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落户条件2021新规
学历落户
◆ 条件
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定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博士55周岁以下,不用缴纳社保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经教育部认定且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年龄同国内学历要求。
注意:这里的学历都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生,不包括MBA、在职研究生等学历,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 材料
满足上述学历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2 |
夫妻投靠落户
◆ 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领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满足以上条件,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 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
4、在杭一方的杭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另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8、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9、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10、房屋权属证明。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3 |
老年投靠落户
◆ 条件
一、80周岁及以上: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条件限制,可以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二、80周岁以下: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3、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满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父母双方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分布情况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退休证明;
6、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曾经在杭证明;
7、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8、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9、房屋权属证明;
10、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1、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4 |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 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符合以上条件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5 |
部队随军家属投靠落户
◆ 条件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1、军龄满15年;
2、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上;
4、现役五、六级士官。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申请人书面申请;
9、军、士官职级证明(任命书)或军龄证明;
10、军、士官所在部队申请随军呈批表(必须有师政治部主任签名)。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6 |
职称落户
◆ 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在杭缴纳1年社保(不含补缴)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含50周岁以下 ,在杭缴纳1个月社保。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状态为“已缴”,即可办理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
◆ 材料
满足上述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7 |
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
◆ 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注意:2020年7月2日,杭州发布《通知》:明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材料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8 |
技能落户
◆ 条件
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有固定住所,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拥有杭州高级证书,35周岁以下,固定住所(在杭有居住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杭州高级技工学校应届生,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 材料
拥有《居住证》,并稳定在一个缴纳3年以上社保,考取一张【高级技能证书】,也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9 |
入学落户
◆ 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
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 材料
学校统一安排
◆ 说明
1、落户到学校集体户口
| PART 10 |
购房落户
◆ 条件
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之间购买(含网签)杭州区域房屋的业主,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从2016年9月29日起购买的房屋已经不能购房落户了。购房落户的房源三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006.3.20-2016.9.28时间段,在滨江、下沙、钱江新城三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60万以及100万的客户,且付清房款后即可直接落户;
2008.10.14-2016.9.28.时间段,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四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上城区购得房屋为100万,且付清房款后可直接落户;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萧山余杭购得80方以上房屋,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
◆ 材料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11 |
投资纳税落户
◆ 条件
内资投资落户: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外商投资落户: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纳税落户: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⑵ 杭州学区房落户几年可以上学
杭州学区房落户3年可以上学。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1、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落户的流程如下:
1、准迁证办理,需要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