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身份证异地补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必须携带当事人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提供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城市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Ⅱ 杭州身份证过期去哪里办理
如果是杭州户口,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
如果是非杭州户口,需要交验户口本或居住证,去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身份证。
Ⅲ 在杭州去哪里补办身份证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Ⅳ 杭州身份证过期去哪里办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21
Ⅳ 杭州东站补办临时身份证在哪里
法律分析:杭州东站临时身份证办证地点:1F东广场售票大厅34、35号窗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Ⅵ 杭州办身份证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
上城区公安分局、下城区公安分局、拱墅区公安分局、江干区公安分局、西湖区公安分局、滨江区公安分局、钱塘新区公安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萧山区公安分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富阳区公安分局等。杭州市的居民需要办理身份证的,可以到居住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Ⅶ 外地人在杭州身份证过期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凡是在杭州市域范围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外地来杭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Ⅷ 外地人在杭州丢了身份证怎么办
可以去杭州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
1、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Ⅸ 杭州东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处在哪
杭州东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处在二层1F东售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公民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国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互联网公安厅办事大厅,自助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账号;
2、阅读网上办理须知。办理人要阅读网上办理须知,知晓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领取方式等情况;
3、自助受理。办理人通过人像检测后,填写邮递信息,用于证件制作完成后发证工作。通过支付宝方式支付证件工本费;
4、证件制作。公安厅接收到受理信息后,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网上办理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信息并退款,同时短信告知办理人。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入制证流程,办理人可查询办理进度;
5、证件发放。证件制好后,根据受理人填写的邮递信息,将证件邮寄给办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