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名称变更详细流程有哪些
1、工商信息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2、换取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原来的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❷ 上海公司变更名称了,还要做什么
创业人们也都了解,在上海创立一家企业以后,都是由好几个单位签发有效证件,尽管说如今早已三证合一,但还是会挺多有效证件的,可是创业人们关注的是,企业变更名称了也要做什么啊?下边我就来给你剖析一下吧,赶紧来了解一下。
上海公司变更名称:
一、企业名称变更后必须做什么事
内部的,清除债务也没有必需。 刻印章,印便笺和文件头,制做名称牌,拆换金融机构印签,是必需的,最关键的是通告顾客。公示不在乎,财务审计不用。
二、企业变更名称必须递交什么原材料
1、归属于企业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定的《子公司变更备案申请报告》(原件1份);
2、企业申请备案委任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报告内填好);
3、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影印件1份,验原件);由公司登记代理公司代理商的,另外递交公司登记代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1份,须加盖本公司图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
4、因归属于企业名称变更而变更子公司名称的,递交归属于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出示的归属于企业名称变更证实(影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
5、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和所有团本(原件);
6、归属于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印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
企业变更名称了也要干什么
三、公司改制必须变更企业名称吗
必须。在申请办理备案改革办理手续环节,关键工作中为:改革后公司名称产生变化的,先申请办理名称变更事先登记。
从大的层面区划,一般历经下列好多个环节:
第一、制订整体改组计划方案。一般由公司会与聘用的具备改组和主主承销工作经验的证劵公司(改组的税务顾问)依据公司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现行政策和证监会的规定制订股份合作制改组及发售发售的整体方案。
第二、聘用中介服务。企业重组除必须聘用证劵公司做为税务顾问以外,还必须聘用有相对应资质证书的会计公司、资产报告评估组织 及其法律事务所,这种中介服务将在改革全过程中协作证劵公司及改革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报告评估、出示法律法规建议等必需的工作中。
第三、进行改组工作中。它是改组计划方案的执行环节。假如公司改组涉及到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方法、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证的处理、国有制股份管理方法等众多难题的,均须按要求各自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准许文档。
第四、发起者注资。企业设立验资报告账号,各发起者按发起者协议书要求的投资方式、注资占比注资,以商品财产注资的应申请办理结束相关产权年限迁移办理手续。资产及时后,由会计公司当场验资报告,并出示汇算清缴报告。
第五、企业组委会大会,传出举办创立大会通告。关键工作中为基本决议企业筹划状况及企业章程议案,并明确创立大会时间,传出举办创立大会的通告。
第六、举办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会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大会。
第七、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登记。在申请办理登记环节,关键工作中为:改革后公司名称产生变化的,先申请办理名称变更事先登记,并领到有关登记表格;企业重组必须增加金融资本的,到经工商管理局确定的注资金融机构设立入资专用存款账户,申请办理入资办理手续;提交申报材料,原材料齐备,合乎法律规定方式的,等待领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依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的日期有工商管理局缴费并领到企业营业执照。
❸ 关于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上海证券交易所需要多长时间核准
上市公司名称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一般公告当天就可以核准。
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上市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三、上市公司名称变更注意事项
1、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
2、办理时间最长3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不超过100元。
❹ 上海弋歌 上海注册公司工商变更都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变更的定义: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
公司变更的内容:
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10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提交资料:
? 1、名称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以股权出资的, 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公司营业执照。
5、实收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6、经营范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7、公司类型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8、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9、出资时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时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10、出资方式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 以股权出资的, 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11、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9)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❺ 上海注册公司变更名称材料需要哪些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要材料就是以上,望采纳!
❻ 上海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一、先变更营业执照
1、首先带好上海注册公司地址的老地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填写变更登记表,情况说明及变更相关材料,提交给工商局,工商局会提供企业回执单,旧地址工商局会把你企业变更材料以邮寄的形式快递到新地址当地工商局(大概需要2个星期)
2、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办理工本费,5-7个工作日后凭工本费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理税务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公章、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公章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带上公章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❼ 上海内资公司变更能网上全程办理吗
法律分析:不能网上全程办理,需要去现场至少2次。接收窗口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接收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4楼(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❽ 公司更名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更名的流程: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要求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一下。
(8)上海公司更名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七十五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