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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分尸杀人案是怎么分尸的

发布时间: 2023-03-02 08:08:43

‘壹’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二审维持死刑,他说过7个杀妻理由,分别是什么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一案在经过二审之后维持原判死刑,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公平公正,深得人心。但是对于许国利为什么杀死妻子,很多人并不知情。他曾在庭审中供述了七个自己的杀人动机,还要求法院宣判他无罪,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的无耻。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是没感情了,那也可以离婚,非要用这样极端的手段处理,最后把自己的家毁了,让女儿也失去了爸爸妈妈,只能说是太可怕了。

‘贰’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兇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兇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兇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兇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兇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兇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兇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兇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兇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兇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兇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兇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叁’ 杭州碎尸案许某心理历程是怎么样的为何会如此残忍

他应该还有命案,原因是他手段周密,在精神上控制力相当强,应该是惯犯,希望政府仔细调查,凭他这个抗压力精神决不可能只有一起命案练成的…….

【瘾 历史 观点】许某成魔不是一两天的,这事得从十几年说起。


一段孽缘

据某些新闻说,许某的弟弟猜测,两人是初恋,但后来没有走到一起。十几年前,许某到来女士老家附近开屠宰家禽小店,为了方便存货,就承租了来女士父亲的民房。一来二往。婚内偷吃,事实上当时他们都有各自家庭和孩子。

再后来两人各自跟前任离婚,成为二婚家庭,生了小女儿。

可能早有预谋分房子的

事发小区三堡北苑是2010年建成,而小女儿是11岁,估计许某离婚前就看重来女士能有回迁房分。说不定对来女士没多少感情而已,冲着利益而来。

为房子引发矛盾,装修时矛盾升级

二婚后,许某户口迁入,当地按户口分房子。三口之家能分180平方米,事发房子是50多平米的小房子,110多平的房子事发时正在装修,原本下个月就能入住。

此前许某向来女士索求将110多平的房子,让给他跟前妻所生的儿子。来女士断然拒绝,为此争吵,并引发矛盾。

后来装修时,许某还是贷款才有钱装修的,在钱财方面更加剧两人矛盾。导致许某下毒手。

事发时残忍,事发后异常冷静接受采访

因为以上矛盾,许某事先准备好并且手段残忍,处理时还很冷静并尽量避免留下证据,当记者采访时冷静得让人感觉到奇怪。跟网友预想的反应不一样,从而引起网友更多的怀疑。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今天宣布破案。来女士在家中睡着,被其丈夫许某某残忍杀害,并且分尸过程非常的残忍,手段非常的毒辣,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

我猜这个许某某在一刚开始杀了妻子的时候,刚开始可能会有一点点害怕,但是到后来一想女主人死了,财产都是他的了,内心可能会有一点点小得意。但是随着警察找上门广大人民群众的质疑,他的内心肯定是恐惧并且感觉到害怕,等到警察调查到水落石出将他拘押的时候,他的内心肯定已经崩溃,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悔之不及。

那么她的丈夫许某某为什么会如此的残暴呢?主要是因为许某某的大儿子结婚需要婚房,这时候来女士老家正好拆迁,分了两套房子。许某某就想要女士把房子让给他的大儿子做婚房结婚,这遭到了来女士的拒绝。这时候许某某怒上心头,直接就把来女士给杀了,这就是许某某如此残暴的原因。

杭州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心理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而成的,经过长期的夫妻感情矛盾导致的,直到最后被许某痛恨杀害。

了解到这个案情的最后结果,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最终杀害来女士的导火索就是因为最近的争吵和房产分配问题爆发心里痛恨而坚定要杀死来女士。

天下哪个父母都会为了自己的子女都可能存在自私的想法,可这些都是因为讲为自己的子女过的更好,可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了这个二婚家庭就此破碎开始,在我看来犯罪嫌疑人就是太无能的表现,既然是来女士的房产就应该由来女士去分配,何况他们是二婚组建家庭,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跟这个来女士没有血缘关系,自然这个房产不属于犯罪嫌疑人的儿子,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自己去赚钱给自己儿子买房子的。

最后:不管这个二婚家庭中徐某是处于什么地位,都应该尊重来女士的财产分配,自己没有能力赚钱给儿子买房子就不要去抱怨和强求她人,更不能冲动的把来女士给杀害了,最终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严惩,这个二婚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觉得没法待下去可以申请离婚,杀人只会让自己的孩子痛苦一世,也让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

他的心理历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不过,他既然会杀害自己的枕边人,他的心理肯定是扭曲的啊。

他炒股亏掉了那么多的钱,兰女士当然会有意见啊,有意见他们两个人肯定会为此吵架呀,吵架吵了之后,两个人之间又没有去沟通,然后心里就会积着怨气。

利益面前,没有了夫妻感情,为了房子,为了炒股的票子,利益熏心了,他当然残忍了,有的人真的是可以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他的手段确实残忍,所以,面对镜头的时候,他看起来很淡定,实际上,那是他在镜头面前伪装出来的。

因为他心理也很害怕,只是他必须得装的很淡定,所以,他才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在讲述着自己妻子失踪的过程。

对于他来说,在利益面前,感情还是不值得一提,所以,他才会那么狠心的把自己的妻子给杀害了,毕竟,房子和票子的诱惑力太大了。

最后:为了利益而谋害了自己的妻子,最终,他也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他的手段确实残忍,他害的他自己家破人亡。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尸体处理了。

处理尸体的过程,就不详细描述了。

对外就说不知妻子去哪了,暂时不让大女儿知道,是没有人报案的。

妻子失踪,没有人追求,过一个月,下水道的尸体残渣都流到河里了,谁还能找到,那时房子票子当然就都是我的了。大女儿一个子都甭想得到。

过一年半载,我再找一个漂亮的女的结婚,老牛吃嫩草,多美!

