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残保金催缴是哪个部门
税务机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贰’ 残疾人保障金应该由用工单位缴纳还是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
由用工单位交纳。
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就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着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或区、县协调委员会)是本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第三条 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生活能够自理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为本办法分散安排的对象。
第四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第五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 单位必须在每年2月底前,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和残疾职工情况表,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由上海市统计局监制。
残疾职工情况表由市协调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七条 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残疾职工情况表和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之日起30日内,对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第八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发给的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免予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九条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可以在每年6月向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请返回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在接到单位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按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返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解入市协调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委托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征缴和管理办法,由市协调委员会制定。
第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
(二)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费用的补贴;
(三)扶持残疾人个体开业的借款(有偿使用)或者补贴;
(四)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费用的补贴;
(五)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费用的补贴;
(六)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经费开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第十二条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根据超比例的人数,每年的9月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报市协调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全市平均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标准的一定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 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可以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推荐录用,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招收录用并按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十四条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取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乡、镇、村办企业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决定自1994年1月15日起施行。
‘叁’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交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当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统计的上年度本地区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标准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安排残疾职工差额不足一人的,可免予安排,但需按差额比例计算并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应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从业残疾职工数)×上年度当地单位从业员年平均劳动报酬. 企业应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计算,定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请向贵公司所在地地税局或税管员咨询。
‘肆’ 我公司残保金以前一直有人力资源办理财务部交税,现在要求交给财务办理,请问残保金到底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般都是人力资源或者办公室之类主管后勤的部门负责办理, 财务一般只管交钱和入账。
‘伍’ 如何缴纳残保金呢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1、前往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前往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4、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5)杭州残保金交给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一、残保金逾期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二、费用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减免政策
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3、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陆’ 有谁能说下,残保金如何缴纳,哪里能办理啊
你公司必须到你企业所辖的县、市、区残联就业中心申报、填写《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一般残联网站都有电子版),必须准备的手续有:残疾证、身份证(残疾人)、用工合同、医保、社保、工资表、单位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拉手续的复印件。这些资料一式三份,残联就业中心、税务部门、单位各一份。每年必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1.1-5.31日(各地方时间有所不同),过期视为无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要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的 残联网站了解下。
‘柒’ 什么是残保金应该如何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7)杭州残保金交给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残保金的变化
基数改变:
所谓基数,即残保金收取所采用的“年人均工资”。过去残保金收缴采用的基数是当地年人均最低工资。以北京为例,北京月人均最低工资是全国最高,也不到两千;而新政则采用企业年人均工资。如企业年人均工资为20万,那就采以20万为基数;相比过去的基数,翻了五倍;
优惠折扣政策取消:
过去在采用当地平均工资代入公式计算后,会乘以60%,是最终须缴纳残保金金额;而现在需要全额缴纳;相对而言,以基数来算,翻了不止是五倍。
最新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的用途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残保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另外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残保金解决办法
残保金减免的唯一办法是按照规定比例招聘残疾人!
残保金的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
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捌’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残保金吗残保金由什么机构收取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玖’ 残保金怎么缴纳
根据各地方征缴公告,企业首先需要到注册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准备相关材料,经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审核用人单位确认无误之后,由审核机构出具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就业之后,根据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审核的人数来计算残保金,如果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且经过残疾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确定的企业可以免缴残保金。
(部分地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缴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在申缴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是时间。
以北京为例(下同),2017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时间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而今年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残保金申缴时间是8月1日至9月31日.
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是缴纳残保金或者减免残保金的前提,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需进行0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未按照时间进行申报的按照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处理。各个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申报审核的时间问题。
之后持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审核确认书)通过税务系统或到现场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拾’ 企业残疾人保障金交给谁,哪个单位残联吗还是国税局
企业残疾人保障金交给地税局代收。
(10)杭州残保金交给哪个部门扩展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一、为了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定期监督、检查发证工作。编号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区域为编号单位,共编6位数,号前冠以省地(市)简称。例如:北京市东城区,编号为“京东字第××××××号”。地、市残联审核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签字盖章,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残疾人证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北京、天津、上海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统一编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
四、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
五、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原则上由残疾人个人承担。收费标准,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对特殊困难者予以减免。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证件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