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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发布时间: 2022-03-03 19:03:02

❶ 杭州萧山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需要什么材料

首先要做工伤认定,去劳动保障部门做完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伤残鉴定。

❷ 杭州市工伤鉴定地址

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612333
地 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申办对象(条件):
在杭的各类省、部属企业,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的工伤认定事项由市劳动保障局办理。
杭州市区的其他职工(省级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除外)和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工伤认定事项由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申办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5、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办理时限: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办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❸ 杭州市伤残鉴定在哪里

【杭州主城区鉴定】上城区中河中路240号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办事大厅(8:30-11:5013:30-17:00)

❹ 杭州工伤鉴定怎样做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局申请。
工伤认定后,向劳动局下面的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❺ 我在杭州,请问工伤鉴定那里可以做。

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病情稳定后,即可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都是在当地医疗机构里进行的,按劳动局提供的几家医院,自已选择一家。

❻ 杭州市在那做伤残鉴定地址是

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

一、办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杭州市劳动鉴定工作规则》(杭劳鉴[2002]1号)
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4、《关于调整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1]159号)
二、申办对象(条件)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且已因工伤造成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三、办理程序
1、可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向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2个月内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由医学鉴定小组的相关医疗卫生专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提出鉴定意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结论,并书面送达单位和被鉴定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四、申办材料
1、《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四份(需加贴照片);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5、工伤治疗的原始病历等相关材料;
6、无需拆除内固定需提供治疗医院不拆除内固定的医疗诊断证明。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60日办理,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七、费用
鉴定费三百元

❼ 杭州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先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按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❽ 杭州萧山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需要什么材料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8-20层。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1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国妹(市人力社保局)
副主任:章 明(市人力社保局)
吴文兴(市财政局)
杨建华(市卫生局)
张 明(市总工会)
成 员:张建国(市人力社保局)
刘 炎(市财政局)
刘辉光(市安全监管局)
金 伟(市卫生局)
钱惠英(市总工会)
李先源(市社保局)
盛晓瑾(市工投集团)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张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3日

❾ 杭州工伤鉴定部门地址在那里,乘几路车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在人社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杭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在杭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8-20层,可以乘坐地铁1号线江平站到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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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按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承担规定管辖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并对区、县(市)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拟订全市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