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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海关属什么编制

发布时间: 2022-05-28 08:04:20

⑴ 请问海关是属于什么编制的单位

海关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属于海关总署。

⑵ 海关是属于什么编制的单位

海关是一个独立的单位。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法律分析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检控,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3、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4、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海关关衔制度是中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关衔是区分海关关员等级、表明海关关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海关关员的荣誉。关衔的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三)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四)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五)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⑶ 海关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吗

海关里有的属于公务员,而且是国家公务员,还有些人属于事业编制。你想要去海关一般只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事业编制的考试。

⑷ 海关是属于地方公务员还是国家公务员

属于国家公务员。

海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公务员招录:

近几年来,中国海关总署系统依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每年均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志投身海关事业者报考,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程序,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录用后加入海关的大家庭。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海关


⑸ 海关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海关是事业单位。海关的职能如下:
1、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
3、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⑹ 杭州海关 是属于省级(副省)以上的综合管理还是市以下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类

杭州海关 是属于省级(副省)以上的综合管理。
杭州海关成立于1979年1月2日,直属海关总署,并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为厅局级机构,1984年前业务管辖范围为浙江省全境及其所辖海域,1995年1月,宁波海关从杭州海关分离,直属海关总署领导。 目前,杭州海关业务管辖范围为,除宁波地区以外的浙江省全境及其所辖海域,辖区陆域面积9.61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225公里,拥有国家开放口岸16个。内设缉私局(下设9个处室)、政治部,16个职能处室、2个事业单位。下辖12个隶属海关,7个缉私分局,5个驻外办事处。另有17个隶属海关驻外机构。

⑺ 海关人员有几种编制

海关人员属于国家行政编制。

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编制员额的规定。

2、各职位(岗位)的名称、设置以及领导职数的规定。

3、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的规定。

4、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国家行政部门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

1、干预经济,对经济进行调控;

2、管理国内国际贸易,国内国际金融;

3、举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4、管理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

5、保护知识产权;

6、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

7、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

8、监控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9、城市的管理规划和乡镇建设;

10、直接组织大型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国有企业。

⑻ 杭州海关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算是哪种级别的

行政执法类。

因为海关是中央直属的国家机关,不属于---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还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

⑼ 报考海关是属于国家公务员还是地方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各地方的海关是由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属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其职责严守国门安全、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持续深化口岸改革,优化口岸布局。

招考的内容也是申论和行测两门,所不同的是,海关一般要的人极少,而报考的人特多,在10月中下旬的时候,上网站上报名,跟其他考生不一样,不是到人事部的网站,是另外有一个专门海关报名的链接 。

报考条件

报考全国海关公务员,应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列明的相应职位条件。

全国海关招录职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除招考简章中特殊说明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应届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

⑽ 海关人员属于什么编制

海关人员属于国家行政编制。
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编制员额的规定;
2、各职位(岗位)的名称、设置以及领导职数的规定;
3、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的规定;
4、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国家行政部门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
1、干预经济,对经济进行调控;
2、管理国内国际贸易,国内国际金融;
3、举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4、管理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
5、保护知识产权;
6、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
7、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
8、监控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9、城市的管理规划和乡镇建设;
10、直接组织大型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国有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