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知识 » 杭州什么时候限购的
扩展阅读
金门到厦门哪个码头 2024-11-17 07:21:54
如皋怎么到厦门 2024-11-17 07:01:10

杭州什么时候限购的

发布时间: 2022-04-12 23:48:36

㈠ 杭州限购政策最新

法律分析:1、杭州的买房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2、自杭州的房子限购政策颁发之日开始,在杭州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暂时停止向以下几种类型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属于杭州市户口并且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的居民家庭。
(2)属于杭州市户口并且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单身(含离婚)人士。
(3)不属于杭州市户口且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
(4)没有办法提供自买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杭州市连续缴纳满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杭州市户口的居民家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㈡ 杭州市买二手房限购吗

杭州市9月19日起实施新的住房限购政策。

针对人群:限购政策明确,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类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还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

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相关介绍:杭州限购前一天杭州新房、二手房成交破纪录达到5105套!

截止今天凌晨零点,主城区成交999套,余杭区成交1365套,萧山区成交882套,大江东成交19套,创造了杭州市区商品房单日成交历史最高记录。

二手房成交则突破了1840套,同样创造了历史新高。

其他二线城市房产政策:

合肥:限贷。

拥有一套住房且房贷已结清,或有一次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40%;名下有一套房产且贷款未结清,购买二套首付比例为50%;而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或者只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60%;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者再购房则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苏州:外地购房者限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南京:限贷。

自8月12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对三套及以上住房禁止发放贷款。

厦门:限购。

暂停向三类居民家庭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房或二手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武汉:限贷。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㈢ 杭州新房限制销售时间

杭州新房只限购,不限制销售时间。
就是你如果有购买资格和充足的资金,想多会买就多会买。限购规定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方可限购1套。

㈣ 介绍一下杭州的限购政策

2017年3月29日,杭州房管局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通知明确规定了限购人群,限购范围,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限购人群


1. 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 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

3.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4 .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注意: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限购范围

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注意:8月11日,临安撤市设区,成为杭州第十区。8月12日,杭州市房管局明确:“由于临安不在原限购政策的范围内,所以即便撤市设区后还是不限购,除非出台新的限购政策,把临安囊括进去。”


㈤ 浙江省杭州市区2010什么时开始下达第一次房屋限购政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0

㈥ 杭州限购政策最新2021

2021杭州限购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2、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落户满5年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3、本市户籍已婚高层次人才家庭二套房也受5年落户时间限制;
4、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且在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5、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属于新落户杭州户口,需要落户满5年可以购房);
6、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7、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8、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安区不限购;
9、法拍房开始限购,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新政,购买法拍房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法律法规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承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㈦ 杭州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条件

2021杭州的购房资格最新政策要求杭州户籍的青年在区域内限购一套房,已婚的在区域内限购两套。非杭州的户籍购买首套房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一、杭州2021购房政策
对于杭州户籍的居民来说,本市的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户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两套住房户籍由外地迁入的居民自迁入之日起满两年就可以在杭州市内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并且按照本市的限购政策执行,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需要满三年才可以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的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于非杭州户籍的居民,非本市市民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的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二、外地人在杭州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需要满足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提供相关学历证书。
2、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需要提供杭州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未成年子女谁迁户口的需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身份证,另外需要出具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独生子女需要出具独生子女证。
4、申请人没有被劳动教养过,且没有追究过刑事责任,需要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申请人在购买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在杭州购房落户申报条件中,明文规定要满足: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㈧ 杭州限购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杭州户籍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落户满5年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本市户籍已婚高层次人才家庭二套房也受5年落户时间限制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三、企事业单位

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临安区不限购。

法拍房开始限购,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新政,购买法拍房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㈨ 杭州限购政策

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杭州将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法拍房被纳入限购范围。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出,出台《通知》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杭州什么时候限购的扩展阅读]
按照新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对于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此进一步解释称,各金融机构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估值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
《通知》还提到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共同为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不实传播杭州房地产市场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助推投机炒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杭州出台系列政策全面堵住投资客入场的路径。此前由于不限购,很多投资客在律师的帮助下开始投资法拍房产,此次在需求端将钻空子的法拍房堵住了。此外,杭州学习北京、上海等做法,全面围堵经营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春节前后,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银监部门已相继表态,全面打击资金借助经营贷、消费贷的幌子,披着实体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逃避政策。
可以看到的是,杭州自今年1月以来已多次出台政策严堵楼市漏洞。
今年1月27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在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随后的2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又发布消息称,将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保监局,督促房地产企业严格审查购房家庭冻资情况,指导金融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冻资账户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如发现存在不规范冻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2月5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等单位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违反“房住不炒”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的言论,集中约谈了部分房地产自媒体负责人,要求不得制造购房恐慌情绪、臆测政策走向。

㈩ 杭州限购再升级!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范围内社保满4年方可限购1套住房

中国网地产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通知》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一是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二是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