业用地“三个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出让工业用地328宗、共计10852亩,其中主城区21宗490亩,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合计232宗8237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合计75宗2125亩。全市计划出让创新型产业用地20宗、共计602亩,其中主城区14宗454亩,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合计6宗148亩。

全市计划收储工业用地170宗、共计12190亩,其中主城区18宗732亩,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合计119宗8658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合计33宗2800亩。

全市计划工业用地做地106宗、共计11434亩,其中主城区14宗862亩,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合计74宗8187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合计18宗2385亩。

Ⅲ 杭州五堡和六堡什么时候拆迁

关于开展杭州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彻底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下称“五年攻坚行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五年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是落实杭州市“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呼应百姓需求、保障改善民生,迎接G20峰会、第19届亚运会,实施城市整体规划、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是新常态下杭州实践城市有机更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是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五年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稳增长、惠民生,突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和“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主城区城中村整体改造为重点,坚持多渠道筹资、多方式改造、多主体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落实、破解重点难点,抢抓机遇、狠抓推进,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至“十三五”末,基本完成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将主城区城中村打造成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城中村居民“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1、民生为本,满意为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实事工程,以“让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通过改造,使城中村区域广大居民的人居环境更好、生活质量更佳、获得感更强,共享城市改革和发展成果。
2、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要求,构建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区政府(管委会)是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应积极组织、合理安排、统筹推进,全面提速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工作进程;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基层组织和广大城中村居民参与改造的热情,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与稳定。市级层面应在制定工作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统一改造标准、落实要素保障等方面为各区提供有力指导、帮助和支持,进一步激发和鼓励各地区的工作积极性。
3、科学规划,分类改造。根据城市化推进总体要求和区域控规,将城中村改造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优化城市土地开发的空间格局;结合各村域区位特点和现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改造。
4、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整村改造、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通过项目带动、自主改造等多种形式,加快全村域范围改造进度。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村,应严格按照区域规划实施到位;对于经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采取“综合整治”或“拆整结合”方式实施改造的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改造实施方案和整治标准等完成改造。对于完成改造的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区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参与检查验收,确保改造工作符合标准、取得实效。
三、开展“五年攻坚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区域内已批准撤村建居的城中村。
(二)改造方式
1、拆除重建
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城中村实施整村征迁,并通过调产或货币化方式对被补偿人进行安置的改造方式。
2、综合整治
对农居建造时间较短、基础配套相对完善、村容村貌较整齐的城中村,可采用综合整治方式实施改造。整治标准包括:
拆除违法建筑。结合“三改一拆”, 整治范围内各类落地违建、屋顶违建等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应拆全拆”。
完善配套设施。结合“五水共治”、“交通治堵”等, 按照“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严格雨、污分流,打通“断头路”和“断头河”、完善路网,沟通河网水系,全面改善绿化、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视、消防、治安、停车及公交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公厕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整治房屋立面。注重农居建筑屋顶“第五立面”效果,清除墙体广告等视觉污染现象,统一设置空调架、晾衣架、防盗窗等外立面构架,消除安全隐患。采用涂装、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提升立面美观度,与周边环境保持和谐统一。
提升环境品质。整治环境卫生,实施架空杆线“上改下”工程,合理配置景观绿化、园林小品、公共照明、文体设施等。
体现村域特色。充分保留原有的地形地貌和村落标志物,注重对历史文化碎片的整理和挖掘,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域文化空间和载体,留住“乡愁”。
3、拆整结合
指对城中村部分区域实施拆除重建、部分区域实施综合整治的改造方式。
采取拆除重建方式的城中村,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改造;采取综合整治或拆整结合方式的城中村,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村为单位编制改造实施方案(相邻村可合并编制),报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改造计划
主城区246个城中村,其中2015年底前已完成改造的68个村(详见附件1)应组织“回头看”,未达到标准的村由各区政府一并纳入五年攻坚行动,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十三五”期间新启动改造34个村,完成改造178个村,截至“十三五”末累计完成246个城中村的改造。具体分年度推进目标如下(详见附件2):
1、2016年
新启动改造22个村,其中下城区5个村、拱墅区1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16个村。完成改造21个村,其中下城区1个村、拱墅区4个村、江干区3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12个村、经济开发区1个村。
2、2017年
新启动改造4个村,其中拱墅区2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2个村。完成改造24个村,其中拱墅区4个村、江干区2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11个村、滨江区2个村、经济开发区2个村、西湖风景名胜3个村。其中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将于2017年提前完成。
3、2018年
新启动改造2个村,其中拱墅区1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1个村。完成改造21个村,其中上城区1个村、下城区2个村、拱墅区4个村、江干区5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9个村。
4、2019年
新启动改造6个村,其中拱墅区2个村、江干区2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2个村。完成改造23个村,其中下城区1个村、拱墅区8个村、江干区4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9个村、滨江区1个村。