唉,上天保佑我吧!

大不了,我就把自己的命搭上。

没想到,妻子单位,大女儿都知道了,报案就报案吧!

我一定要在警察来时,不能说漏嘴,一定要震静,引导警察:妻子可能给情人跑了。

其实,仔细观察来女士现在的丈夫,表情很不自然,没有什么悲伤,眼睛一直躲躲闪闪,还撩被单,说她肯定不是一个人出去的,我知道她的智商,这是一个看不起,不尊重自己妻子的男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坏事哪能不会留下痕迹,处理尸体的现场,只要有一个血滴痕迹就可以了,你一夜用了那么多水,可以隐瞒吗?

在被抓之前,他可能还心存侥幸!!

为什么会这么说,来女士的丈夫还曾经看过检查化粪池的吸污车。

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有一个正常的人格,在一开始他就在伪装,而且他的伪装没有丝毫异常,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内心是有多么强大。

接下来根据事情的经过,来简单分析一下许某心理活动。

一、他精心预谋了这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 那天晚上他对妻子下手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犹豫, 因为只要他做了,妻子必须消失,否则妻子就会揭露自己的罪恶,他非常的狠毒,在杀害了妻子之后,为了尽快的处理尸体,他连夜分解了尸体,相信 他此时的内心是非常复杂的,他的内心不会平静,甚至有些后怕。

二、处理完尸体,他清理好了现场,如无其事的开始了妻子失踪后第一天的生活,他在考虑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 他犹豫了一天,没有选择报警,不过第二天妻子的失踪被发现了,他经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选择了报警。

三、面对记者和警察,虽然很心慌但他尽最大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警察和记者都没有发现异常,一开始只认定是一件失踪案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觉得自己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

四、案件的离奇引起了 社会 的关注,他开始慌了,这么多人都来关注这件事,他心里的压力变得越来越大,不过依然心存侥幸,警察开始搜寻小区的各个角落,天台、景观河和电梯井, 他开始害怕警察会找到一些线索。

五、警察没有丝毫的头绪,案件停滞不前,网友做出了大量的假设。 有很多网友送来了安慰,他只能接受网友们的安慰,他不想被这么多人关注,但是没有办法。

六、警察终于开始调查化粪池,他不知道警察为什么突然要检查化粪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什么? 他在不停猜测, 他在路过的时候还看了吸污车,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找到了什么,由于心虚,他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了, 他真的开始害怕, 因为尸首虽然被分解,但真的在里面,但是 他不敢显露自己的情绪也不敢逃跑,只希望警察发现不了。

七、终于,警察来了,带来了手铐,他顿时就明白了原因,没有反抗。 他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自己做的事情败露了,他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他内心复杂,久久不能平复。

这是我推测的妻子失踪到丈夫被抓过程中丈夫的七种心理活动,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整件事情细思极恐,不知道丈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觉得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妈妈遇害了,爸爸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知道年幼的小女儿该如何面对这一事实。

这个提问非常有价值,一切外在的表现都发自一个人的内心,那么徐某某的心理历程是怎样的?为何如此残忍?几乎让我们已经感觉到了许某某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变得如此无情残酷,可以用5个字来形容,恶魔在人间。

那么他的心路历程是怎样的呢?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许某某临时起意杀人,比如两个人十分的恩爱,但是因为家庭问题发生了矛盾,于是许某某心生恶念,随着矛盾一天天的增强,比如他急着想为自己的儿子结婚,结果许某某便起了歹心,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内心一定会有愧疚之心,而且在如此大的压力下,他的心理防线也会被很快的突破,毕竟这也不是他的本意,而且一定会露出很多的麻马脚,这个案子也会很容易破。

另外一种情况。

就是这场婚姻本来就是一场阴谋,许某某与来女士结婚就是奔着来女士的家产,在他眼里所有的房子应该都是他的,结果却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感觉自己没有面子,再加上对来女士没有感情,甚至侮辱来女士的智商,于是杀人的念头便埋藏心底,并制定出了详细周密的计划,包括他以后主动邀请别人采访他。

许某某杀人后表现的相当的冷静与理智,欺骗了很多的人,包括他的周围邻居对他的评价都不错,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许某某的心理历程也许很早就已经埋下了这样的种子,因此就应该从他的生长环境,人生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来讨论他为何会变得如此歹毒。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不同的生活经历构造了不同人的性格,杀人碎尸对大多数人来说都难以接受,但是却对极个别人来说或许在心理上就不是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这样的人就是一种危险,随时可能对别人的生命造成伤害,希望重判。

许国利在来女士“失踪”后,表现出不是一般的冷静,从容,淡定得让人在东窗事发后,怀疑这是不是他第一次作案。

换了是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一个人在分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被闷死,还有被碎尸,坚硬的骨头偶尔砍不动,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溃。

而许国利却没有,这样的毒肠,这样的残忍,真的是我等常人无法理解,无法想象!

我炒股亏了钱,你不借我钱,你是我妻子吗?你对我感情吗?我恨你!

我装修房子,没有钱,我得贷款,明明你那么多钱,却不能给我一点,装修新房子。我恨你!

