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产假是多少天啊,产假期间公司有工资发吗
杭州的产假是128天,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是有工资发的。
⑵ 2019年杭州陪产假是多少天
杭州陪产假是15天。
杭州执行的是浙江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而浙江省的政策基本与国家的新规趋同,具体为: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产假增加了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
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下计发: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假如所在的企业或者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⑶ 杭州产假规定多少天
杭州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98天产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⑷ 杭州产假多少天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⑸ 杭州市产假最新规定
一般情况下,杭州的产假通常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1、顺产。杭州女职工顺产的,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从98天上调到128天;2、难产。包含: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是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⑹ 杭州2017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杭州女职工产假共98天,晚婚晚育者128天。
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不论是否晚育,不论头胎还是二胎,女方都可以在法定产假期满98天后再享受30天的奖励假待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待遇。
具体产假规定如下:
1、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产假:98天;
2、奖励假:30天;
3、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15日;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日_。
⑺ 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
杭州产假是128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证明,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⑻ 杭州市江干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照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满仍需治疗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⑼ 杭州陪产假15天包含周末吗
法律分析:杭州陪产假15天包含周末。依据浙江相关地方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即陪产假),而陪产假的天数指的是自然天数,非工作日,遇到周末并不会顺延,陪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⑽ 杭州产假最新规定
1、产假天数
(1)目前杭州怀孕女职工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胎增加15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3、执行日期
2017年6月1日之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均可享受上述待遇,另外生育医疗补贴未变动,剖宫产补贴2000元,助娩产补贴1500元,顺产、流产、引产补贴1000元。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