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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特殊人才怎么申请

发布时间: 2025-01-10 11:24:37

1. 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1、关于认定范围

1.1申请认定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是在杭州市属、区(县、市)属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事业单位,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企业等;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企业等。

1.2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1.3不符合目录列出的认定条件可否申请认定?

分类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目录开展,针对杭州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提出审核意见。

1.4在杭工作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在杭州工作人才分为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特指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半年以上完税证明。创新人才指与杭州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因已达退休年龄等合理原因没有在杭缴纳社保的,请单位提供说明和6个月以上在杭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1.5认定申请提交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缴纳社保单位不一致,能否申请?

认定申请提交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及缴纳社保单位原则上应该一致。因特殊原因(如在关联企业缴纳社保、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等)等合理的原因,造成三者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1.6长期在杭州农村工作的人员(如非遗传承人等),没有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保、也没有创办经营主体的,能否申请分类认定?

考虑到这些群体的实际情况,可以由所在村、街道出具相关证明后,替代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7已退休人员如何申请认定?

在杭州退休人才或在外在退休后来杭工作的人才可以申请分类认定。

(1)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论是否返聘工作,均通过原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提交认定申请时,可用退休证明替代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如还在工作的(退休返聘),通过目前的工作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用聘用证明替代劳动合同,用缴纳工资性收入个税证明(或退休证明)替代社保证明;如未工作的,可以通过退休时的单位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时用退休证明替代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如退休时的单位已不存在的,可由街道等退休关系所在的基层法人单位提交分类认定申请。

(3)非本市退休的人员,须在杭州工作或创业,方可通过目前所在单位提出分类认定申请。在杭工作的需提交聘用证明、在杭缴纳工资性收入个税证明(6个月以上);在杭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由申请人担任法人)和半年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1.8退休人员申请分类认定后能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根据《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解答(一)》,退休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政策。其他政策,请参阅人才新政实施细则,咨询相关部门。

1.9通过劳务派遣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何申请人才认定?

答:通过劳务派遣等形式就业的人员须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人才认定。在提供劳动合同附件材料时需由实际用工单位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对劳动关系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杭州人才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杭州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
5、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
法律依据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条 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
5、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