我儿子要结婚,我想把我也有份的房子给儿子做婚房,你不答应,我怎么向我儿子交待!向我前妻交待!

好吧!既然你无情,也休怪我无义,我要把你毁了!那么这一切都是我的!

这大概就是这个恶魔的心理历程吧!

徐国利自己不努力,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的男人,注定悲剧!

但愿有来生,来女士能擦亮眼睛,遇见一个真爱她的人!

我感觉许某从认识来女士就没有爱过她,根据媒体报道,许某言语明显轻视来女士,瞧不起来女士智商!

来女士还在第一次婚姻中,他俩就勾搭成奸有私情,一个男人能跟他人妻(情人)借钱,基本都是花言巧语装爱,名义是借实际是坑骗!

实际那时许某就是奔着目的(钱)而与来女士结婚过日子的!

如果许某人,对来女士有过顶点爱,都不会杀她,都会像对待他前妻一样离婚放过她,看在共同生活11年,并且有一个共同生的小女儿面上,都不会杀她,只能证明他许某人从来没有爱过她,对她只有恨,才会碎尸灭迹杀她!

况且媒体报道视频,许某弟媳妇与来女士聊天感觉,来女士挺崇拜许某,还说许某年轻时挺帅,被爱冲昏头脑来女士,最终借的钱也没还,对许某人来说,没有爱的婚姻,委屈装爱10多年,人家许某人多年算计来女士房子又不放手,许某人能不恨她吗?

结果是许某与老婆离婚,来女士与丈夫离婚,他俩走到一起,而来女士又是城中村人,这一二十年城中村改造又是房又是钱,也就是说能与来女士拆迁土豪通过结婚,经济不吃亏!

这么多年在认识人,周围邻居,亲属面前许某都是戴着伪装假面具与来女士过日子,不然解释不通,所有人都感觉他俩夫妻关系很好,夫妻关系好能好到杀妻?谁信?

他俩都是不怕名声扫地的人,都在第一次婚姻存续期同居,他俩都不怕离婚,因为他俩都离过婚,那为什么许某不与来女士离婚?

缜密设计杀妻,许某自感聪明,许某低估警察能力,感觉他缜密设计天衣无缝杀妻,引导警察.亲属思维往来女士偷情私奔上走!

时间久案子破不了,许某杀妻抢房目的达成,目的就是钱房独占,只有长期积压恨,积压目的靠近目标,才会痛下杀手!

而来女士寻人启事照片明显是一个过的不开心感觉,她经济不穷,有钱有房,老公又爱她,怎会是那个不开心模样?

一个见人有礼貌,亲朋好友眼中温文尔雅好男人,能借情人钱不还?只能说明他一直处心积虑算计来女士,是来女士被他谎言爱情语骗晕乎啦,有些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既信他爱她,她又有怀疑他不爱她的感觉,才会有那种长期不开心寻人启事照片表情!

许某长期带假面具做人也很累,全家分到手新房100多平方还有现住50多平方是导火线,许某想霸占这100多平方房子成自己的,而这时来女士不同意,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心狠手辣原形毕露现行,结果来女士被许某杀害目的夺房!

‘肆’ 杭州杀妻碎尸案始末

5月14日杭州杀死碎尸案开庭审理,许国利以家有小女儿无人照顾为由,请求免除死刑的惩罚,案件择日宣判。

2020年轰动一时的碎尸杀妻案,因丈夫杀人手法残忍,杀妻后冷静报案而让网友们不寒而栗。

许国利和妻子因家庭琐事和经济纠纷积怨已久,在妻子睡前喝的牛奶中倒入安眠药,趁妻子熟睡,胶带封口,枕头捂住口鼻十几分钟,致妻子来某利死亡,后将尸体拖进浴室进行肢解,能冲入马桶的冲走,不便处理的带到单位附近丢弃。

作案后,许国利正常上班,几天后报警妻子失踪,还接受了记者采访,流利的说出妻子失踪细节,甚至失踪的时间点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让广大网友怀疑丈夫有作案嫌疑,后来证实了网友的观点。

在警方对小区的化粪池抽水几天后,在里面发现了人体组织,经检验确为来女士的。而经过公布的摄像头拍下的来女士的行踪轨迹,来女士4日晚乘电梯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所以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

这件案子终于有了结果,来女士遇人不淑,本以为初恋再次相遇会是天意,以为真爱降临到自己身上,没想到恶魔还是来到自己的身边。

这件事情给我们的

1、学会识人,看人不能看外表,充分了解对方的人品,之前提到来女士前夫老实木讷,没有情趣,许国利人长得帅气,仪表堂堂,风趣幽默,过日子踏实本分最重要,平平淡淡为好

2、来女士平时性格急躁,说话做事不留情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因为在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做事极端的人,如果触碰到他们的底线,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许国利提到来女士对他不尊重,因为他挣钱没有她多,而且是外地人,生活开销都是他负责,而且拆迁安置房也没有写他的名字,所以怨恨都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3、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理解,同时沟通很重要,好的沟通能使夫妻之间走的更加长久

许国利的积怨是很久的,在庭审时才说出来的,如果平时夫妻之间有了问题及时沟通,那么小的问题就会及时解决,不会发展成大的积怨,看这起案子杀人动机不是有深仇大恨,都是生活的琐事造成的,如果及时解决,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伍’ 杭州杀妻碎尸案一审宣判,许国利被判死刑,该案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7月份,当时轰动了全网,所有人都当起了侦探。对于许国立妻子莫名失踪,网友一早就怀疑她已经遇害。警方对该小区前面搜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最后开始对化粪池展开抽取工作。


没有不吵架的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如果实在无法过下去,完全可以分道扬镳,没必要用自己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

‘陆’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

一个人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并没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该案件,警方已经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其实,这个案件我只是前两天听朋友说的,我刚一听到时,就开玩笑说:“会不会在冰箱里哦?”

