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楼市新政摇号细则中“无房家庭”具体定义是什么
杭州楼市新政摇号细则中“无房家庭”具体定义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2020年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杭州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通知,其中明确: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1)杭州户口已婚怎么认定无房扩展阅读:
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
1、在2017年3月29日,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
2、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要迁入满两年才能在限购区域买房,按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4、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2. 在杭州同户口本父母有房,我已婚名下无房,算无房家庭吗
父母的房本上没有你产权,等于这房产与你无关,只要你的名下没房子你就是无房户,你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者保障房
3. 杭州这边新房摇号怎么样才算是无房家庭
“无房家庭”是指,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在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及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在临安区(非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购房家庭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4. 杭州无房户认定标准 2021
杭州无房户认定标准2021是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
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后离异单身以及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杭州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5. 杭州买房2021新规
1、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杭州户籍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三、企事业单位
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安区不限购。
图片2、杭州购房贷款政策
2017年3月29日起,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
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
进一步严格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在市区范围内,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二、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方面
一是进一步调整信贷首付比例,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是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三是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图片3、杭州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
二、可贷额度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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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买房贷款利率
2021年01月20日,央行最新发布的LPR,1年期LPR为3.85%,5年期LPR为4.65%。1年期和5年期已经保持10个月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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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买房税费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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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杭州二手房购房条件
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可直接购房二手房,不需要参加摇号,购房之后可以直接过户,办好房产证。图片
7、杭州新房买房摇号条件
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在项目当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
杭州“7.2”楼市新政
1、明确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杭州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房资格,且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2、单价3.5万元/平方米以内新盘,向无房家庭倾斜的比例不低于50%。3、同一时间段,一个人只能登记一个楼盘,不能同时登记两个楼盘,直到摇号结果出来,才能进行下一次登记。
杭州“9.4”楼市新政
1、取消提前交契税。2、父母投靠落户杭州,须满3年才能取得购房资格。3、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4、针对热点楼盘,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限售5年。
注: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有两个认定标准:一是该楼盘是否有过万人摇记录;二是同一区域内同价段楼盘,是否有过万人摇记录。
具体新房购房流程可以点击右边链接《杭州新房摇号政策最新版》
图片8、杭州新房摇号常见问题
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一、为什么要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答: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部分商品房销售出现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对于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
对此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房管、公安、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击,集中查处了一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进行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借鉴相关城市经验,采取“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措施,以进一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监管。
二、哪些地方的项目要进行公证摇号售房?
答:市区范围(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大江东、富阳、临安)。
三、市区所有项目都要进行公证摇号吗?
答:2018年4月4日后取得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意向客户登记数超过推出房源数的,应当公证摇号售房;意向客户登记数少于推出房源数的,不需要公证摇号售房。
四、商品住房摇号和销售由谁组织?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实施主体,公证机构主持摇号工作,房管和司法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五、怎么理解“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不得分批销售。
六、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参加摇号?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
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在项目当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
七、什么是“无房家庭”?
答: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认定为“无房家庭”。
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在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及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有一年以上杭州社保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临安区(非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购房家庭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有一年以上杭州社保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八、“无房家庭”会得到怎样的倾斜?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专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单价3.5万元/平方米以内新盘,向无房家庭倾斜的比例不低于50%,针对热点楼盘,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
九、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活动具体如何开展?
答:公证主管部门将于近期制定相关公证业务规范,明确有关事项。
十、摇号选房后能换人购房吗?
答:不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不一致的不得报送网签,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十一、摇到了号不选房,或者选了房不购买会怎么样?
答: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另外,摇号除摇出中选家庭外,还同时摇出候补家庭及其排序。因前序家庭放弃选房、购房而产生的剩余房源,由包括候补家庭在内的后序家庭按序选房、购房。
十二、非住宅要实行公证摇号吗?
答:办公、商业等非住宅可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6. 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杭州买房需要条件具体如下:
1、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
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经济网-杭州万人摇号买房
7. 杭州人已婚,名下没有房产能办无房证明吗
可以的。到户口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已婚的购房,房管局要求双方都要回户口所在地办无房证明的。
8. 在杭州买房,怎样算无房家庭
无房家庭是指: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9. 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怎么算无房户
先要申领《准购证》
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持有市区居民户口,属中低收入的家庭;二是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2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三是符合前两项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包括曾获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优先供应住房困难户
本政策出台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摇号后已选房的,按原规定执行。已领取《准购证》、但尚未购买的居民则分别对待:已婚无房户、年龄已满35周岁的单身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含所有住房)及以下住房困难职工和居民,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以上3个条件之一的居民,暂缓参加预登记和选房,待真正住房困难者解决完后,再视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仍实行轮候制,即根据推出的房源数和预登记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户型严格控制售价保本微利
经济适用住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其中中套住房建筑面积将严格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则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标准为: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提供给一户3人(含独生子女)及以下家庭;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提供给一户4人及以上家庭(户内人口范围为:同一户籍内的夫妻、子女及夫妻双方的父母等直系亲属)。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购买面积在核定范围内的,按核定价格购买;超过核定面积的部分,其房价应参照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由购房人补缴差价。
《准购证》发放将公示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将建立公开销售房源公示、中选人员名单公示、选房结果公示等制度。这些公示情况将在申请者所住的社区张贴。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上市交易补交差价提高
新政策除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之外,还特别提出,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后,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而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向政府补交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买不起的可以租用
若租用经济适用住房,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新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这意味着,一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和个人,还可以较少的钱租用经济适用房。
此外,新政策规定,在杭的中央和国家、省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杭州市政府批准后,纳入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这是我的答案,希望你满意!
10. 杭州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通知》要求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一是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
二是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
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10)杭州户口已婚怎么认定无房扩展阅读:
《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购政策,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还加强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