5、2020年
完成改造89个村,其中上城区2个村、下城区4个村、拱墅区12个村、江干区19个村、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26个村、滨江区26个村。
四、开展“五年攻坚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级相关单位和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审核批准各区政府(管委会)上报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组织验收完成改造的城中村(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各区(管委会)要成立对应的工作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牵头拟订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牵头编制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推进改造工作,实施工作考核。
各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辖区内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结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村为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相邻村可合并编制),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市建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审批保障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并指导各区发改部门做好其他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协助城中村改造主体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等资金支持。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以村为单位编制改造实施方案。
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在各区上报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城中村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迁及安置年度计划并推进实施,做好城中村改造涉及集体房屋补偿手续及有关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做好10%留用地政策优化和指标使用管理等工作。
市钱投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运河集团等市级做地主体要按照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与属地政府密切协作,积极推进做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市综考、城管、公安、环保、消防、人力社保、监察、审计、税务、宣传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三)优化政策保障
1、提高平衡用地配比。“十三五”期间,按照“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在落实安置、10%留用地、拆复建等用地后,村域范围内其余规划出让用地可全部作为城中村改造平衡用地。
2、加大出让金核拨比例。“十三五”期间,按照“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平衡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需上缴国家、省、市相关规税规费后,全额核拨给做地主体,改造区域内的配套基础设施由做地主体负责出资建设。
3、鼓励货币化安置。切实加大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逐步减少实物安置房建设。推行货币化安置所节约的多余安置房源可作为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所得价款原则上专项用于货币化安置;推行货币化安置所节约的安置房建设用地可转为出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在扣除需上缴国家、省、市的相关规税规费后,全额核拨给做地主体。
4、实施税费减免。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资金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缴住宅物业保修金,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由各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建设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要对城中村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5、允许配套公建用房上市交易。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中配建的各类配套公建用房,按规定扣除必须移交、定向租售或安置后的部分,在满足辖区(单位)范围非住宅的征迁安置需求前提下,可按《杭州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公建用房补办土地出让及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5〕154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后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所得收益应统筹用于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
6、享受留用地指标。撤村建居后,可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确定的建设留用地范围内,留出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的10%,用于解决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历年核发的留用地指标总量不足15亩的村,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准,可一次性补足至15亩指标。滨江区留用地指标按该区原有政策执行。
7、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区政府(管委会)应统筹落实辖区内的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按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和提取资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大力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周期长、利率低、免抵押的优质贷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积极探索PPP、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多种方式。
采取“综合整治”和“拆整结合”方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市区两级按照现有撤村建居大市政配套和支小路政策予以资金配套。
(四)健全推进机制
1、建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例会、通报、巡查、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研究决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定期督查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
2、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各级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应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主动服务,缩短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时限。
3、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各市级建设责任主体的专项目标考核,切实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长效管理。改造后城中村社区统一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并将后续管理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居民实行自治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和“以民主促民生”原则,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真正实现共改共管、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城中村要结合特色小镇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夯实发展基础,为长效管理提供后劲。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最大程度赢得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其他
此前下发的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萧山、余杭、富阳区及四县(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文件,积极推进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