现在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兇手一定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从反侦察角度来说,毁尸灭迹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当下 社会 ,监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种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虽然不知道,该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个报的案,但面对镜头采访,如此镇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如果是他报的案,那就是利用“贼喊捉贼”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对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毕竟一般人不会把一个主动报案的丈夫,设想成为杀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但世间的许多秘密,即使瞒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终有一天会在不经意间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确实让人捉摸不透,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是怎么处理的,并且还没有惊动家中的女儿和隔壁的邻居

案件回顾:

7月4日,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电梯里,她和小女儿拿着蛋糕,有说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许先生称,起夜时发现妻子失踪

7月6日,来女士单位来电告知其没有到岗,来女士家人报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

7月23日,警方通报,来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

从上述经过可以看出来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并且女儿还在家中,就算许某某杀害来女士没有声音,在分尸的时候家中小女儿都没有听见吗?着实让人不该相信,应该是许某某提前给女儿吃了安眠药等药物,让女儿无法听见分尸的声音,可以肯定这是一场蓄意已久的谋杀。 经过许某某交代,趁来惠利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由此可见许某某蓄谋已久,对自己的妻子凶残,毫不手软,可见对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经过“杭州来女士案”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互相关注,互相爱护,发生矛盾及时处理,不要让矛盾越积越深,及时解决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惨剧发生,夫妻之间才能和谐幸福。

个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没有呼救和打斗声音,何况弱女子对壮汉。受害人死亡阶段的声响没有了,这一阶段的动静不大,受害人小女儿熟睡且极可能被催眠。

2.要分尸,绝不是传统的砍、剁之类的手段。个人看法,使用了化学品,用于软组织的销毁,同时配合利器。现在只剩下骨头了。

3.骨头可能是被剔下来后,使用液压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压钳,液压剪这些。怕出现声响,可以泡在较深的水中,这样声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属于预谋杀人,且有鱼粉生意经历,肯定对分尸揣摩很久。鱼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掺入牛骨一类的。这种经历对于分尸手法的启发是全方位的。同时,嫌疑人对于整个过程前期一定做了预演,比如无噪音拆解猪头等等,甚至此人有无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验证,毕竟在自己家中杀妻分尸,已经是万分残忍,罪大恶极。

5.对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细考虑过,不公布细节好处更多!

就想到这些。

统一回复一下其他疑虑:对于气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离,保持浸泡状态,气味基本上出不来;难的是骨头毛发,肌肉和其他软组织,可以直接冲走的就冲走,不好冲的,上面说了,有利器切割;利器还可以用于剔骨;加上化学品帮助!骨头利用液压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连骨头破裂的声音都极小!再细致的,想不出来了,只能问许某了。大家结合犯罪嫌疑人拖延报警,故作镇静,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着拖着,化粪池里能烂的都烂了吧!

作者本人从事环保行业,有处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农贸市场的各种垃圾,里面肯定有难以处理的大型骨头等等,仅仅从这方面的经验来做一些推断。至于用什么药剂可以融化猪肉,用什么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经超出这个问答的范畴,请好奇宝宝们不要评论追问了。至于警犬,这里的作用机理不太大,警方更专业,大家不要质疑警犬的能力!

一个小时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况是一个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个小时后才报警找人的。这其中的三十多个小时里,足够他处理一具尸体了,把人分尸分散抛弃,说难也不难,尤其对他这种曾经做过鱼粉的人来说,更是得心应手。

虽然鱼和人是不同物种,但同样都是尸体,他处理鱼那么多年,速度已经练出来了,处理一具尸体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来女士恐怕到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悄无声息的死于爱人之手。只因对她不满,便产生了除掉她的办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后,才能发现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妻子对他那么好,还为其生儿育女,没想到头来她这个相处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过嫌犯是如何一个晚上就处理掉尸体的?从杀人到处理尸体,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时,光是分解肢体就很费时间。也许肢体不是一晚上处理好的,夜间安静晚上处理动静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处理,白天孩子上学家里没人,比较好办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会引起怀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环境比较吵闹,也就不容易被发现,这就给他创造了很大的机会。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这才是厉害之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平时走路都有声音,那骨头是硬物,机器在使用的情况下也会发出轰鸣声,他是如何防止发声的?

据报道,来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鸭子和做鱼粉,都是比较残忍的工作,因此,他对于这些残忍处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经通报,在邻居空房间分尸是假消息,属于谣言。那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觉得作案过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着大雨,窗外可能狂风大作,并有雨水不断敲打着防护栏。所以,邻居可能就听不到来女士丈夫的作案声音。来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头捂死来女士后,可能将其拖去卫生间,用之前屠宰的手段进行处理,完成后,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作案现场。一些大的骨头之类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丢弃。

来女士的小女儿当晚可能被来女士丈夫在牛奶或开水里下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况且她已经11岁,并没有和来女士们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没有发现异常。

来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对生命可能不是那么敬畏,所以才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如果不是来女士有个大女儿(报案),那么来女士丈夫可能会一辈子逍遥法外。

