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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才住房补贴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5-13 12:29:35

㈠ 杭州住房补贴政策2020

法律分析:(1)所有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为“老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人(住房补贴面积-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

(2)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为“新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职工月工资(按缴交公积金的计算口径)的25%。

法律依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三、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取得的价款,扣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和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按规定缴纳所得收益。其中,住房面积标准内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或一定比例缴纳;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不再缴纳所得收益。

㈡ 杭州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市区住房补贴的实施对象是指杭州市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无实物分房和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 该职工为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在上述单位的在册职工 (1999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不包括在内)、离退休人员,以及市政府派往驻外办事机构工作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职工。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杭州市区住房补贴的实施对象是指杭州市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无实物分房和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 该职工为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在上述单位的在册职工 (1999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不包括在内)、离退休人员,以及市政府派往驻外办事机构工作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职工。

㈢ 余杭区住房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余杭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余杭单位社保连续交6个月。

2、在杭州有租房。

3、本科毕业未满7年或高级证。

一、补贴标准

1、1人每月648元。

2、2人每月810元。

3、3口之家以上每月1080元。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疫情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个人填写《余杭区疫情应急响应期间职工住房补助申请表》(附件1)及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初审后填写《余杭区企业职工住房补助汇总申请表》,上报属地镇街、平台。

2、镇街、平台审核:由镇街、平台对属地企业上报的员工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余杭区惠企财政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

3、受理兑现:余杭区惠企财政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受理兑现。

法律依据:《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隶属我区的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B、C、D、E、F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本办法中隶属我区的单位是指区属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本办法只认定人才类别,享受人才政策需符合其它条件的,按其它政策规定。

㈣ 杭州高级技工证申请租房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高级汽修工属于杭州的紧缺工种,可办理人才居住证,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者住房补贴,余杭区和萧山区最高可申请每个月720元的住房补贴,其他主城区最高可以申请每个月1080元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 22.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将E类人才(杭州市高级人才)租赁补贴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后每2年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模式。允许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落户申请购房或租赁补贴。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四县(市)工作的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际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相一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市级购房或租赁补贴。

㈤ 杭州人才补贴和住房补贴

法律分析:无房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5%(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缴存比例)在职工全部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

法律依据:《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

第十七条 对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5%(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缴存比例)在职工全部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计算公式为:每月住房公积金补贴=职工月工资(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口径)×25%。

第十八条 对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总额为:用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一半和职工可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及住房补贴比例的乘积。计算公式为: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2×该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住房补贴比例

第十九条 对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总额为:用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一半和职工可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与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的差及住房补贴比例的乘积。计算公式为:未达标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2×(该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住房补贴比例。

㈥ 杭州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杭州市的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可以每年领取3万元的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暂缓受理部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的公告》根据2019年6月3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现实施的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将作相应调整,补贴标准由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调整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为实施好新政,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的毕业生暂缓提交补贴申请,市区两级的补贴受理、审核、拨付环节相应暂缓,具体受理时间和其他相关操作细则另行公告。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毕业生按照现有的政策继续进行受理、审核、拨付。

㈦ 杭州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1、根据最新政策,杭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三类保障家庭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18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
2、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保障,家庭补贴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48元。
3、对在杭州市无房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凭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
《杭州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㈧ 杭州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2021

生活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次性补贴, 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准备好《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等,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核实信息真实性之后,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租房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 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 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㈨ 杭州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法律分析:杭州人才补贴落户有相应要求。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的人才购买市区(包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住房,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以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以前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按购房总价金额发放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 本实施办法所称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本实施办法所称我市用人单位指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其中,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一)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下同);

3.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