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2021
生活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次性补贴, 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准备好《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等,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核实信息真实性之后,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租房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 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 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用人单位条件: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贰’ 杭州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1、根据最新政策,杭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三类保障家庭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18元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
2、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保障,家庭补贴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48元。
3、对在杭州市无房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凭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
《杭州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叁’ 杭州无房户补贴政策800元
法律分析:所有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人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为“新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职工月工资(按缴交公积金的计算口径)的25%。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肆’ 大学生创业补贴是多少钱
杭州市从2008年起扶持大学生创业,目前已形成了资助、场地、融资、培育等一系列的支持体系主要有以下:
无偿资助。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
融资扶持。大学生在杭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政策。
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或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
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生活保障。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杭州市公租房和人才房保障体系,享受实物租赁房或货币补贴。对来杭工作的全球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