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如何达到120积分
法律分析:可以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⑵ 上海居住证如何积满120分谢谢~
上海居住证积分标准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凡在沪稳定工作,居住,并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的持有居住证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居住证积分:居住在标准分值为120分,达标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件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用服务待遇。昨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和申办流程。
向特定和重点领域倾斜
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突出来沪人员的实际贡献,强调对特定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政策倾斜,为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来沪人员大和远郊重点区域设定了专门指标。
指标体系还突出了积分的递增累加效应,建立逐年逐级递增累加机制,为长期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来沪人员建立良好的预期。对特定对象如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还设定专门指标,以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
根据规定,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紧急急需专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减分指标包括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紧缺急需专业可获加分
在基础指标的分值设定上,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加分指标的分值更多偏重于对上海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其中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最高100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技术指标最高100分。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 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最高分值20分。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指标最高分值40分。减分指标的分值则包括: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天扣减150分。
持证人员可上网模拟估分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根据总积分的规则,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此外,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还将根据上海景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详解
积分制:
① 基础指标:年龄 分值最高30分
取得大专(高职)学历 积50分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积90分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积100分
取得博士研究学位 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最高分值14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积15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积3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积6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积10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积140分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每满1年积3分
② 加分指标: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积30分
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 最高100分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技术指标 最高100分
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 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 积10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 最高分值40分
③ 减分指标:
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 每次扣减1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 每条扣减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疾记录 每条扣减150分
④ 一票否决: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⑶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具体如下: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积140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积分制度)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第二十一条 (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编制,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⑷ 上海积分120分怎么达到
法律分析:一、年龄
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1、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2、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5、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6、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1、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2、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6、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7、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8、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1、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
《居住证》积分管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⑸ 上海120分积分怎么积
法律分析:一、学历积分
1、专科50+紧缺专业30+年龄30+4年社保12=120分
2、专科50+年龄30+3年1倍社保50分(近4年有36个月交1倍社保)=120分
3、专科50+年龄30+0.8至1倍社保3年25+5年社保15=120分
4、本科有学位90+年龄30=120分
5、本科无学位60+年龄30+3年1倍社保50(近4年有36个月交1倍社保)=120分
6、本科无学位60+年龄30+3年0.8至1倍社保25+3年社保9=120分
二、技能职称积分
职称100+年龄30=120分
职称3级60+3年0.8至1倍社保25+年龄30+社保3年9=120分
多倍社保积分
1、3年2倍社保100 + 年龄30 =120分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
2、2年3倍社保120 = 120分
(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
四、企业纳税、聘用上海人
专科50 + 年龄30 + 企业投资纳税(每3年纳税120w)40 = 120分
本科60 + 年龄30 + 企业投资纳税(每3年纳税90w)30 = 120分
专科50 + 年龄30 + 企业雇佣本市员工(每3年雇佣120人)40 = 120分
本科60 + 年龄30 + 企业雇佣本市员工(每3年雇佣90人)30 = 120分
法律依据:《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规定》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⑹ 上海积分怎么才能达到120分
上海积分通过以下方法能达到120分:
通过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分析,其实可以从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和加分指标三方面进行积分。
教育背景: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加分指标:
1、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2、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法律法规】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三条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⑺ 上海居住证积分通过什么方式才能积满120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的条件为:
一、年龄
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1、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2、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5、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6、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1、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2、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6、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7、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8、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1、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7)怎么凑120上海积分扩展阅读:
减分指标及分值:
1、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2、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3、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4、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⑻ 上海市积分怎么积120分
法律分析:上海市积分积120分,需要满足上海市的记分政策。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⑼ 上海120分积分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⑽ 请问,在上海积分怎样才能满120分
在上海积分怎么样才能满120分,首先自己的职称要上去,居住证也加分