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第三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致达不成一致,那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对该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② 上海动迁款家庭分配
摘要 首先要明确产证上的产权人都有谁,户口簿上有谁,建筑面积有多少,居住的人有多少(包括奶奶是否在此居住),动迁安置人口都有谁,然后才能确定奶奶是否有份,是否有居住权。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③ 关于上海动迁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暂时还无法直接解答你的问题。
这要看具体的拆迁安置方案是怎样的等。
不过等你收到动迁协议,上面就会有被安置人名字及每个人的动迁安置费.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点击“上海高级律师”(用户资料)内有联系方式。
祝福!
④ 上海遗产房拆迁的分配问题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父母被列为被安置人,你可以获得更多;如果在动迁发生时早已去世,那么你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而父母遗产的确定要根据房屋的建房申请人确定份额。你仅能在你父母享有的房产份额内继承父母的遗产。
但是,毕竟上述解释是依据的法理。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处理方法有时会大相径庭,你获得170万的1/6并非没有可能。鉴于有关事实你没有叙述清楚,上述解答仅供参考。
⑤ 上海私房动迁遗产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死亡后,对于遗留的拆迁补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有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的,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放弃继承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⑥ 请教关于上海户口和动迁问题
1.根据户口政策,凭出生证可以报户口,(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家人不得阻止.你可去派出所问一下.
2.将来动迁一定可以算3个核定人口的(我刚动迁完毕)
3.动迁支票的确是给租赁人的.不过签约是还有一份家庭分配协议要签.会保障你的权益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还有具体问题可加我QQ:139165820
⑦ 上海动迁房满三年才能过户是从哪个时间算起
1、满三年的三年是从产权证的登记日期起算。
2、按题目所说的情况,满三年不能从2009年算起,因为没有产权证明,最早可以自2011年初签订动迁协议时开始。
上海动迁房满三年才能过户是从哪个时间算起 :
1、业主的产证满3年(即小产证满3年)。
2、动迁协议满3年且大产证(开发商的)满3年,即使小产证不满3年也可以上市交易。
补充:此时需要缴纳房子的1%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若是房子小产证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减免为0的)。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动迁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有关问题通知》的规定:
二、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或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未满3年的,但该动迁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满3年,且被动迁居民家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3年的,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后可以转让、出租。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当核验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7)上海动迁家庭分配协议什么时候扩展阅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⑧ 上海浦东新区动迁协议签了多久拿钱
30天。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拆迁部门要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拆迁补偿款,支付补偿款后才能拆迁的。2.一般在拆迁协议书上规定了付款时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要求及时付款,否则就不让拆迁。拿到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的时间一般在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拿补偿的时间要在搬迁之后,也就是先补偿、后搬迁。
⑨ 动迁家庭内部怎么分配法律
家庭内部动迁补偿金如何分配:1、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2、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