附表:
1、主城区已完成改造村落情况表(截至“十二五”末)
2、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计划表(2016—2020年)附表.doc

Ⅳ 杭州未来一年有哪些地方需要拆迁

半山杭钢北苑的七十年代的房该拆了吧?

Ⅳ 杭州三里亭要拆迁搬到哪里去了

三里亭蔬菜批发市场搬迁

今年,杭州市轻纺市场、杭州近江土特产市场等90家专业市场将被撤销;杭州蔬菜公司三里亭蔬菜批发市场、杭州肉联厂鲜肉批发市场等7家市场将搬迁到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位于良渚镇北面的行宫塘村,这里与仁和镇的云会交界,从上塘高架下(杭宁高速入口)左转即到了水产批发中心的门口(在建,已经结顶,中宇建设),如继续前行就到了云会的街面。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落户这里,是因为这里交通地理位置优越,能较好地解决目前市区各批发市场,批发场地狭小,运输车辆进出拥挤不便,能够提升市场整体的辐射能力。

Ⅵ 杭州城中村拆迁安置赔偿标准

1、“杭州城中村拆迁安置赔偿标准”:补偿安置标准,各地不同、同一地的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想知道确切的标准,你只能是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2、“问题1:结婚实际住在那边有快5年了,如拆迁时满2年以上实际居住,能否有安置名额;需要村里证明吗?有没有这么一说?”:
(1)如果此次拆迁的安置房标准是“拆迁时满2年以上实际居住”:你实际居住满2年的就应有你的份。
(2)有没有这一说:要看安置的公告中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这事会有村里出面统计、还应有村里的证明。

3、“问题2: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的?听说只要有户口就会有每人50平方的优惠买房政策!”:
(1)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2)你的情况是否会有补偿和安置房:只能看此次拆迁的补偿安置公告中公布的方案确定。
(3)听说的事情可以做为参考,但不能做为你争取权利的证据,建议多和拆迁办或该村里人联系,设法找到一份拆迁补偿的公告。

4、“问题3:今年皋塘我那个区还没列入拆迁计划,如拆迁的话,没人通知我怎么办?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户口吗?”:
(1)没人通知你:你可以在知道消息后直接带你的户口本找拆迁办联系,也可以找村委会理论。
(2)即使有专门人员核对户口,你不在村里、村里有意隐瞒的,也可能不找你:自己的事情自己注意些,不要指望他人主动来通知你,多关注拆迁公告、尽可能和村里人联系,得到消息、确定你应有补偿时,及早找村委会或拆迁办,不要等补偿安置都已经发下去时再事后去找,事后找会很麻烦。

5、“没房子但是有户口,以后拆迁有没有的分房或优惠买房?”: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户口补偿:没房子但有户口的,就也应分得安置房或有权优惠买房。
(2)如果此次拆迁是按房子的产权给安置房、而不按户口:你没有房子只有户口,就不能分得安置房或优惠买房。

6、“杭州城中村的拆迁补偿政策到底怎么样的?”:去咨询所在村所属的区政府或是拆迁办,能找到此次拆迁的公告最好。

Ⅶ 杭州市现在正在大范围的拆迁,那它重建工程主要是在哪个区域

你好!
杭州市现在正在大范围的拆迁,那它重建工程主要是在哪个区域?
拆迁安置工程主要是在: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
如有疑问,请追问。

Ⅷ 杭州拱墅区三官弄拆迁吗

杭州拱墅区三官不弄拆迁。
(8)杭州2011年后哪里拆迁扩展阅读;为方便三官弄17号危旧房改善项目房屋住户的房屋不动产证办理,在市规划资源局拱墅分局及拱墅税务局大力支持下,杭州市拱墅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中心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米市巷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2021年1月26日开展三官弄17号危旧房改善项目房屋不动产证集中办理工作。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未成年子女户籍,如不在同一本上需单独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房产三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杭州银行卡(存折不行)、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的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表(夹城巷46号米市巷人社站自助服务厅可凭身份证查询打印,三套房以上的无须提供)。
如产权人无法按时到场,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除随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书面委托书原件(需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私章。届时未按通知办理日期到场集中办理的,后续由产权人自行办理。
拱墅区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拱墅区围绕大城北行动工作目标,以保障民生实事为工作重心,拆迁安置房新开工总量已突破100万平方米。
“作为事关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截至9月29日,拱墅区已累计开工上塘单元FG04-R21-03地块等7个安置房项目101.56万平方米,为完成全年安置房开工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市建委(大城北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份集中开工的安置房项目有祥符单元GS0904-R21-03地块(孔家埭村)安置房项目、运河新城A-R21-08地块(西杨C地块)安置房、祥符东单元GS0802-R21-14地块拆迁安置房、桃源单元GS15-R21-18地块拆迁安置房、铁路北站单元GS1105-R21-02地块拆迁安置房等项目。以运河新城A-R21-08地块(西杨C地块)安置房项目为例,该项目位于运河新城单元,建成后主要用于安置康桥社区、永和村、蒋家浜村、吴家墩等被拆迁农户,目前已开工建设。

Ⅸ 杭州下城区哪里要拆迁

杭氧地块,杭州锅炉厂地块,还有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