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题主的问题,理论上开说,只要兇手足够凶残和冷酷,一晚上的时间,分尸然后丢弃,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应该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国内,就有杀人分尸藏进冰柜的案例。本案中根据警方的资料,兇手并没有出门抛尸,而是选择碎尸后,通过马桶下水道冲弃,所以网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两吨的传闻,应该是兇手用来清理现场。

2.说点别的,此案从一开始就引发广泛关注,网络的吃瓜群众们凭有限的常识从一开始就已经能看的出,来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杀人兇手。。那么,问题来了,连网络吃瓜群众都看出来的嫌疑和破绽,专业的警方是怎么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测警方一开始也已经锁定了她丈夫作为嫌疑人,之所以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于一直为找寻到受害人遗体,这十几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寻来女士遗体,直到找到遗体,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这十几天的找寻中,笔者认为,警方和群众虽然认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个群众得思维和思路还是被前期媒体的各种报道给带偏了,媒体一直报道,失踪,监控探头都没拍到等信息,这给人一种兇手用了一种及高明隐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然后弃尸到隐秘荒野的假象,这种对手作案手段和抛尸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误导了警方的思路,让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严重高估,对遗体的找寻也复杂化。。。然而事实确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兇手远没有想象得那么高明,他真的就是简单的在家里半夜杀人,然后分尸,甚至都懒的远走抛尸,愚蠢到直接就冲到化粪池里。。不得不说,严重的高估和复杂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时太长得原因,如果没有这样的弯路,一开始就围绕小区搜寻,案子应该早就破了。

3.再说一点,本案再次说明一个道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能认准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脱单的单身狗们,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钱财,相貌,能力等,第一重点看的就是人品,人品,还是人品!因为,其他这些方面没看准,顶多吃点亏,但人品没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来女士一样丢了性命。所以,单身狗们切记,多看人品,慢慢来,多看看再决定。万一牛屎糊眼睛,找了个渣子,那认清真面目后,一定果断得一刀两断,别犹豫,果断切割远离,不要将就,保命要紧,一生很长,谁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离,及时离场,永远是最优选择。这种找结婚对象的事情,宁缺毋滥,如果没有合适的绝不将就,就先做个快乐得单身狗也不错。。

4.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时候对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够的警醒和清醒的认知永远是有必要的。来女士的惨案就是深刻的教训。

其实这个事情警方也已经说了,属于是有预谋的呢,这个事儿既然是有预谋的。那么很多之前的事儿都是需要准备的。

首先我们来说,来某某并没有出小区,而是晚上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杀害了他的妻子。他们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之前邻居说过。回迁房的质量并不好。有的时候,他们家的抽水马桶的声音,他在自己家里面都能听得到。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了以后,尸体是需要处理的。首先分尸的情况下,肉体组织好处理,直接剁成小块就可以了,可是人体骨骼呢?虽然我们知道他们家案发那几天用了两吨水,但是只能冲下去肉块儿,可是骨头呢?骨头如果想要处理的话,必须使用刀剁碎那么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头,或者说用粉碎机之类的粉碎骨头的话,那必然会有声音。如果要是有声音的情况下,那么他的邻居肯定半夜会听到。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么多血水是怎么处理的?我们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时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点,就会闻到浓浓的血腥味。何况是一个活人这么多鲜血需要处理,在案发后的两三天,浙江的一些媒体就去他们家去采访他的丈夫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处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闻到血腥味儿的。所以这一点肯定是用什么其他化学成分得处理掉了,掩盖了气味。

还记得一个细节吗?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监控录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车库露出了一个男人的下半身,当时是看不清楚是谁。但是现在想来必然是她丈夫。

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一个猜测。就是她丈夫在屋内杀死了来某某。然后进行分尸,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块儿,顺着下水道冲走了,可是骨头使用类似的刀具切成小块儿,然后半夜通过地下车库出去小区以后,然后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邻居有可能说谎了,因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可能听到了身影,只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没有说出来而已。

这个问题可能很残忍,却无法回避,按照嫌犯透露出来的细节来看,他只有短短5个小时来处理来女士的尸体,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

来女士失踪并最终被确定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现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警方从化粪池提取出来的人体组织和DNA分析,来女士被嫌疑人碎尸,并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到化粪池。



要处理体重120斤左右的尸体,许某要面临两个问题: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尸体是个难题,犯罪嫌疑人要将尸体顺利的冲入化粪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尸体。一具尸体直接肢解很轻松,但是要将这些碎块冲入化粪池却异常的艰难,毕竟只有200口径的下水道管道相对尸块来说还是很细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体,同时还要将尸体处理得足够的小,才能顺利的通过下水道,这个工作想想很恐怖。这个工作其实相当的费时,而且还不能借助声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机,绞肉机等等,只能用手动使用刀具进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间处理尸体,对声音的掩盖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借助机械工具外,同时还要处理掉尸体的血腥味,这需要一段时间和技巧。

如果他顺利的处理完尸体,他其实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现场清理工作,这比分解尸体更耗时。因为要清理现场是个细致活儿,任何一滴血液的残留都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让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现场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工作量巨大,笔者觉得他处理现场的时间不一定是晚上,因为他根本来不及,极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个人慢慢在家细致处理。



从犯罪嫌疑人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来看,他有着极强的心里素质,可以想象他在处理尸体和清理现场的过程是如何的镇定,恶魔的心态让人不寒而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处理的时间应该不止一个晚上,从犯案到报案的时间有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没有想明白,那就是报案之后,派出所并没有立刻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而是帮忙寻找和排查周边,期间也有至少3天的时间了,期间有很多时间可以处理尸体,并且尸体并不是全部都从下水道冲走的,化粪池里面有部分人体组织,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后再慢慢带出家里。不过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犯案的细节,所以其实还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现场究竟是在哪里?如果是在家里,那么为什么搜索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没有任何血迹?没有任何味道?仅仅几天时间应该很难处理干净,另外就是处理尸体的时候应该会有很大的动静,邻居应该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并不是直接证据,无法证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质那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展现出来,那么为什么被逮捕之后立刻就招供了?还是说警方获得了更加关键性的证据?

