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杭州没有房产证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不可以,购房入户的,必须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才能办理,杭州购房入户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购房入户办理指南(市外迁入)》申报(迁入户口)条件:1、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的单套住房(含二手房)2、房款全额付清,经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确认,可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Ⅱ 杭州落户材料程序
如下:
一、户口迁移(含配偶、子女随迁):
(一)准备材料:
1、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2、博士毕业证书(海外获得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认证)。
3、“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安保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安保处户籍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区:玉泉校区7舍1楼101室0571-87952295。
西溪校区:西溪校区老医院203室0571-88273229。
4、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5、身份证。
6、若您年龄超过55周岁,请预先办理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流程请见(服务指南-高层次人才认定)。
若配偶、子女随迁需增加以下材料:
7、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8、配偶、子女的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9、配偶、子女的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申请方式见第4条)。
10、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11、配偶与子女的身份证。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准迁证: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11号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迁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56887833。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0571-87281304。
三墩派出所:文星桥25号1楼综合窗口,0571-56301836。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号户籍大厅,0571-88805178。
凯旋派出所:景芳路170号,0571-86960951。
(三)办理迁移证:
持“准迁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注】办理迁移证时所需材料请与原籍派出所沟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办理,可委托亲友代办。
(四)落户:
持“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领取个人户口页。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二)办理准迁证”中所述。
【注】领取个人户口页后,若无特殊使用需求,建议转交至对应校区安保处统一保管。
二、户口申报:
将本人(及配偶)户口迁入浙江大学集体户以后,可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为海外出生暂无户口的中国籍子女或新生子女申报户口。请参照下文办理:
(一)准备材料:
1、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2、“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安保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安保处户籍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区:玉泉校区7舍1楼101室0571-87952295。
西溪校区:西溪校区老医院203室0571-88273229。
3、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4、身份证。
5、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6、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7、若子女为海外回国后申报户口,请提供回国时持有中国护照原件或旅行证原件。
8、若子女为海外回国后申报户口,请提供《国外出生户口登记放弃国外身份证明》(附件1)(也可在派出所现场领取)。
9、若子女出生超过30天未办理申报户口,请提供《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附件2)(也可在派出所现场领取)。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报户口: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9号材料至对应派出所申报户口。
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56887833。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0571-87281304。
三墩派出所:文星桥25号1楼综合窗口,0571-56301836。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号户籍大厅,0571-88805178。
凯旋派出所:景芳路170号,0571-86960951。
三、家属投靠:
若您已将户口迁入浙江大学集体户,后续需将配偶或子女户口迁入,可申请家属投靠,请参照下文办理:
(一)准备材料:
1、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2、投靠家属的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3、“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人才办申领)。
【人才办地址及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东3A-116-2,0571-88206150。
4、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5、本人及投靠家属的身份证。
6、若配偶投靠,请提供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7、若子女投靠,请提供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8、聘任合同。
9、与校房产处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10、《投靠申请》(本人准备,写明投靠人员的基本的身份、户籍、居住地信息及投靠原因)。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准迁证: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10号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迁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56887833。
(三)办理迁移证:
持“准迁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注】办理迁移证时所需材料请与原籍派出所沟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办理,可委托亲友代办。
(四)落户:
持“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领取个人户口页。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二)办理准迁证”中所述。
【注】领取个人户口页后,若无特殊使用需求,建议转交至玉泉校区安保处统一保管。
Ⅲ 落户信息怎么填写
户籍地址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信息就可以了,如果有迁移户口的这个情况,户口所在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如果需要填写户籍所在地,我们就直接填写户口本或者身份证上的信息就可以了。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填写为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即可,也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
