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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 2023-02-01 15:25:48

①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

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②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二审维持死刑,他说过7个杀妻理由,分别是什么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一案在经过二审之后维持原判死刑,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公平公正,深得人心。但是对于许国利为什么杀死妻子,很多人并不知情。他曾在庭审中供述了七个自己的杀人动机,还要求法院宣判他无罪,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的无耻。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是没感情了,那也可以离婚,非要用这样极端的手段处理,最后把自己的家毁了,让女儿也失去了爸爸妈妈,只能说是太可怕了。

③ 杭州杀妻案周五开庭,这件事情来龙去脉到底是什么

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杭州杀妻分尸案”迎来最新进展,这件案子将在5月14日开庭审理,这个曾经备受关注的案件又被网友重新关注。2020年7月5日,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报警称自己的老婆失踪了,但是根据监控录像,警方并没有发现来女士失踪的线索。这个失踪报警案件因为种种可疑点,立刻引起了网友的注意。由于来女士迟迟没有找到,很多网友都对来女士的情况十分担忧。但是当时所有人都没有怀疑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一方面来女士是许国利的老婆,另一方面,许国利表现得十分正常。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警方开始将矛头对准许国利,因为警方对来女士失踪的小区6幢楼所有楼房和地下车库和其他部位进行了4次地毯式的搜查,排除了来女士出现在其他地方的可能性。

网友们评价

事情真相被公布之后,很多网友都不敢相信,许国利竟然是杀害来女士的兇手。一个丈夫在杀害自己的妻子之后,表现得如此镇静,还主动报案谎称妻子失踪,并且在案发现场住了那么多天,许国利实在是太可怕了!

④ 杭州杀妻碎尸案始末

5月14日杭州杀死碎尸案开庭审理,许国利以家有小女儿无人照顾为由,请求免除死刑的惩罚,案件择日宣判。

2020年轰动一时的碎尸杀妻案,因丈夫杀人手法残忍,杀妻后冷静报案而让网友们不寒而栗。

许国利和妻子因家庭琐事和经济纠纷积怨已久,在妻子睡前喝的牛奶中倒入安眠药,趁妻子熟睡,胶带封口,枕头捂住口鼻十几分钟,致妻子来某利死亡,后将尸体拖进浴室进行肢解,能冲入马桶的冲走,不便处理的带到单位附近丢弃。

作案后,许国利正常上班,几天后报警妻子失踪,还接受了记者采访,流利的说出妻子失踪细节,甚至失踪的时间点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让广大网友怀疑丈夫有作案嫌疑,后来证实了网友的观点。

在警方对小区的化粪池抽水几天后,在里面发现了人体组织,经检验确为来女士的。而经过公布的摄像头拍下的来女士的行踪轨迹,来女士4日晚乘电梯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所以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

这件案子终于有了结果,来女士遇人不淑,本以为初恋再次相遇会是天意,以为真爱降临到自己身上,没想到恶魔还是来到自己的身边。

这件事情给我们的

1、学会识人,看人不能看外表,充分了解对方的人品,之前提到来女士前夫老实木讷,没有情趣,许国利人长得帅气,仪表堂堂,风趣幽默,过日子踏实本分最重要,平平淡淡为好

2、来女士平时性格急躁,说话做事不留情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因为在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做事极端的人,如果触碰到他们的底线,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许国利提到来女士对他不尊重,因为他挣钱没有她多,而且是外地人,生活开销都是他负责,而且拆迁安置房也没有写他的名字,所以怨恨都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3、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理解,同时沟通很重要,好的沟通能使夫妻之间走的更加长久

许国利的积怨是很久的,在庭审时才说出来的,如果平时夫妻之间有了问题及时沟通,那么小的问题就会及时解决,不会发展成大的积怨,看这起案子杀人动机不是有深仇大恨,都是生活的琐事造成的,如果及时解决,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⑤ 杭州杀妻碎尸案一审宣判,许国利被判死刑,该案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7月份,当时轰动了全网,所有人都当起了侦探。对于许国立妻子莫名失踪,网友一早就怀疑她已经遇害。警方对该小区前面搜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最后开始对化粪池展开抽取工作。