今天上午,警方召开了通气会,但是透露的信息还是比较少,不过既然已经确认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好在这个被 社会 高度关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结案,要不然会闹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十几年前的初恋就造就了今天来女士被谋杀。

许某是来女士的初恋。

十年前彼此都还没有离婚,就已经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恋,但之后各自都结了婚。所以之后也验证了为什么会给一个男人借钱?

那时候借钱给许某做生意创业,开了个鸭子屠宰厂,没想到后面屠宰鸭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来女士身上。

两人各自的婚姻遇到问题,促成了彼此婚内出轨进行同居。

之后来女士先离婚,徐某之后离婚,和赖女士结婚。许某前婚有一子,来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离婚之后结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谋杀男女士当天是他们彼此女儿的12岁生日。

徐某和来女之间因为琐事和房产,最主要还是徐某想把来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给前妻的儿子做婚房,来女不同意,成为被杀导火索。

来女士一直依恋对方,所以在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许某觊觎来女士的房产和资产,这两套房产是和前夫在三宝村回迁房,110平米,同时自己前妻也在十几年前离奇失踪,便等来女士离婚之后和其二婚。

许某有过几年的屠宰鸭子的经验,并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几年前离奇失踪,这些似乎都和来女士被害有某种冥冥中的联系。

有着剔骨绞肉经验的许某,在处理100斤尸体所花费三天时间搞定是有可能的,但惊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丝痕迹,头发,骨头,血迹,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还有女儿在场,浑然不知碎尸剁肉冲马桶一系列动作真是,离奇大案。

由于太过残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从曾经的职业人品,为人处事和周边人的反应,应该是一个普普通通。感觉善良,人畜无害的普通市民。但却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们身边99%都是这样的普通人。

所以为人处事不要把事做绝,我们看了太多刁难别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后被惨杀。

但这个来女士的一些行为也注定是自己走向深渊,走进魔鬼。自己初恋的男人为什么结婚了还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内出轨,现在被绞杀碎尸,是不是对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样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岁未成年女儿,让小女儿如何面对父亲碎尸母亲,父亲被枪毙,小小年纪父母双亡。

还有徐某也没有得逞让儿子能够得到婚房,反而让儿子失去了父亲。

他们的房子也成了凶宅,连邻居也都搬走了。一个琐事,造成这么多家庭的伤害。居然是十几年前就开始酝酿了的。

‘柒’ 杭州杀妻案嫌犯是什么心理,怎么下得去手,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啊

您好。

杀人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复杂,有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最新报道说,犯罪嫌疑人曾经掐被害人脖子闹离婚,说明他很早以前就有家暴行为,而且家暴特别容易让一个人心理变态。

心理变态,贪婪,暴怒,很容易导致犯罪的,贪婪到了极致,他会不择手段的占有这一切,而性格暴怒,一言不合就暴跳如雷,行使除法律以外的惩罚,轻者恶语伤人,重者故意杀人,再加上心理变态的因素,只要对方反抗,必死无疑。

现在这个 社会 最多就只有贪婪和色欲,只有贪婪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还好,就怕贪婪、嫉妒、暴怒在一块,七宗罪里面就占了三样了。

贪婪到了极致,会不择手段的去占有这一切。嫉妒到了极致,不是他的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占有。暴怒到了极致,一言不合暴跳如雷,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只要跟三样沾边,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有真感情的人,通常是不可能伤害对方的,而他是带有目的性去接触对方,或许根本不存在真感情,夫妻之间毫无感情,男的又毫无人性。

有些人只是因为心理失衡,瞬间就会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前面菜市场杀人案,就因为互相有矛盾而已,结果瞬间就丧失理智和人性了,有百分之九十的罪犯,都是在一瞬间丧失理智和人性。

而且他之前就有家暴行为,就说明他脾气暴躁易怒,性格暴怒,而且有贪婪,只要对方说的话不合心意,就开始动手了,暴躁易怒的人非常容易丧失理智,有时候只是因为一句话的事情。

杀人其实跟人的欲望,性格,脾气,行为外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有关,正好发生了矛盾和争执,他又贪婪,贪婪就是他的欲望,性格又暴怒,脾气又暴躁易怒,行为举止又极端,这种人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只要性格,脾气,行为软弱一点,欲望看淡一点,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特别贪婪,但是性格胆小懦弱,脾气平易近人,行为举止端正,他肯定不敢做这些事情,正因为所有的因素和条件都结合在一起了,丧心病狂的事情就发生了。

要我说许某的杀妻的心理很简单,主要为了房产和巨额欠款,杀之而后快。但我是从表面上看的,目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所以只能从表面上来分析一下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 许某夫妻有两套拆迁补偿的房子,许某一心想将另一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米的房子,作为自己与前妻所生大儿子的婚房,但来女士没有同意!报道称也正因如此,两人才闹矛盾!许某想用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手段蒙混过关,除掉来女士,逃过法律的制裁而得到房子!

