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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军嫂如何就业

发布时间: 2022-06-20 23:58:55

Ⅰ 军嫂有什么优待政策

军嫂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优待。就是在婚姻上有特殊的保护,轻易不会离婚。另外就是在工作上,无工作的军嫂会得到相应的工作指导和安排。军人级别达到副营长之后军嫂才有随军的资格,随军后最低生活保障费大概也就几百块每月。特别注意的是军人没有达到相应的级别而轻易的将军嫂带入营地是违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第四条,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责任,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具体办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第六条,军队各级应当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主动提供随军家属相关情况,教育引导随军家属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组织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内部安置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系统是驻地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安置办法,并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第七条,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第八条,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Ⅱ 2008年8月8月18日宝山区举办了第几界军嫂促进会

2007年8月8月18日...
为促进驻区军官家属就业,免除子弟兵的后顾之忧,上午,宝山区召开第12届军嫂就业促进会,就军嫂的就业安置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布和说明。

Ⅲ 随军军嫂都干什么工作

军嫂如果选择随军的话,一般分配的工作都不是在部队或者有编制的工作。也就是说,军嫂随军后可以在部队的某些地方做一些没有军籍工作的活儿,比如一些部队内的小工厂、车间、军人服务社等。大部分军嫂随军后还会被安排到部队外面。

不管是被安排在部队里面还是部队外面,军嫂的工作都是没有军籍的,是国家对随军军嫂的一种工作提供和安排,让她们可以随军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至于没有工作和收入。

军嫂随军就业需要面对两个难题:

1、工作机会少

大部分不要想什么朝九晚五、周末双休,能正常上下班的单休工作都不好找。

很多小城市,可能一旦超过30岁,不管是什么学历,找工作只能去超市、商场等低门槛的地方。

2、工资低

很多地方,上班挣的那点儿工资,可能真没有随军补贴来得多,而且,随军有工作的,享受的福利也没有随军未就业的多。

就这样的情况,让很多有随军资格的异地军嫂感到尴尬,一边是工作,一边是孩子,真的难以抉择。

Ⅳ 军嫂国家给安排工作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不安排,但是随军家属未就业的有生活补贴。

发放标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照下列标准,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按月发放:

1、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含社会保险);

2、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二类岛屿,以及西藏执行军队工资二类区部队,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含社会保险)。

3、驻国家确定的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类岛屿,以及西藏执行军队工资三、四类区部队,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含社会保险)。

随军未就业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并不是说你随军了以后就一定能拿到这笔费用,这笔钱也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工资性质,这就是军队对无业随军家属的一个补贴。

这个补助总共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三、随军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下称未就业随军配偶),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随军前未就业、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二)随军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三)经批准随军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队的。

四、军队政治机关和后勤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的审批与支付、建立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格认定,以及基本生活补贴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并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接续工作。

五、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按照下列标准,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按月发放:

(—)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二)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

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具体范围和类别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执行。

军队确定的岛屿类别按《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队地区津贴规定)的通知》(后财字[1998]第331号)执行。

Ⅳ 军嫂的转正工作有那些优惠政策

有关军嫂的优惠政策有: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曰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曰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政策。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Ⅵ 随军后的军嫂们安置的什么工作

随军后的军嫂安置工作一般是部队的服务机构,如部队医院、机关学校、后勤等,也可由部队驻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当地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都有接收驻部队随军家属的义务和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随军家属安置任务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变相拒绝接收安置随军家属。
随军是部队为了照顾长期分居两地的军官生活,解除其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和有更多精力投入部队建设的一种规定。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军的,随军也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具体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以上,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练习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北京部队空勤军官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Ⅶ 军嫂随军一般有什么工作

这个是要看部队的安排,有的是在部队的军人服务社里做,有的是在招待所里面做服务员,有专长的能到部队的医院做医生。

Ⅷ 军嫂们都干什么工作

军嫂们都干什么工作
1、可以自己考取当地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岗位,有的地方每年都有招的。我所在的地方每年都招收教师和公务员,有的嫂子在家把孩子带到上幼儿园,只要年龄不超过35岁,然后去参加考试,一样考上了。
2、去当地的就业中心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我刚来老公这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网上联系好的,我原来所处的城市在老公这里开发房地产,我去那家公司应聘。等到了老公这里之后发现工作不适合我,同时在工作期间逐渐了解当地环境,于是辞职之后就在就业中心找到了目前的工作。
3、随军之后多跟嫂子们交往,互相介绍。我当时在就业中心注册了资料,找到工作之后,还有单位联系我,我都介绍给其他的家属了。
4、自己开店,就像了了无期说的。不过开店需要成本,要在随军之后多了解当地市场,摸准之后再下手,而且开店我觉得跟个人性格关系也很大,有的人适合,有的人不适合。我家老公一同事家属就一直开店,她家父母都是开店的,有家族传统,比较适合,经营的也很好。如果是我,我感觉可能就干不好。现在生意很不好做,一定要多看多问再下手。

Ⅸ 军嫂怎么随军

过去的随军条件为军官为副营职,现在为解决军人家属两地分居问题,改为正连职军官(北京市的要求为副营职)就可以办理随军手续,你结婚后,你爱人就可以在部队申请办理随军,待批准后,就可以随军了,如果需要转户口,还可以将你的户口转到爱人部队的驻地。关于工作的问题。如果随军前你是行政编或者是事业编,随军后部队驻地比较重视部队
家属就业问题,待部队向地方政府申请,有可能还会安排相应的编制岗位。但大多数地方都不会给随军家属安排工作的。随军家属或者办理随军手续不随军,还在原来的工作单位上班,或者放弃原来的工作,在部队驻地重新找工作(打工),或者享受部队随军家属无工作无收入的补贴。

Ⅹ 我是一位军嫂,也是一位教师,我能请他们部队帮我调动工作到他单位所在地么,部队有这样的照顾政策么

有这样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