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文二路丰潭路与益乐路之间可停车吗
不能停车,该路段属严管路段,公交站前端可即停即走短时停车点,可以停一下,益乐新村南门、小街巷内视情况车位情况可停。
‘贰’ 杭州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附近哪里停车可以便宜点
可以停到四季青花鸟市场大门口,停车费都是一样的。
好四季公共停车场
地理位置:碑亭路58号好四季鞋业箱包服饰城门口。
泊位信息:停车场共有188个车位,占地1500㎡。全天开放,这大大方便了广大采购商的进出,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收费标准:小型车一小时六块。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间6~24小时的,按不超过6小时计收。
杭海路停车注意
杭海路停车地理位置:杭海路和采荷支路交叉口,中纺中心东侧。
泊位信息:停车楼共8层,地下一层和地上七层,共214个泊位。停车楼全天开放,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
中纺中心停车场地理位置:杭州市杭海路116号中纺中心服装城。
泊位信息:停车场全天开放。小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15分钟内免费。
九星停车场地理位置:杭海路与清江路交叉口。
泊位信息:停车场共有车泊位47个,全天开放。
除了机动车,这一区块的非机动车停放也是一大难题,不过在好四季公共停车场旁,还有一个非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叁’ 杭州西湖附近容易停车的地方有哪些
西湖边上有几处停车场,每逢周末和节假日,车位相当紧张,停车要尽量赶早。
南山路上净慈寺对面,雷峰塔旁边有停车场。
孤山公园旁边,靠近楼外楼饭店,有停车场。
北山路上,新新饭店对面也有停车场。
靠近杨公堤附近,有两处停车场。
‘肆’ 杭州古荡车站周边哪里可以不限时停车过夜,最好免费,或者费用少点,不是那种早上六七点就要挪车的,大神
要免费的那高技路上,万塘路到古翠路之间靠学校那边(靠医院那边收费的),还有益乐路到丰潭路之间的高技路段。
‘伍’ 杭州孤山路可以停车吗
有停车位。差不多,整条孤山路都能停车!
北山路临时停车下客不会罚的!下下客,不会的!图中的森林酒吧处,有专门的停车位。
‘陆’ 开车去杭州东站接人,车停在哪里方便
开车去杭州东站接人可把车停在东宁路停车场。
东宁路停车场位于环站北路东宁路路口的西北角,就在东港家园对面,距离杭州东站东广场大约900米,步行大约需要12分钟。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7亩,其中新能源充电站占地3亩。停车场一期和二期连接一起,共设有287个车位,分为231个普通停车位和56个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
整体布局
杭州东站分五层结构,地上2层,地下3层。其中地上一层为火车站台层;地上二层为高架出发层,由3条双向4车道的城市高架组成,可以实现车辆在东、西广场、站房的互通;
地下一层为出站层(出站大厅),旅客可以在此直接坐出租车出站;地下二、三层(地铁部分为地下一、二层)分别是杭州地铁1号线与杭州地铁4号线的站厅层和站台层,乘客可以在此坐地铁离开。
‘柒’ 长兴开车到杭州有那些地方可以停车不受限行规定
摘要 早高峰9:00后“非浙A号牌”小客车,以下道路可以通行,不受限行限制。
‘捌’ 杭州市市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杭州市市区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均需遵守本办法。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范围:
(一)停车场(库)停放管理。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包括:
1、社会停车场(库);
2、单位专用停车场(库);
3、大型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
4、旅馆、招待所内的停车场(库)。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管理。
(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四)公共广场及空地的车辆停放管理。第四条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车辆停放管理的主管部门。第五条市、区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人维护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新购置机动车辆,事前应配备或落实相应的停车场所,不予落实的,公安车辆管理机构不予核发车辆牌证。第二章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的管理第七条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建设应纳入城市统一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必须用作停车,不得移作他用。已经移作他用的,应限期恢复停车场(库)功能。第八条市区各类社会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其范围不准任意缩小和扩大,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九条各专业运输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库)、大型建筑公配建停车场(库)和单位自备停车场(库),可以对外开放,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库)需对外营业的,必须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十一条在市区对交通安全畅通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的路段、公共广场或公共空地,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划定一定范围,作为公共临时停车处,停放社会机动车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划定临时停车处。第十二条沿路单位或个体经营者需要在其附近占用人行道设置单位机动车临时停车处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划定停车位置和范围,对道路采取加固措施后,由设置者指派专人进行管理。第十三条市区各类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都必须服从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监督,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第十四条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必须场地平整,设置明显标志,划定车位,配备必要的照明和消防等器材。第十五条凡划定的临时停车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占用面积或移位。机动车临时停车处需要撤除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第十六条在停车场(库)或临时停车处停车者应当自觉遵守停车场(库)或临时停车处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或污染物品的车辆驶入或停放。第十七条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不得作为营运车辆的始发站。第十八条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收取停车费的,须经物价部门审核,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按核定的标准收费。
公共临时停车处由其管理部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停车者收取车辆停放费;单位临时停车处,由设置单位按照划定的停车泊位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管理部门缴纳车辆停放费。
管理部门收取的车辆停放费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于道路及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十九条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车辆停放费专用票据,不得擅自提价、改变收费方法或使用非统一票据。第二十条对因接送旅客、装卸货物在车站、码头、机场、宾馆停车的,或在临时停车处停留不超过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第二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库)和临时停车处的管理人员必须配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制发的统一管理标志。对未佩戴统一管理标志或使用非规定票据收费的,停放车辆的人员有权拒付停车费。第三章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第二十二条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库)或者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统一划定的机动车辆临时停放处。
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