第二, 还有一方面就是,许某曾因炒股而向来女士借了160万,而且炒股还亏了钱!因此两人也大闹过矛盾!许某欠钱且亏钱,当然处于下风,可能在争吵中,在来女士的言语中受了刺激,而暗自恨起杀心。

至于,如何作案,现在知道的就是趁来女士熟睡,杀人分尸。关于细节,想想都觉得害怕,我是不敢去猜想……还是等警方的公布吧!在此不再多说,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什么大胆的猜想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后总结,在我看来,他的心理是极其顽劣,愚蠢,恶毒的。 亏了钱,而且还是别人的钱,他不是应该虚心向来女士道歉,任来女士凭怎么说,作为男人,做了错事就该承担责任!这不该是憎恨来女士的理由! 因为与来女士意见不合,就痛起杀心,以为用自己的残忍的手段,就可以逃过法眼,殊不知在我看来他作案的破绽漏洞百出。但当时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极其自信的,所以才会行此下策。结果现实的破案进度,验证了他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就算记恨来女士,也不能用这么没有人性的手段来结束来女士的生命!由此可见,此人的内心有多么恶毒!

我是 @户外阿晖 ,欢迎关注,评论交流!

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这件事,真正的原因,我想没有一个人知道,就像人们常说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已经走了,内幕永远不能揭开,现在也只是公说公理。只是这男人的手段太过于极端吧。唉,极端的背后,也许是自卫。但愿人世间少些纷乱,多些安宁。

突然想到“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形容夫妻间互相敬重。

又想到相敬如宾,意思是形容夫妻间相处融洽,互相敬爱,像对待宾客一样。出自《左传·僖位公三十三年》。

这典型的好夫妻,这世世代代流传的佳话,让他一个现代人,糟蹋的体无完肤。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家喻户晓,对他却是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都说最毒妇人心,也许让你忍无可忍,但你的行为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谨防枕边人。希望人世间一切安好,出入皆平安。

许犯杀妻案,从整个过程来讲,他的杀人动机,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毫不夸张的说,在他(她)们开始接合时,许犯就萌生了该念头,目的就一个,房产和钱。他自以为,用粉碎机将尸体碎后到进马桶,用水冲掉,这样就天衣无逢了,殊不知,现在破案的水平,早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许某某交代,因为家庭生活矛盾,积压了对妻子的不满。

于是,在7月5日凌晨,将熟睡的妻子杀害。

随后,残忍地对其进行分尸抛弃,扔至化粪池。

关于来女士的案件,有许多细节,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还没到应该公布的时候;当然,有些事,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见诸报端,因为说出来对当事家属的伤害太大。

许某某真的太会伪装了,他可以在杀人后,面对四次访谈时,还可以如此从容坦然,大家都不能从外表看出他有何异常,相信用同样的诡计,他骗过了枕边人!

人生的上半场是自我修炼,

而下半场可能就是和婚姻的抗争。

婚姻可能会成就你的未来,

也可能会毁掉你的一切。

来女士的案件,

让许多人直呼“日常恐婚”。

可是我想告诉你们:

婚姻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选错了人。

现在来看,已经不能用家庭矛盾导致杀妻来解释!因为许某利把整个作案过程搞得干净利落,而且四处炫耀,表示其妻"智商很低"。从犯罪心理学看,许某利属于纯粹典型的嗜血狂魔!真有点像恐怖片中那些吸血鬼,它们把人看作是一盘人血盛宴,细思恐极!我初步判断,许某利并不完全是瞒天过海,杀人越货,他是要通过这次谋杀,完成人生的最终目标,达到以杀人取乐的极致享受。同时他和那些江洋大盗不同,他还要公开宣扬自已的杰作。这点和白银杀人案有区别,许某利是陶醉自己作案竟然达到毫无破绽的程度。这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需要。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是把自己的完美谋杀公之于众,满足某种炫耀心理。因为他觉得生命在完成谋杀后,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那个朝代到当今,杀人事件就象黄河还澄清时。当今 社会 科学依据,一般论理在手机各方寻踪追迹,除杀人后自己也自杀所聪明反被聪明误,太多为钱而死相随,不会为情杀而也为财,

许某利的心理非常人能比,否则他也做不出这极端凶残,心狠手辣的惊天大案!

许某利在案发后36小时才选择报案,他自以为聪明,说妻子失踪,自以为天衣无缝,面不改色,巧言令色,极度伪装,他自以为可瞒天过海,逍遥法外,殊不知天网恢恢!

其实,许来两夫妻早有矛盾,他炒股失败而负债,还有一套拆迁新房,他属意给与前妻的儿子做新房!而来女士未答应。

他就是为了钱财而残忍地将妻子杀死,自以为得计,自以为惊天阴谋能得逞!

其实,他满可以理智冷静地对待问题和矛盾,寻常正常的途径解决夫妻纷争,而他却悯灭人性,孤注一掷,挺而走险,杀人害命,手段令人发指!

说到底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贪欲,令他恶念滋生,不计后果,杀人于无形,最后也是自取灭亡!

只可怜他年幼的小女儿,同时失去了双亲!

世人皆应警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许某人是属于谋财害命的心理,当初和来女士结婚,可能是看上她家的房屋,其实他心里并不怎么爱满女士,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满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可以为自已后路着想。

如果他对二婚妻子恨的话,其间肯定有打骂残暴的动态,他的身子会有伤痕的,但是他杀妻的过程是悄无声息的进行,他这种分尸式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惨无人道,其实对他来说那笔巨大的房产,充满了诱惑,金钱迷失了,良知全无了,所以残忍地狠心地把妻子分尸,又不能被别人发现,又不想进牢房的侥幸心理,独享这房产的主人,以后就不会被别人追债,又不用看妻子脸色做人,做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瞒天过海吗?贪得无厌变成杀人恶魔,究竟值不值得呢!