没有不吵架的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如果实在无法过下去,完全可以分道扬镳,没必要用自己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

⑥ 杭州杀妻案嫌犯是什么心理,怎么下得去手,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啊

您好。

杀人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复杂,有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最新报道说,犯罪嫌疑人曾经掐被害人脖子闹离婚,说明他很早以前就有家暴行为,而且家暴特别容易让一个人心理变态。

心理变态,贪婪,暴怒,很容易导致犯罪的,贪婪到了极致,他会不择手段的占有这一切,而性格暴怒,一言不合就暴跳如雷,行使除法律以外的惩罚,轻者恶语伤人,重者故意杀人,再加上心理变态的因素,只要对方反抗,必死无疑。

现在这个 社会 最多就只有贪婪和色欲,只有贪婪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还好,就怕贪婪、嫉妒、暴怒在一块,七宗罪里面就占了三样了。

贪婪到了极致,会不择手段的去占有这一切。嫉妒到了极致,不是他的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占有。暴怒到了极致,一言不合暴跳如雷,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只要跟三样沾边,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有真感情的人,通常是不可能伤害对方的,而他是带有目的性去接触对方,或许根本不存在真感情,夫妻之间毫无感情,男的又毫无人性。

有些人只是因为心理失衡,瞬间就会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前面菜市场杀人案,就因为互相有矛盾而已,结果瞬间就丧失理智和人性了,有百分之九十的罪犯,都是在一瞬间丧失理智和人性。

而且他之前就有家暴行为,就说明他脾气暴躁易怒,性格暴怒,而且有贪婪,只要对方说的话不合心意,就开始动手了,暴躁易怒的人非常容易丧失理智,有时候只是因为一句话的事情。

杀人其实跟人的欲望,性格,脾气,行为外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有关,正好发生了矛盾和争执,他又贪婪,贪婪就是他的欲望,性格又暴怒,脾气又暴躁易怒,行为举止又极端,这种人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只要性格,脾气,行为软弱一点,欲望看淡一点,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特别贪婪,但是性格胆小懦弱,脾气平易近人,行为举止端正,他肯定不敢做这些事情,正因为所有的因素和条件都结合在一起了,丧心病狂的事情就发生了。

要我说许某的杀妻的心理很简单,主要为了房产和巨额欠款,杀之而后快。但我是从表面上看的,目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所以只能从表面上来分析一下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 许某夫妻有两套拆迁补偿的房子,许某一心想将另一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米的房子,作为自己与前妻所生大儿子的婚房,但来女士没有同意!报道称也正因如此,两人才闹矛盾!许某想用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手段蒙混过关,除掉来女士,逃过法律的制裁而得到房子!

第二, 还有一方面就是,许某曾因炒股而向来女士借了160万,而且炒股还亏了钱!因此两人也大闹过矛盾!许某欠钱且亏钱,当然处于下风,可能在争吵中,在来女士的言语中受了刺激,而暗自恨起杀心。

至于,如何作案,现在知道的就是趁来女士熟睡,杀人分尸。关于细节,想想都觉得害怕,我是不敢去猜想……还是等警方的公布吧!在此不再多说,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什么大胆的猜想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后总结,在我看来,他的心理是极其顽劣,愚蠢,恶毒的。 亏了钱,而且还是别人的钱,他不是应该虚心向来女士道歉,任来女士凭怎么说,作为男人,做了错事就该承担责任!这不该是憎恨来女士的理由! 因为与来女士意见不合,就痛起杀心,以为用自己的残忍的手段,就可以逃过法眼,殊不知在我看来他作案的破绽漏洞百出。但当时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极其自信的,所以才会行此下策。结果现实的破案进度,验证了他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就算记恨来女士,也不能用这么没有人性的手段来结束来女士的生命!由此可见,此人的内心有多么恶毒!

我是 @户外阿晖 ,欢迎关注,评论交流!

