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一名士官今年当兵12年了,我媳妇是上海人,请问我转业后能落户上海吗都有什麽条件
跟你老婆结婚15年及其以上,可以落户上海
㈡ 我是外地入伍,现在是上海集体户口,如果我买房落户到上海可以转业安置在上海吗
如果你现在是上海集体户口的话 ,只要你能够在上海买房子 。就可以把户口转到上海 ,那么就可以转业安置到上海了,这个没问题
㈢ 今年退伍,想自主择业进上海,有什么要求嘛
这问题问的有些莫名。既然是自主择业,至少要知道你有那些能力吧?譬如,经济能力、人脉关系、自身的资历。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具备多少条件,才能有针对性地去择业。
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身体健康,其他的要求譬如,学历、有无从业经历、能否自己解决居住问题,等等。
个人的建议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自身特长去选择职业,因为喜欢所以才会专注,因为专注所以才能取得成绩。既然你曾经是军人,就应该明白只有通过不断地训练,才能取得好成绩。
先期不要好高骛远,先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然后在工作中去发现自身的不足,不断地弥补和提升。
㈣ 外地退伍军人怎么落户上海
摘要 一、当兵退伍上海落户流程
㈤ 2021年士官转业最新政策标准是什么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十一条各级首长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分工对所属军官进行考核。
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根据军官的基本条件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任免军官职务,应当先经考核;未经考核不得任免。
第十二条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至正师职军官职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和政治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和政治委员、大军区及军兵种或者相当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由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三)副团职、正营职军官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集团军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独立师的正营职军官职务由独立师的正职首长任免;
(四)副营职以下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师(旅)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师(旅)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前款所列军官职务的任免,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在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时,上级首长有权暂时免去违抗命令、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的所属军官的职务,并可以临时指派其他军人代理;因其他原因,军官职务出现空缺时,上级首长也可以临时指派军人代理。
依照前款规定暂时免去或者临时指派军人代理军官职务,应当尽快报请有任免权的上级审核决定,履行任免手续。
㈥ 你好!想问一下,异地安置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一般退役军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二、除上述情况外,有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异地安置
1、因战致残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是烈士子女的;
4、父母双亡的。
三、异地安置申请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档案;
(二)父母或配偶户口本;
(三)结婚证;
(四)配偶职业证明;
(五)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表。
㈦ 谁知道上海市转业军人政策
军转干部上海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
一、接收条件
1.军队转业干部上海入伍(指由上海征兵机构批准入伍,同时注销上海常住户口,上海院校毕业分配入伍的外省籍学生不属上海入伍,下同)。
2.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3.驻沪部队(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随调到上海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
4.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子女或军转干部本人未婚;以及配偶为独生子女,配偶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
5.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原籍、入伍地为上海,或者父母离退休后已在上海安置落户。
6.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有上海常住户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7.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或上海入伍的。
8.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一方系驻沪部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的。
9.驻沪部队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注意事项: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截止到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二、安置办法
符合本市接收条件,并列入转业当年中央下达给本市安置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本市负责安置。具体办法是:
1.考试分配
单位:每年公布考试单位;
对象:专业技术干部和营职以下转业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
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军转办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由市军转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2.双向选择
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分配会等形式。组织当年有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的单位,以及在中心城区安置(含浦东、宝山、闵行区)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含已被考试录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洽谈,达成双向选择意向。
3.指令性安排
对未进入考试分配和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军队转业干部采取指令性分配的办法安置。专业技术干部一般进行专业对口安排。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予以同步安置。
三、工作流程
条件审核--适应性培训--考试分配--双向选择--指令性安排--发出报到通知--组织报到--专业培训--上岗。
四、报到程序
1.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规定报到期限。
2.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家属一次性办齐离队手续,随迁家属凭军转办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3.军队转业干部持行政、组织、工资关系及独生子女证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并开具《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表》,持本人档案内《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到单位所在区(县)人武部办理转服预备役登记手续。
4.军队转业干部携带《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表》和户口簿(已婚的配偶户口簿、未婚的父母亲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应带家属户口迁移证,到市军转办指定地点开出《上海市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
5.持户口簿、《上海市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85年以后入伍的还需持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所在派出所或警署办理落户手续。
6.转递组织关系。工作分配在区、县及所属单位的,到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办理;分配在中央部属在沪代管单位、市属单位、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可直接到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办理。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直接到接收单位团组织办理。
㈧ 士官转业到配偶地要求
法律分析:需要的条件是配偶取得当地常住户口满2年即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