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是在总结完善企业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第三条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和支付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责任。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
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下岗职工(以下简称协缴人员)和1996年1月1日以后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终止人员),适用本规定。第五条杭州市区和市属各县(市)分别作为独立的统筹地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依照本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具体实施。卫生、药品监督、财政、地税、物价、审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工作。第九条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并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会同卫生、药品监督、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协调处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事宜。第十条医保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监督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二)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三)配合物价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中有关审批、审核、转院、报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上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基金预警报告;
(六)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配套服务工作。第十一条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力量,依法确定劳动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能和编制,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第十二条医保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政预算内核拨,不得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成。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缴纳,政府适当补贴:
(一)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8%,其中6%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后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代缴,并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
(三)已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站)的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由各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站)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6%,用于建立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2%由各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站)代扣,按月划给用人单位,并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
(四)协缴人员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下岗职工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规定缴纳。
(五)终止人员以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由个人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6%。
(六)政府按本年度统筹地区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予以补贴(其中部分用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七)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高于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八)退休退职人员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Ⅱ 杭州最新行政区域划分
截止2020年,杭州市下辖10个市辖区、2个县、1个县级市。
10个市辖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
2个县:桐庐县、淳安县
1个县级市:建德市
(2)杭州哪个区是属于独立统筹地区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市余杭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批复。
一、同意撤销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以原县级萧山市的行政区域为萧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
二、撤销县级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以原县级余杭市的行政区域为余杭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临平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在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干部群众的工作,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Ⅲ 杭州社保为什么分区域
从2021年开始,杭州市设置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临安区医疗保险纳入市区统筹。
自此,临安区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完全享受杭州市区的统一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除此之外,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完善大病保险政策等,也都出现在了这次医保政策调整中,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此前杭州分为5个统筹地,即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淳安县、桐庐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地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统一的,但仍存在一些碎片化政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部分差异,全市医疗保障整体发展不平衡。
《办法》修订后,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统一全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为推进市级统筹打好基础。
Ⅳ 杭州分哪几个区
杭州共有八区,分别是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其中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就是所谓的杭州老城区。
哪个区工业区最多,工厂最多.
就是我所在的拱墅区.
Ⅳ 杭州区域划分有那么
截止2021年4月,杭州市下辖10个市辖区、2个县、1个县级市。
10个市辖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
2个县:桐庐县、淳安县
1个县级市:建德市
1、上城区
上城区位于杭州市中部偏南,东临钱塘江,西贴西湖,南枕玉皇山。总面积26.06平方千米。是杭州中心城区之一,也是南宋皇城所在地,是杭州商贸旅游中心、文创中心。是浙江省面积最小、单位GDP最高的城区。上城区辖6个街道,共有54个社区,总人口35.13万人。
2、下城区
下城区地处杭州市城区中心,北依京杭古运河,南濒秀丽的西子湖,西靠省委、省政府驻地、北靠市委、市政府驻地,东临古城河贴沙河。总面积29.33平方千米[1],总人口52.61万人(2010年),辖八个街道,区政府驻文晖路1号。
3、江干区
江干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最古老的城区之一,位于杭州大都市东部,面积200.00平方千米。
4、拱墅区
拱墅区,位于京杭大运河的最南端,是杭州中心城区之一,杭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因旧时境内以最古老的拱桥拱宸桥和最繁华的湖墅地区而各取一字得区名。全区面积69.25平方千米。
5、西湖区
西湖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位于杭州市区西部,是中共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所在地。
6、滨江区
滨江区是浙江省杭州市下辖的一个区,位于钱塘江南岸,原属浙江省萧山市,1996年12月12日由原萧山市西兴镇、长河镇、浦沿镇三镇成立,滨江区东面与南面与萧山区相临。[1]全区面积72.22平方千米。
7、萧山区
萧山区是浙江省杭州市市辖区,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州湾南岸、钱塘江南岸,地处中国县域经济最为活跃的长三角南翼,东邻绍兴市柯桥区,南接诸暨市,西连富阳区,西北临钱塘江,与杭州主城区一江之隔,北频杭州湾,与海宁市隔江相望,陆域总面积1417.83平方千米。
8、余杭区
余杭区地处杭州市区西、北部,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是“中华文明曙光”──良渚文化的发祥地,素称“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花果之地,文化之邦”。余杭区总面积1228.41平方千米,辖6个镇、14个街道,截止2016年末,全区户籍人口98.46万人。
9、富阳区
富阳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西南角,古称富春,杭州市辖区。与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接壤,距武林广场32公里。富阳辖区总面积1821.03平方千米,辖5个街道、13个镇、6个乡,户籍人口67.16万(2016年年末),富春江横贯全境。2016年富阳区生产总值697.4亿元,2016年财政总收入97.2亿元。
10、临安区
临安区是杭州市辖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部。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天目山区,东邻余杭区,南连富阳区和桐庐县、淳安县,西接安徽省歙县,北接安吉县及安徽省绩溪县、宁国市。临安区境东西宽约100千米,南北长约50千米,总面积3118.77平方千米;辖5个街道13个乡镇298个行政村。区人民政府设在锦城街道。
(5)杭州哪个区是属于独立统筹地区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市余杭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批复。
一、同意撤销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以原县级萧山市的行政区域为萧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
二、撤销县级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以原县级余杭市的行政区域为余杭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临平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在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干部群众的工作,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