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这件事,真正的原因,我想没有一个人知道,就像人们常说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已经走了,内幕永远不能揭开,现在也只是公说公理。只是这男人的手段太过于极端吧。唉,极端的背后,也许是自卫。但愿人世间少些纷乱,多些安宁。

突然想到“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形容夫妻间互相敬重。

又想到相敬如宾,意思是形容夫妻间相处融洽,互相敬爱,像对待宾客一样。出自《左传·僖位公三十三年》。

这典型的好夫妻,这世世代代流传的佳话,让他一个现代人,糟蹋的体无完肤。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家喻户晓,对他却是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都说最毒妇人心,也许让你忍无可忍,但你的行为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谨防枕边人。希望人世间一切安好,出入皆平安。

许犯杀妻案,从整个过程来讲,他的杀人动机,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毫不夸张的说,在他(她)们开始接合时,许犯就萌生了该念头,目的就一个,房产和钱。他自以为,用粉碎机将尸体碎后到进马桶,用水冲掉,这样就天衣无逢了,殊不知,现在破案的水平,早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许某某交代,因为家庭生活矛盾,积压了对妻子的不满。

于是,在7月5日凌晨,将熟睡的妻子杀害。

随后,残忍地对其进行分尸抛弃,扔至化粪池。

关于来女士的案件,有许多细节,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还没到应该公布的时候;当然,有些事,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见诸报端,因为说出来对当事家属的伤害太大。

许某某真的太会伪装了,他可以在杀人后,面对四次访谈时,还可以如此从容坦然,大家都不能从外表看出他有何异常,相信用同样的诡计,他骗过了枕边人!

人生的上半场是自我修炼,

而下半场可能就是和婚姻的抗争。

婚姻可能会成就你的未来,

也可能会毁掉你的一切。

来女士的案件,

让许多人直呼“日常恐婚”。

可是我想告诉你们:

婚姻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选错了人。

现在来看,已经不能用家庭矛盾导致杀妻来解释!因为许某利把整个作案过程搞得干净利落,而且四处炫耀,表示其妻"智商很低"。从犯罪心理学看,许某利属于纯粹典型的嗜血狂魔!真有点像恐怖片中那些吸血鬼,它们把人看作是一盘人血盛宴,细思恐极!我初步判断,许某利并不完全是瞒天过海,杀人越货,他是要通过这次谋杀,完成人生的最终目标,达到以杀人取乐的极致享受。同时他和那些江洋大盗不同,他还要公开宣扬自已的杰作。这点和白银杀人案有区别,许某利是陶醉自己作案竟然达到毫无破绽的程度。这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需要。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是把自己的完美谋杀公之于众,满足某种炫耀心理。因为他觉得生命在完成谋杀后,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那个朝代到当今,杀人事件就象黄河还澄清时。当今 社会 科学依据,一般论理在手机各方寻踪追迹,除杀人后自己也自杀所聪明反被聪明误,太多为钱而死相随,不会为情杀而也为财,

许某利的心理非常人能比,否则他也做不出这极端凶残,心狠手辣的惊天大案!

许某利在案发后36小时才选择报案,他自以为聪明,说妻子失踪,自以为天衣无缝,面不改色,巧言令色,极度伪装,他自以为可瞒天过海,逍遥法外,殊不知天网恢恢!

其实,许来两夫妻早有矛盾,他炒股失败而负债,还有一套拆迁新房,他属意给与前妻的儿子做新房!而来女士未答应。

他就是为了钱财而残忍地将妻子杀死,自以为得计,自以为惊天阴谋能得逞!

其实,他满可以理智冷静地对待问题和矛盾,寻常正常的途径解决夫妻纷争,而他却悯灭人性,孤注一掷,挺而走险,杀人害命,手段令人发指!

说到底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贪欲,令他恶念滋生,不计后果,杀人于无形,最后也是自取灭亡!

只可怜他年幼的小女儿,同时失去了双亲!

世人皆应警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许某人是属于谋财害命的心理,当初和来女士结婚,可能是看上她家的房屋,其实他心里并不怎么爱满女士,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满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可以为自已后路着想。

如果他对二婚妻子恨的话,其间肯定有打骂残暴的动态,他的身子会有伤痕的,但是他杀妻的过程是悄无声息的进行,他这种分尸式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惨无人道,其实对他来说那笔巨大的房产,充满了诱惑,金钱迷失了,良知全无了,所以残忍地狠心地把妻子分尸,又不能被别人发现,又不想进牢房的侥幸心理,独享这房产的主人,以后就不会被别人追债,又不用看妻子脸色做人,做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瞒天过海吗?贪得无厌变成杀人恶魔,究竟值不值得呢!