自做聪明,报警半夜袭踪,警察是干嘛的,一吊间空没出门当然是他做案,在他心里一定很常时间很这个老婆所以下手的是时候光想着很

‘捌’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杭州女子失踪案已经确定来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刚开始网传是在隔壁一户人家分尸,后来通报这个消息不实。

如果在家分尸,其场景简直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个十一岁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杀死妻子,早上7点多孩子起来,估计能在毫不惊动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动静而且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我猜想,一开始并没有处理尸体,可能尸体藏在家里某个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儿起来肯定要发现。

然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样给自己争取了处理尸体的时间。他完全可以白天想办法让女儿出去玩或者去亲戚家,这样独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处理尸体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给女儿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药,这样就算弄出很大的动静女儿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报警的时候说是失踪,还暗示老婆有外遇,误导警察往谋杀方向想,这样他就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案发现场了。

当然,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女儿可能隐隐约约知道一点,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胁了她,比如说你要跟警察连爸爸也没有了,会变成孤儿什么的,让女儿在警察面前说谎。

至于大女儿根本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现在杭州碎尸案已经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种疑问仍困扰着广大网友。

比如许某某凌晨如何独自分尸、尸骨如何通过下水道抛进化粪池、如何在分解尸体时避开女儿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动静和清洗案发现场。

这些疑问一个一个都没有详细的公布出来,只有网友不断的猜测,各种柯南、福尔摩斯不断涌现,各种离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谁能辩出个所以然?

许某某演技堪称一流,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让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首先碎尸时间应当不到30小时,大胆猜测初步分尸的时间仅有5到6个小时左右,当晚他们一家还给女儿过了生日,到熟睡之际应当是到了凌晨,从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个小时,在此期间许某某完成了杀害、初步分尸的过程,早上许某某支开了女儿,想必是在进行第二段的抛尸。

凌晨分尸过程,女儿是睡着了,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小孩子睡觉比较深,不容易醒来,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厕所,所以这个时间段女儿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亲杀害了母亲,并且还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当天凌晨,许某某是肯定无法完成分尸的,大胆猜测,他只是将杀害的来女士分解了软组织部分,切割成小块利用下水道冲进化粪池内,想利用化粪池来分解这些软组织到达销声匿迹的作用。

而人体除了软组织之后还有骨骼,这些骨头处理起来比软组织难多了,在凌晨如果强行将骨头弄碎,势必会产生极大的响动惊醒楼上楼下的邻居,所以大胆猜测,骨头是白天绕开监控被抛弃了。

而当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儿在家,而小女儿年龄尚小,对于母亲的突然消失可能没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亲下了狠手杀了她的母亲,另外根据相关报道,许某某还曾支开过她女儿,这就更加确定了女儿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猜测,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报确定,现在失踪案变成了预谋分尸案,令人震惊之外留给我们的是半路夫妻该如何平安相守度过下半辈子,自古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许某某杀害妻子的动机是什么,他对枕边人下手,可见心有多狠,法律不会放过他,最后等待他的将是严惩。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 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 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 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 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 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 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 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 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 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 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杭州碎尸案成为时下 社会 热议的焦点,人面兽心的丈夫釆取极其惨忍的手段,将自己的枕边人杀害又碎尸。而在其厕所碎尸30个小时里,两个女儿为何浑然不知,案情细节还需公安机关去取证确认,在此只发表个人看法。

从媒体上得知大女儿是来女士与前夫所生,但是案发当时大女儿并不在家,这样可以肯定,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也就不会知道了。

那么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来女士跟小女儿购物回来,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镜头中,可以判断小女儿此时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许某某把来女士杀害后,又在厕所碎尸30个小时,这其中肯定有大动作,而小女儿却没发现,我认为许某某应该这样谋划,杀害来女士后,先将其尸体藏匿起来,后又选择在夜间,在小女儿进入熟睡后,才进行其惨无人道的碎尸行动。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纯属假设。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兇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 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

‘玖’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这起案件的原委始末是怎样的

来女士和许某是二婚家庭,许某想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送给自己跟前妻生育的儿子,可是来女士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于是夫妻二人产生了很深的矛盾,许某因此而将妻子杀害。

警方认为许某的作案嫌疑非常大,所以就将他抓捕起来进行讯问。除此以外,警方还对小区的化粪池进行了多次检验,在里面找到了被害者来女士的一部分身体组织,警方由此判断来女士已经被杀害。许某面对铁的证据也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可是许某说自己还有一个女儿需要抚养,所以他希望法院可以网开一面。但是由于许某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而且手段非常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判处了许某死刑。

‘拾’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兇手的作案手段有多残忍

兇手许某在妻子入睡前曾经往妻子喝的牛奶里面下了一些安眠药,等到妻子熟睡以后,他用枕头将妻子捂死。然后许某就开始用绞肉机以及美工刀等工具将妻子的尸体残忍的分尸,然后分两天抛弃。

由于许某害怕自己在外出抛弃尸体的时候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拍摄到,所以他没有将这些人体组织直接拎到外面,而是将他们分批次地冲入到下水道里面。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还是通过严密的侦查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做出了详细的供述。由于他作案的手段非常的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对许某做出了死刑的判决。希望这名男子能够在受到法院的判决以后幡然会晤,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所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