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6,22,杭州保姆纵火案结案了吗
6·22杭州小区纵火案是指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的纵火案。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3月上旬又由于受害人家属林生斌诉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行政诉讼立案,从法律意义上还是没有结束!
2017年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依法执行逮捕。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12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保姆纵火案,因被告人律师党琳山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中止本案审理。辩护律师擅自离庭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12月23日,广东省司法厅决定对党琳山的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2月1日,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继续开庭审理。2月9日一审宣判,莫焕晶因放火罪被判死刑。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杭州保姆放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诉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3月上旬正式立案受理。
此前,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曾三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信息公开,2017年12月25日提出的第三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此次火灾的灭火救援信息,具体包括9个方面:
1、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2、起火建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证据;
3、起火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
4、起火建筑小区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证据;
5、此起火灾扑救的战评与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
6、此起火灾火警接处警的录音计时记录;
7、火灾现场指挥员下达的命令、指示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8、抢救申请人妻子和三个孩子行动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9、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B. 杭州保姆纵火案的来龙去脉,从头到尾,是怎么回事
杭州的保姆纵火案注定会被人们谈论很久,雇主对保姆非常好,开出高工资,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她,换来的却是偷盗和杀人。
但是,如果我们只把这起案件理解为现代版的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如果我们只是满足于咒骂保姆,咒骂穷人,这不但无济于事,而且很有可能,这种感情用事,恰恰是造成众多悲剧的原因。
6月22日,航拍发生火灾的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现场一片惨状。火灾导致该户女主人及3名小孩死亡。
她不是一个典型的“农村穷人”。事实上,她所在的东莞市长安镇厦边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村庄,这里有不少企业,聚集了大量的外来务工者,仅靠出租房屋,当地人就能获得稳定收益。在厦边村,像莫某晶这样外出当保姆的女性非常罕见。
C. 林生斌的保姆怎么判的
纵火保姆莫焕晶得,被判死刑。
林生斌事件始末,林生斌是2017年杭州保姆纵火案的直接受害者,其妻朱小贞于火灾中不幸逝世,调查发现为保姆故意纵火,而后法院判决过程中放弃所有赔偿希望严肃处理纵火保姆,期间吸引大批网友投来同情的目光,而后改名为“老婆孩子在天堂”由此成为了流量达人,此后保姆被判处死刑,而时常举行妻儿悼念仪式,此间频率,按照常人看来太过频繁。
2021年七月朱小贞的亲属对于林生斌再婚事件提出质疑,而后警方介入对林生斌的基金会筹建以及纳税情况是否与其保姆有染等情况做出调查,于八月三日作出判决,林生斌与保姆纵火案无关,非其主导,至于其基金会运行是否合理尚未有明确解释。
D. 杭州保姆枪毙还是注射
注射。
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纵火案,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
2017年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依法执行逮捕。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许,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2017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属林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2018年2月9日,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被判死刑。 2月24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莫焕晶已向该院提起上诉。 5月17日9时,莫焕晶上诉开庭审理;下午17时20分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6月4日,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2019年3月,"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写入最高法报告。 2021年8月3日,杭州市联合调查组通报:“蓝色钱江放火案”经依法侦查、起诉、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证据确凿。案犯莫焕晶被判处死刑,并已经执行。
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案件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未发现林某斌参与策划、实施该案的事实。
E. 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是怎么判决的
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死刑。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月1日,“6·22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在杭州中院受审。
F. 杭州保姆纵火案 保姆怎么判的
法律分析:莫焕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广东省东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罪犯。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12月21日上午9时许,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被告人莫焕晶辩护人党琳山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擅自离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审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G. “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什么被判死刑
“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在高层住宅内故意使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所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判决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高层住宅内故意使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还在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莫焕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焕晶犯有两罪,应依法并罚。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归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系自首,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予从轻处罚。
H. 2017杭州保姆纵火案事件始末 2017杭州保姆纵火案事件始末是怎样的
1、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
2、因为太过惨烈,事情不断发酵,大家有很多疑问,6月23日,记者兵分数路,对事件展开追踪采访。
3、她和孩子们最后倒在哪里?离起火点最远的女儿房间;起火了,常人的做法是叫醒孩子直接跑。而这场蹊跷的大火疑点重重,网络上各种传言纷扰。
4、目前报记者了解到,可以肯定的信息有两个,起火点位于客厅区域,而最后四位受害人被发现的地方是女儿房间。母亲和三个孩子倒在一起。他们的上方是这个房间唯一一扇窗户,宽30厘米,为直推窗,能推出去的距离不过一个手机的宽度,也就是六七厘米。浓烟飘散极为困难,几乎不可能通过窗户呼救。
5、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宣布,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在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内放火,导致雇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I. 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莫焕晶处死前说了什么
令人痛心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今年年初2月9日一审认定保姆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二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时至今日,判决尚未执行。因为保姆莫焕晶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就在5月17日,二审开庭。在一审的时候,莫焕晶在公众面前的忏悔词是——“如果我死了能让你好过一点,我真的愿意立刻去死”。
但在二审的法庭上,莫焕晶的口风大变。 承认放火事实,但辩称与被害人一家相处甚好。点火是因为当日凌晨赌博输钱,想点小火再扑火试图再次借钱。(挽回作案动机) 努力施救过。事先准备水桶,有试图用水扑火但因紧张而摔跤未能成功、用榔头敲击女孩房间窗户玻璃、电话报警、向保安求救、电话通知林生斌等行为。(有补救措施) 消防抢救失责、物业管理不当等共同因素导致严重后果。
莫焕晶赌博成性,欠下债务,曾以在家买房子为由,向朱小贞借了十万元。借钱的主人家已经是慷慨,但莫焕晶恩将仇报,挥霍之后,又盗窃典当家中财物,价值大约三十余万左右。身边人曾劝朱小贞换个保姆,但心善如她,觉得人无完人,何况还有同年生产的缘分。平日也只是让莫焕晶做做饭、接送孩子上下学,为了方便,还把自己价值80万的车给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