自做聪明,报警半夜袭踪,警察是干嘛的,一吊间空没出门当然是他做案,在他心里一定很常时间很这个老婆所以下手的是时候光想着很

⑦ 知情人首度披露杭州杀妻案细节,其中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值得关注的信息有作案过程和民警如何发现失踪者已遇,民警刚接到报案时,对方称自己的妻子失踪了,当时民警是按照寻找失踪人口的工作制度展开调查,并没有怀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随着事情在网络上曝光,引起了众多网友猜测,失踪女子如果一直找不到,民警必将承受巨大压力。

原以为这样的作案方式可以让一个人凭空消失,再加上自己编造的一些谎话,很容易就将此事掩盖过去。如果这件事没有闹到网络,或者会一直被认作失踪案,错就错在这件事当时比夏天还要火热,网友就像侦探一样,给民警提供了诸多侦查方向。比如有位网友提出,去查一下他的水表就知道了,结果真如该网友所说,案发时许国立家中的水表,用水量明显多了许多。

⑧ 杭州“杀妻碎尸案”终审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杭州的杀妻碎尸案终审现在已经宣判了,最终的结果是大快人心的,还是维持了死刑,只能说这是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社会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于人性底线的一个良好约束。如果说这样一种残忍的案件,都不能够被判为死刑的话,那么我想这个社会上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公平正义了

一,判决结果是维持死刑

因为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手段极其恶劣,并且影响极其重大,属于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所以说它是维持了死刑的宣判的,这也是民心所向,不仅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呢,也体现了民意,因为这样的人,如果还让他苟活于世的话是对于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正常人是不公平的,而且它所带来的影响也会带来重大的负面意义,所以法官还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判决死刑

⑨ 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二审维持死刑,他当初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宣判】#许国利二审作无罪辩护#2022年4月8日,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因疫情防控原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委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许国利送达了二审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许国利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中,许国利作无罪辩护,其辩护人提出许国利在侦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有罪供述内容真实性存疑。对此,法庭在庭前会议中听取了双方意见,庭审中检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法庭认为,许国利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前会议、一审庭审等诉讼环节,面对不同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在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明确告知其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自愿做出稳定有罪供述,应予采信。上诉人许国利和辩护人提出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认定有罪标准。对此,法庭认为,许国利关于作案经过的供述均有客观性证据相印证,原判认定许国利有罪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证明过程符合逻辑与经验。许国利归案后多次供认其系预谋杀人,其检举揭发经有关机关核实均不能构成立功,原判量刑符合刑法规定。

改变管辖,将案件报送市级检察机关,由市级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将案件起诉至对应的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起诉至中级法院后,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提交辩护意见,并经开庭审理,当庭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机会,展示所有证据,法官综合控方和辩方的意见,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一起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个不同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办理,命案需要经过两级检察机关审查。在目前办案终身负责制的背景之下,加之杀人碎尸案在当时轰动了全国,办案机关办理时更是慎之又慎,必然会指派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办案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出现纰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案件出现错误改判的几率极小。

我相信,许国利自己内心都不相信能改判。但没办法,这次是生与死的抉择,他必须要垂死挣扎一次,哪怕给自己人生最后再留几个月。 每个人在死亡真正降临前,都会变得不淡定。是的,你看他一审庭审多淡定。但一审法官落槌的那一刻,他必然是慌了。 他可能原先觉得,认罪认罚可以判个死缓,留条命,所以一审认罪了。但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并不如他意,所以既然认罪救不回一条命,不如就称自己无罪。反正都是挣扎。 之前有个百香果女孩案,一审判了死刑,二审广西高院上诉居然改成了死缓。一时惹来巨大争议。终于最高院指定广西高院再审,给了个台阶下,最终还是判了死刑。 百香果女孩案和许国利杀妻碎尸案,残害对象都是妇孺儿童,行为真的算得上人神共愤了。 所以,有了广西高院的试错,许国利这个案子就不会有他期待的奇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