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Ⅳ 我是杭州的集体户口,现想把户口转到杭州一个亲戚开的公司去,派出所要求出具杭州的无房证明,该怎么办
很简单,你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户籍证明)去杭州房地产交易中心,注意是杭州市的,不是下面的分点,他们就直接给你办了,这个和你老家有没有房子没关系,只看户口所在地有没有房子就行
Ⅳ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户口迁移是生活中 是=很常见的行为,大多在于外地工作的人员,选择定居,在办了相关手续的时候需要满足条件,而房产就是关键的一点,以下无房产迁户口流程。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1
先到迁入地的房产地交易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并在单位或者就近人才市场办理挂靠手续,也就是挂空户。接着将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等材料提交给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得到准迁证明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进行户口迁移。
入户方式有哪些
1、积分入户方式,积分落户是非常多城市都实施的户籍政策之一,只需要积分达标、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在当地入户,在政治面貌、身体情况、年龄等方面都有相关要求。
2、人才引进入户方式,这种入户方式要求是比较高的,主要会受到学历程度、年龄大小和社保年限等因素的影响,其中社保和年龄是必要入户条件,而学历的操控性比较强,可以考取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来代替,同时也可以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提升学历。
3、纳税入户方式,以上都是针对个人入户而言的,而对于企业、个体经营者来说,有个更方便的方式,也就是通过缴纳一定的所得税来落户,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2
一、户口迁移没房产怎么办理
1、如果你亲属同意你迁入他家,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你亲属的户口,但是非直系亲属投靠办理很麻烦,需要到的户口上的人要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你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把你的户口迁到单位挂靠。
3、如果连单位都没有的,可以把你的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户口可以转入人才的集体户籍。
4、在原籍地或原籍地以外无产权也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的,统一迁入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
二、什么是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此,大家要知道没有房子也是可以进行户口迁移的,只是在选择上会有不同的方式,到底要选择什么方式迁户需要大家自己考虑清楚,并按照相关的流程来办理手续,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无房产迁户口流程3
户口迁移带什么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高校毕业生
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一、核准条件
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必须要有合法的固定居住的,必须要稳定的生活来源,可以选择人才迁户也可以选择亲戚投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迁户的方式。
Ⅵ 没有房子户口落在哪里
没有房子,户口可以有以下5种方式落户处理:
1、父母还在的话,就迁到父母名下;
2、有工作单位,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
3、有托管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可以落托管单位集体户口;
4、直系亲属有户口所在地,可落在他们的户口簿上。
5、有些地方的派出所提供集体户口,可以落在那里。
Ⅶ 杭州落户无房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杭州市”,首次登录在用户中心点击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用户中心”进行个人登录,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点击“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选择“查档用途”(任意选择一个),如有未成年子女,需录入未成年子女信息,夫妻、未成年子女,请在同一份查档中体现,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提交成功后您将收到查询成功短信提示,输入短信提示中查档记录编号末6位数,并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即可在线查看、下载、打印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Ⅷ 杭州落户原户口地址怎么填
1、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城镇合法决定住所)。
2、城镇有家庭户的亲友处(该亲戚朋友的房子和户口必须要一致)。
3、用人单位集体户。4、人才中心集体户。
5、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Ⅸ 杭州市上城区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挂靠落户
申请条件
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申请材料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
第三条第四款因土地征收、房屋征迁、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住址登记条件,且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本县(市、区)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无处投靠的,可以迁至现户口所在地乡镇或社区集体户。
(四)《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
第四条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五)《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户口迁移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浙公通字[2017]99号)
第三条申请市内和省内户口迁移的,申请人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具体承办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下同)申请,无需到迁出地办理迁出登记。
第四条符合拟迁入地落户条件的,本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户口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户口迁入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
(三)与迁移事由直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户口省内或者省外迁入的,应当填写户口迁移受理审批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Ⅹ 名下无房怎么落户
名下无房的落户方式如下:
1、如果亲属同意迁入,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你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办理需要到的户口上的人要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挂靠;
3、可以把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户口可以转入人才的集体户籍;
4、在原籍地或原籍地以外无产权也无直系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的,统一迁入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
户口迁移需要遵循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